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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立法會首日大會,看新舊派別非建制議員的不同前設

立法會今屆會期首日大會就發生混亂,先有三名議員的宣誓未獲接納,再有梁耀忠放棄主持會議,而梁君彥則在一片爭議聲中成為立法會主席。

梁君彥被質疑因持英藉而不符合資格選主席,而姚松炎、梁頌恆及游蕙禎三人則不獲秘書處批准參與會議和投票。

基本法第七十一條列明,立法會主席由年滿40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梁君彥一直拒絕透露自己在何時申請放棄英藉,在12日大會開始時亦只能出示沒有法律地位的英國內政部電郵,到大約下午四點才當眾拆開剛收到的《放棄國籍聲明》。

秘書處對宣誓未被確認的議員的投票權,做法有別於以往案例,2012年黃毓民因在宣誓時「咳嗽」,沒有讀出誓詞中「共和國」和「特別行政區」而未獲確認,但都有於立會主席及財委會主席選舉中投票。當時民主黨劉慧卿質疑他投票的有效性,而立法會法律顧問指,由於黃毓民的投票不會對結果造成關鍵性影響,所以不覺得有問題。

兩項有關主席選舉的選舉人和被選人問題,引發首日立法會大會激烈的規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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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耀忠的角色問題

當了廿一年議員,這是梁耀忠第一次主持的會議,他一開會就表示自己不想做主持,亦表示沒有權力處理國籍問題的爭議,並表示自己只會進行兩個工作:進行選主席的投票和宣讀結果。

在立法會首日主席選舉的會議,根據議事規則的附表I第六、七部,由立法會年資最深的議員主持。因年資最深的涂謹申參選主席,由年資第二的梁耀忠負責主持選舉。附表I另有詳細描述主持選舉的程序。然而,附表I沒有清楚訂明主持的議員應如何處理規程爭議,梁耀忠在會議上不斷強調他沒有主席權力,不能處理「投票」和「宣讀結果」外的問題。

翌日面對傳媒時,他就指立法會秘書處和法律顧問誤導和出賣他,因在他離席之後,繼續主持會議的第三資深建制派議員石禮謙明顯有運用主席之權。面對反對的議員,石禮謙更指令保安「抌佢地出去」。

不過,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三條(3)有清楚訂明立法會代理主席和會議主持人的權力等同主席:立法會代理主席或其他主持會議的議員,在其主持的立法會會議或擔任主席的全體委員會會議或部分會議上,或在立法會主席要求其主持的立法會會議或擔任主席的全體委員會會議或部分會議上,享有本議事規則賦予立法會主席或全體委員會主席在該次立法會會議或全體委員會會議或部分會議上可行使的一切權力。

這條規例本來適用於主席缺席的情況,而代理主席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或副主席擔任。當內會正副主席都缺席,出現主席權力真空的狀態,就根據內委會程序由出席議員互選一名議員擔任主席,就是「主持會議的議員」。

這個權力真空狀態,與立法會首日會議主席選舉前的情況有相似的地方,但不同的是這個「主持會議的議員」是以論資排輩產生,亦即是梁耀忠。

在這個關乎基本法第七十一條憲制危機的會議上,主持梁耀忠一副無可奈何的模樣,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權責在哪,亦不知道如何運用他的權力。在質疑秘書處的做法時,他選擇離席,作為他的「抗議」。

根據議事規則第六條,立法會秘書的職責是「負責就有關立法會程序的一切事宜,向立法會主席提供意見」。梁耀忠卻反主為客,對秘書處的「意見」言聽計從,翌日毛孟靜質疑秘書處根本是對梁耀忠進行指令,不過這需要建基於梁耀忠本身的弱勢和對自己位置的無知。

我們可以說這個「主持」是單純的論資排輩,沒有經內委會程序互選產生,是先天理虧,不能隨便運用主席權力(然而在功能組別影響下,議員互選程序也不應視為理所當然的正當權力)。不過在星期三會議處理的,是重大的憲政和議會規程問題,這突顯了主席權力在大會內的重要性。

新舊派別議員對主席爭議的不同取向和策略

梁君彥的國籍爭議其實是在整個主席選舉過程的後段才浮現出來,在一個星期前,討論的焦點仍然留在中聯辦粗暴干預建制候選人,使謝偉俊與田北辰兩人落馬。

在星期二的主席選舉論壇裡,一眾傳統泛民議員專注針對梁君彥三方面的質詢:第一是對於他會否就重大議題投票並會否在投票前後辭任主席一職,第二是關於他對剪布的做法,第三是他由功能組別零票當選的認受性問題。對於國藉問題,一句起兩句止。

在論壇中深究國藉問題的有兩名議員,一是朱凱迪,他質疑梁君彥上屆作為內委會主席,並因此擔任過大會的代理主席,但當時他持有英國國藉,有違基本法第七十一條原意。二是鄭松泰,他直接要求梁君彥在週三大會開始前,向議員出示退出國藉的文件證明。

