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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評空服員退休年齡問題

獨立媒體在3月31日的報道: 本地空中服務員 35 - 45歲「退休」, 強制退休,乘客安全受威脅。

國泰工會在談論退休時,找來在職空服員,透露他們那麼早退休,在生活上失去了穩定的高收入,使整個家庭的重擔頓時落在父親或老公身上。如果空服員未有家庭,該空服員其實很難維持生活,因爲太早退休,根本令他們未能儲得足夠的財富,令他們在失去工作後,必須重投求職市場。在恾恾人海中,因爲工作經驗没有相關作用,而且競爭極大,及以年齡大,所以他們很難覓得一份可以爲退休找到保障的工作。即使找到工作,也只是一份毎月萬元多的工作。 例如如果要轉做地勤,他們只可以由低做起,所以收入只有萬元多。另外不在內部轉工,向外求職,也只能找到一份普通文員的工作。

在這個情況下,工會發起的行動便打着以上的理由,加上用反年齡歧視的原則,發起遊行和作出官方式的抗議。

爲了令到發出的要求是有事實根據,工會找來現職空服員作個案求證,給在場記者訪問。另外,在工會引用其他航空公司的例子,引證國泰的退休年齡要求是荷刻和不合理。

好了,看到了國泰工會的新聞發佈會的內容,且看網上討論的反應:

Franklen K S Choi "的同事黃和平最近便完成一項研究,與浸會大學學生在香港國際機場訪問了近五百位旅客,調查被訪者選擇航空公司時所考慮的因素,及在評價一位空中服務員的質素時,會根據什麼準則"

這個調查結果舉證了對 "航空安全、緊急及逃生設備的認識、應付緊急事故的能力、服務態度、急救知識、禮儀和空中服務經驗。任何這些因素和準則,均有超過八成的被訪者認為重要,至於空中服務員的「年齡」,則極其量只有兩至三成被訪者認為對揀選航空公司或評價服務員時重要而已。"

抗爭理據頓時變得更加有力,既然有調查力證年齡在旅客的標準上不是最大的concern,國泰爲了外觀而迫令比較上年齡大的空服員退休是不合理,因爲其他因素才是旅客選擇航空公司的主要考慮。

Franklen K S Choi 和國泰工會都發調空服員的工作不是這麼簡單,不是外間看來那麼容易。在派餐之外,還有不少安全程序,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服務態度,難纏乘客的處理技術要具備。公司這樣迫令空服員在不合理的時期退休,實在漠視空服員一直在航空安全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另外,Franklen K S Choi又強調年長的空服員的經驗在航機上極爲重要,因爲他們是機上的大佬, 他們可扮演着領導角色,領導着其他没有那麼年長的空服員,在發現機上有疑似炸彈的情況下,共同合作處理,帶給旅客一個安全的航機環境。如果我們缺少了這些年長的空服員,航機便變得十分脆弱. 萬一航機發生問題,旅客安全就凍過水。

對的,作爲一個乘客,航機安全的確是最重要的考慮。我們前幾年看到華航的意外率明顯較其他航空公司高,而且比較上國泰在過去數十年從未有過一次災難性的航機意外,即没有航機爆炸,没有航機撞擊。另外除了安全之外,價錢是另外一個重要考慮,我們在去旅行時,捨棄華航之後,有港龍和國泰之間選擇,既然兩間公司在安全上都是可靠,我們會考慮平價的機票了。不過平心而論,我們在安全和價錢之外,我們還會考慮什麼?或者我們應該問一個問題,爲什麼我們在周圍的餐廳和酒店裏,看到的前線員工,越來越年輕呢?那麼航空業作爲服務業,是否有必要思考爲什麼年紀是一個對生意業務上有影響的一個因素。

Franklen K S Choi提到一樣原因,是薪酬問題。資歷越豐,則薪酬越厚,福利越多。從公司的角度來說,絶對稱得上是一個問題。有些僱主會視這個趨勢是一個負擔,有些良心僱主會認爲這是員工應得的。因爲員工爲公司服務多年,所帶給公司的利潤是功不可没。另外員工都是打份工,但求退休生活有一個保障,加上資歷豐的員工所肩負的職責也比新入職的多而且重要,他們負責看官下屬,負責給下屬培訓,好的僱主會視支付給資歷高的員工的那筆支出是應付,付得扺也也付得開心。但是假如公司的上層看不到這個歷史,而只從公司的利潤和商人做生意只是要把利潤最大化的角度出發,而訂出肥上瘦下的政策,那麼這間公司就會被視爲没有良心和只向錢看,而員工對公司的歸屬感也只會越見減退,士氣也就毎況越下。 

