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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醒了的人民會再睡著嗎?

覺醒了的人民會再睡著嗎?

香港高等法院就梁頌恆和游蕙禎宣誓事件頒佈判令,裁定政府勝訴,梁、游二人的行為屬拒絕宣誓,故宣誓無效,梁、游議員資格被褫奪,並禁制立法會主席再為二人監誓。

整場風波,說是特首梁振英借機為自己爭取連任的選舉工程,絕非揣測之詞。在一片「梁振英下台」的吶喊聲中,非建制陣營的ABC(Anyone But CY)誓言響徹雲霄,連建制陣營也是曖曖昧昧的取態,不敢明言支持他連任的情況下,梁振英的絕地一擊,借宣誓事件把「港獨」、「辱華」議題無限上綱,不單逼使中共出手,中共也樂得借機一錘定音,把「一國」重新定義、「兩制」從此消失,而梁振英的連任大計,又踏出成功一大步。

這一次的人大釋法正正顯示中共要達到全面操控香港的目的,釋法末段提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04條所規定的宣誓,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行之有年的誓詞本來只是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釋法加插了「及其」二字,變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問題便來了!

本地立法會議員,宣誓本來是對特區作出,服務的也是本地市民,所以議員沒有義務向中共效忠,於宣誓時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撕毀831白皮書、高聲呼喊「我要真普選」、甚至對中共政府語出侮辱,也沒有違反宣誓內容,因為他們作為特區議員,要效忠的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非中共,也正正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精神。

這一回中共借釋法一舉數得,其一,殺雞儆猴,杜絕任何議員有關「港獨」的言論,大抵連「自決」、「自主」等主張也會逐步封殺;其二,告訴港人誰才是「當家」,不乖乖就範,總有整治你們的機會;其三,即使不替23條立法,也可用其他條例把內地相關法律延伸至港,箝制港人言論,又何須23條?

高等法院法官也就範了,稱「人大釋法與否,對本案都沒有影響」,可笑得如「小學雞」,明明跪低了卻說只是為縛鞋帶,明明可以判決將宣誓風波交回立法會處理,以此捍衛司法獨立、三權分立的核心價值,卻粗暴干預立法會內政,褫奪梁、游議席,把本港的選舉制度也打個稀巴爛。

整件宣誓小風波鬧至大震撼,若看不清箇中險惡,任由中共和特區繼續放肆妄為,香港亡矣!最令筆者痛心的是很多非建制陣營也如建制陣營一般見識,說什麼「尊重法庭決定」,然後密鑼緊鼓部署補選工程,私利又再一次凌駕公義。梁、游獲選為議員,有接近六萬選民的授權,誰人可以漠視選舉制度?置選民授權書於不顧?顛覆選舉程序?要議員喪失議員資格,基本法79條說得很清楚,必須獲得三分之二議員於立法會通過,況且他們已提出上訴,在終審法庭未有裁決之前,梁頌恆和游蕙禎依然是立法會議員。立法會最近種種小動作,如立即驅趕二人出立法會大樓,並揚言要追回二人的薪酬和資助,根本就是有法不依,完全是共產黨「人治」手法。

我們都說「自己香港自己救」,都說「雨傘運動」令人民覺醒了,都說要繼續爭取「真普選」。香港人,這一回明顯是「大石砸死蟹」、明顯是顛覆本港選舉制度、明顯是「一國一制」的強推,覺醒了的你會再次倒下、蒙頭大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