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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市建局「63%同區置業」的「語言偽術」

回應市建局「63%同區置業」的「語言偽術」

市建局安置政策置受評批評,行政總監韋志成卻用網誌回應,指「補償戶63%同區置業」(信報5-12-2016),避開公眾和傳媒的提問,猶同梁粉技倆。局方不公佈數據和報告,只是在受批評時暗地放風,有欠公道。上次的追蹤調查,局方操弄「同區安置」的定義,擴大同區的範圍,只是增加數字的偽藝偽藝。期待市建局開誠布公,公開有關追蹤調查報告,讓公眾了局方的賠償政策。

觀塘同區變將軍澳?

2009年,市建局局方在觀塘市中心重建的追蹤調查,指約75%業主可於觀塘或東九龍重置單位居住。實情是2009年的130人追蹤調查中,只有4成人能在觀塘重置物業,另有3成在其他地區置業(24-6-09文滙報)。所謂「原區重置」變成局方的「語言偽術」,被擴大至整個九龍東。

市建局在觀塘近年只有本年年中收地的恆安街重建項目,涉及業權約90個,除了11個舖位,大約有80個住戶業權。觀塘最接近局方的「同區七年樓齡」賠償額只有18年歷史的海天園,其餘供應都超過20年。海天園近3年只有4宗成交,而今年僅有1宗,基本處於半封盤狀態。雖然觀塘恆安街重建項目賠償為歷來第二高的$11,695,亦難而購入同區的樓宇,因為基本樓市缺乏供應。

迴避重置的樓齡問題

局方亦迴避,重建戶用賠償購入的樓齡問題,政策指賠償是同區七年樓齡,但局方僅指︰「有73%受訪者在獲得市建局的收購補償後,把資金用作購買樓齡較新的單位,是否購入單位跟七年之準則相着太大呢?」(信報5-12-2016)重建戶多數住在40-50年樓齡,較新單位是否指30-40年樓齡呢?

三成人沒有重新置業

韋韋志成安佈中,「14個近年完成收購及遷置工作的重建項目共322位受訪自住業主的資料,73%受訪者在取得市建局的收購補償後重置較新的單位居住,有19%選擇租樓,另8%選擇與家人同住。」(信報5-12-2016)近一成跟家人同住,二成人由業主變成租客,失去物業,是否意味着他們被重建犧牲呢?現時只有現金賠償,沒有直接的樓換樓安排,令重建戶被迫走入地產市場,往往焦頭爛額,當中三成人沒有重新置業,是甚麼原因呢?希望局方詳加解釋。

局方坐擁百億資產,上年收入達45億,全部重建項皆興建私人豪宅,應落實舖換舖和直接的樓換樓的安置政策,達至真正的原區安置,而不是玩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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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建局補償戶63%同區置業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表示,市建局就14個近年完成收購及遷置工作的重建項目中,共322位受訪自住業主提供的資料進行分析,發現有73%受訪者在獲得市建局的收購補償後,把資金用作購買樓齡較新的單位,當中63%選擇在同區置業。

訪查322自住舊樓業主

對於市場有聲音質疑市建局的補償及安置政策是否足夠協助舊區居民改善生活環境,韋志成昨天在網誌指出,過去數年市建局已推行的59個市建局重建項目中,約有1.2萬戶業主和租戶獲得現金補償或公屋安置,從而遷往質素及環境較佳的居所。市建局就過去的重建項目進行追蹤研究,分析14個近年完成收購及遷置工作的重建項目共322位受訪自住業主的資料,73%受訪者在取得市建局的收購補償後重置較新的單位居住,有19%選擇租樓,另8%選擇與家人同住。

在重置單位的業主中,有63%在同區置業,其餘則因不同原因選擇搬往其他地區,最常見包括長者搬到較近子女和孫兒居住的地點,方便照應。

韋志成稱,納入市建局重建項目的樓宇,大多屬樓齡超過50年及失修的建築物,市建局現行的住宅收購準則,是以「自置居所津貼」的計算基準制定,而「自置居所津貼」是按同區和收購單位面積相若的7年樓齡單位的價值,與被收購物業公開市值的差額計算所得,從而給予自住業主被收購單位的市值金額外,另有一筆現金津貼,以協助他們在鄰近地區購買較新的單位居住。市建局並特別向業主支付樓價三成的訂金,讓業主在資金運用上更靈活。

他強調,在規劃重建項目和執行實際重建工作的過程中,須顧及社會整體利益,也要盡量顧及個別人士的需要和訴求。

市建局須兼顧重建範圍內住宅及非住宅租戶的需要,並提供調遷協助,向租客提供特惠金,又或安排合資格者申請公共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