筆者相信公司對於四十五歲退休的考慮是出於空服員在儀容上,體力上,和薪酬支出上的綜合考慮。如果在儀容上和體力上是應付不了的時候,糧就照出,高人工就照逗,那麼在管理層的角度上,當然十分不合乎成本效益。從安全的角度出發,公司會認爲年紀越大,判斷力可能會差,尤其是當空服員是好像無名氏作者在題爲”四十五歲的空服員到底怎麼要退休?年老、失寵、還是生病?”的回應上,指出空服員工作得多麼的辛苦時,公司可以有理由相信員工難以確保到航機的二百至三百乘客的安全,對於一向以安全爲首要考慮的國泰 (ensure safety comes first 見國泰的company vision),難怪國泰對空服務員退休年齡的要求與其他職位(例如地勤,機師)甚至其他航空公司同是空服員的要求有所不同,訂出的限制更嚴格(或者工會論調:更荷刻)。(另外,筆者在政府的雙語法例資料系統簡單的閱覽過民航條例內,並没有指明空服員必須要在什麼年齡退休.)

但如果這個論據成立,爲什麼對航機安全有直接影響的國泰機師卻可以在55歲才退休呢?

除了看到因爲利潤最大化和薪酬問題而令到公司作出這個行動,筆者在空服員的圏子裏也看到了一點點的問題。筆者從事空服員己有半年的時間,在三月公司公佈業績之後,員工對公司今年没有花紅分(profit-sharing)感到十分不滿意,部份空服員己經表明失望,他們表明没有動力去爲公司做多一點。公司一向推行的service straight from the heart的concept經此一役之後遭到重挫,有員工在工作時,不忙說:即使是少至幾百元或一至二千元的花紅都可以接受,但完全没有令人感到十分沮喪。筆者聽這些員工訴苦的同時,留意到他們有時感到忿怒,有時感到無奈,有時甚至在領取部份航機物資,例如果汁, 巧古力,用品包,報紙時,用冷潮熱諷的語氣說:這就是我們的profit-sharing。

公司爲了安撫員工,在空中服務員的通訉刊物(cabin crew newsletter, CCNL)表示因爲根據公司一向運用的公式去計算,今年分紅的計劃不能夠通過公司的之前訂立的客觀公式,所以未能分花紅予員工,故此員工不被分花紅不應被視爲出奇。但是在員工的角度看,有大量利潤而不去把成果與他們共享實在是令人失望。對員工士氣實在有一種負面的影響。

筆者提到profit-sharing和員工士氣的問題,其實是想回應無名氏作者提到 ”國泰說要空服員四十五歲前退休,是為了士氣,為了新人有晉升機會。每一個在國泰航空公司工作的空服員都茫茫然--公司情願我們累壞身體,也不讓我們健康工作下去--怎麼公司突然這麼關心我們的士氣?”,其實筆者也大不認同國泰的理據.而這個從公司的profit-sharing可見到。在profit-sharing裏,可以看到員工士氣受到重挫; 另一邊廂,卻發現公司對員工士氣原來這麼着緊。這種矛盾教人摸不着頭腦,也令人覺得公司對四十五歲退休問題上的理據十分薄弱,有點砌詞狡辯的味道。

但無論如何,筆者認爲要決定空服員適當的退休年齡,筆者認爲應該從安全的角度去考慮,假如在安全上,發覺四十五歲的空服員在安全問題上明顯在判斷和知識上己經減退,而去到一個足以對航機安全構成不能夠接受的危險時,就不可以再擔當空服員的角色,而假如四十五歲問題在醫學上得不到支持,反而其經驗可以是公司ensure safety comes first的台柱,公司應該從航空安全考慮和僱員的生活和家庭着想,延長空服員的退休年齡.公司不能單從利潤最大化而搬出六千多個空服員的薪酬支出需要扣減以平衡油價上升所造成的利潤減少的情況。

編按:照片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