鄭松泰的質詢為週三大會打開了重要的缺口,令《放棄國籍聲明》成為梁君彥選主席理虧的關鍵,也揭露了梁君彥成為主席的潛在違憲問題。論壇後,朱凱迪在中午隨即以facebook live,講述選主席的國藉問題,事件經過一夜在社交媒體發酵。

星期三大會以毛孟靜開首的規程提問,圍繞著《放棄國籍聲明》,定下了是次會議的基調。一眾傳統泛民議員就梁君彥國藉問題,希望梁耀忠能宣布休會待續,在梁君彥釐清國藉身分後才續會。進取一點的有幾位議員,要求梁君彥退選,包括陳志全和張超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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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別於上述泛民議員,有兩位新議員沒有提出押後會議,而是提出取消梁君彥參選主席的資格,她們分別是劉小麗和游蕙禎。劉小麗的說法比較溫婉,她說:「這一刻如果梁君彥議員仍然交不出有印章的正規文件,其實他是沒有資格參選。究竟我們有兩個投票箱,廢票和涂謹申議員,還是要加梁君彥議員,是決定未來這個立法會任期,會議如何進行。」

游蕙禎的發言更直接,她說:「我真的不明白為何可以讓他不斷補交文件參選主席?為何因為一個參選人未能出示所有證明文件而押後(選舉)?我們今日是要解決問題的,一是梁君彥自行退選,二是秘書處裁定梁君彥的參選資格無效,在基於沒有其他參選人的情況之下,馬上宣布涂謹申當選為立法會主席。」

在議事規則附表I(9)訂明,如立法會主席一職只有一項有效提名,該名候選人則自動當選。

她們的取態跟傳統泛民其實很不一樣。傳統泛民長期被制度閹割,遇上梁君彥的憲法參選資格成疑時,他們選擇要求押後會議,給予時間讓對方澄清,以維護制度公義。在策略上,也能令己方從長計議,互相配合,這也是長期只能以拉布作為對策的拖戰思維。

面對建制陣營犯下大錯,放棄兩名直選議員而推舉屬功能組別的梁君彥,但他卻粗疏地處理自身國藉這憲制問題,幾位新議員的策略,是快刀斬亂麻。由鄭松泰把梁君彥迫去牆角,朱凱迪迅速在社交媒體向公眾交代以製造輿論壓力,到劉小麗游蕙禎要求取消梁君彥資格,他們除了為維護憲制,還有一個很清晰的目的,就是要奪權,也就是非建制派從未得到過的立法會主席權。

議事規則附表I內沒有訂明當主席參選人參選資格成疑時,選主席會議該如何進行。不擁有外國國藉和居留權,或者「愛國愛港」,本是一個非常基礎的主席條件,議事規則當然不會考慮到竟然會有存在國藉問題的議員選主席。規則亦沒有訂明如何即時向秘書處問責,這本身其實是不必要的,因為秘書處的職能是提供意見,本質是為了協助主席進行會議。在立法會內,最大的權力落於主席身上,以保持會議順利舉行,而這個重要的權力在議事規則3(3)和附表I(6)中,已經賦予給梁耀忠。

而面對這個權力和如此複雜無先例的狀況,梁耀忠的反應只有慌張。會議內兩項規程爭議,茅頭其實都是指向秘書處,一是沒有就梁君彥國藉背景進行嚴謹的審查,二是阻止三位宣誓未被認受的議員參與會議及投票。一是失職,二是越權。

當了廿一年議員的梁耀忠,卻只能被秘書處牽著鼻子走,亦顯出他對秘書處的過度依賴,而當秘書處顯然不再是中立的狀態時,他卻無從入手。然而,大會當天他運用過的主席權力,有反對秘書處不讓三名議員參與會議的決定,以及在會上裁定梁頌恆和游蕙禎兩名議員可以發言,而這個例子顯示當時主持會議的梁耀忠根本有推翻秘書處決定的權力。

再看主席權力,2012年,時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利用議事規則第92條「剪布」,條例列明:「對於本議事規則內未有作出規定的事宜,立法會所須遵循的方式及程序由立法會主席決定;如立法會主席認為適合,可參照其他立法機關的慣例及程序處理。 」梁國雄亦曾就曾鈺成的決定作司法覆核,上訴至終審法院依然敗訴,法庭明確指出,立法會對其會議程序有自主權,法庭不會輕易干預。

因此,劉小麗和游蕙禎所提出,取消梁君彥參選資格的建議,是程序上可行,而且在維護憲法的前提下,亦不應算是粗暴的濫用權力。

游蕙禎在會上提出的,其實只是一個非常普通的選舉程序常識,提名期在十月五號截止,而梁君彥的《放棄國籍聲明》在十二號下午、選舉時間開始之後才到手,梁君彥未能在正式參選時,出示證明其憲法資格的法律文件,提名就是無效。這是一個正常選舉的慣例,游蕙禎單刀直入,說得理直氣壯,反觀在這個情況下,多數泛民議員退了一萬步,要求選舉改期以遷就其中一個候選人取得其憲法資格。而梁耀忠作為主持人,竟然還說出憲法只規定立法會主席無外國居留權,而沒有規定立法會主席候選人無外國居留權,如此歪理讓人嘩然。

