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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垃圾回收率 中大招標合約的啟示

增加垃圾回收率 中大招標合約的啟示

現時垃圾徵費正進行諮詢,朱凱廸團隊建議政府除了要求市民和商界承擔相應的垃圾製造的責任,也應同時增加回收和資源再分配的渠道和配套,在社區形成回收和資源再分配的網絡,改變以往眼不見為乾淨,單向快速運往堆填區的廢物處理手法。因此,我們提出要改革食環的垃圾站為資源回收中心,便是希望逹到以上的目的

然而,根據現時的法例、政府的指引和垃圾站的合約,垃圾站所棄置的東西均為政府的財物,成功投標垃圾站的廢物處理公司不能把當中的回收物進行變賣,變相局限垃圾站的功能(註:只有投得政府路邊三色回收箱合約的公司才可變賣回收物)。為了尋求突破,朱凱廸提議立法會垃圾收集及資源回收小組委員會參觀香港中文大學的垃圾收集及資源回收設施及了解中大和廢物處理公司的合約內容。

當天,中大的代表解釋在進行廢物處理的招標上,以增強回收,帶來減廢作為招標合約的主要要求,若廢物處理公司能逹到相關的減廢要求,該公司便能獲得獎金,而所有的回收物更歸該公司擁有,為該公司帶來額外的經濟誘因。而該公司的負責人葉先生,也向我們表示,回收得愈多的回收物,旗下的員工便能獲得一定比例的分佣,變相提供誘因給員工做好回收的工作,造成公司和員工的雙赢。因此,在這種合約模式下,廢物處理的公司員工、公司管理層和中大在回收的工作上站在同一陣線,並形成回收工作多勞多得的機制,對促進一個地方的回收工作實在有莫大的幫助。

朱凱廸團隊認為政府應參考中大和廢物處理公司這種互專互利的合約關係,釋放政府垃圾站的功能,成立資源回收中心,在垃圾徵費來臨前,做好相應的軟硬配套,推行垃圾站改革的試點計劃,完善香港未來的減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