在同一天的會議裡,游蕙禎在宣誓時加入粗口,成為其中一個傳媒焦點,再加上早前的「扑野」論,被人質疑她與其他青年新政成員說話不經大腦,一味橫衝直撞。她固然沒有楊岳橋那種辯論功架,也沒有比她更年輕的羅冠聰那樣沉實,而「口音論」甚至可以用無賴去形容,但她的年少氣盛其實也是寶貴的。她和一些本土派、自決派議員站在一個泛民議員沒有想過去站的位置,而那個位置就是不會預設在策略上向建制讓步,嘗試合法地奪權。在今次的事件裡,這點是泛民議員想也沒有想過的,他們仍然是以一個被動的姿態去議政。

在第一日大會裡發生的事件和發言內容中可看到,新舊派別非建制議員有個重要的分別,也是長久以來的分別,就是對主權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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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反對派的慣性導致沒有掌政的心態和準備

或者幾位新議員對梁耀忠的期望是不公道的,他的主席權力理應是短暫而且認受性很低,而且泛民本身一直對主席的過大權力有不同程度的質疑。甚至再思考下一步,憲法所給予行政長官的權力足以推翻立法會的內部組成,如基本法第五十條所訂明,行政長官有解散立法會的權力。就算梁耀忠當時宣布涂謹申為唯一有效候選人,梁振英極有可能動用權力解散立法會。

再從原則上看,建制派議員一方選擇「相信」梁君彥,不認為《放棄國籍聲明》法律文件的必要性,亦不認為規程有問題。筆者與非建制者當然認為是歪理,但若果當時主持會議者取消梁君彥的提名,是得勢不饒人,亦漠視建制一方有一定的民意基礎(雖然不及非建制一方)。此舉也會令建制與非建制戲劇性地惡化,以後協商的機會就更加渺茫。

然而,整件事情最值得非建制陣營反思的是,為何老泛民梁耀忠在面對權力的時候是如此謊張?

這與作為廿多年的反對派的慣性有關,在現行的政制框架下,非親中人士幾乎無可能執政,而經歷過這麼多年議會失衡失效,絕大部分泛民議員根本對議會是完全絕望,只能永遠處於一個失權的位置去譴責當權者。

當面對憲制危機和維護議會尊嚴的問題時,而道理和權力都在己方,梁耀忠竟然會連一個休會待續的決定都不敢下,反而選擇明哲保身,把修正這個問題的機會都讓出,任由建制一方踐踏憲制和程序公義。這不止是梁耀忠一個人的問題,勸導梁耀忠放棄主持會議,首先是由楊岳橋在會上發言時提出。筆者甚至相信,以當時梁耀忠的狀態來看,在楊岳橋未當眾向他提議離席前,梁耀忠是沒有想到這樣做的。而當梁耀忠宣布放棄主持會議時,毛孟靜更是拍手鼓勵。他們直到公眾譴責聲四起、輿論反撲之前,都沒有想到,對擁護他們的群眾而言,這是有違政治道德的決定。

本土派對比起泛民,有個很不一樣的議政前設,他們有一套「建國」思維。縱然他們有一些理論是令人難以認同,尤其是以對六四的立場,但不能否認,他們對議會政治有很重要的衝擊。而就算機會再渺茫,反對派都不能沒有當權的心理準備。

在埃及茉莉花革命紀錄片《廣場》(The Square)內,有一段讀白令人很深刻,主角在大選後慨嘆:「我們的革命被偷去了。」他陳述,面對執政者不公,他們極力反抗,但在革命成功後,原來反對者並沒有一個執政的準備,才讓極端保守的穆斯林兄弟會有機可乘,衍生往後的亂局。

有很多泛民支持者經常指出,本土派應該留在街上,議會不是勇武的地方。然而,在第一日會議中,他們展示了一種值得泛民參考的議政思維。而他們進取的策略,也是建基於勇武或自決的前設。或者他們與泛民一樣,沒有確實的當權準備,但最少他們有對主權有渴望,不會在權力面前自我閹割。

大會上半段,非建制陣營之所以能實在地質疑梁君彥的國藉問題,殺建制派一個措手不及,關鍵是鄭松泰在週二論壇的質詢及朱凱迪在週三把電郵副本拍下於網上傳播,二人功不可沒。而下半段因梁耀忠離席而急轉直下,亦是讓泛民反思他們作為反對派的慣性的機會。

至於梁耀忠本人,筆者認同梁啟智,他需要引咎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