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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發展 VS 專制發展

民主發展 VS 專制發展

攝:Alex Leung

差少少,立法會就可以為「民主發展」 立此存照。

立法會人事編制委員會今早第三次審議土木工程拓展署開設4 個首長級編外職位,以負責新設立的「可持續大嶼山辦事處」。會議期間,朱凱廸的其中一項有關要求政府採納「#挪威模式」(即政府推出發展項目時,必須同時制訂「主方案」、「後備方案」及「不興建方案」)處理「東大嶼都會」相關撥款申請的31A動議,獲得過半數委員支持,得到予以處理及表決的機會。

現時香港從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制度,到政府做的官方諮詢制度的過程中,為甚麼矛盾都在立法會爆發呢?就是因為在立法會審議項目之前的諮詢制度中,政府都是「聽完就算」,發展方案都由官僚及專業人士(包括顧問公司)系統決定,最後呈上立法會向議員拖壓。

最近姚松炎提出一個直接、快捷,同時令香港市民和立法會與政府溝通到一個對市民更有益處的方式——「挪威模式」。以是次議程為例,未來當有關於大嶼山、東大嶼都會及相關基建的撥款來到立法會時,政府不能只提出一個不容許修訂的方案,而是制訂最少三個選擇,讓立法會討論在一個資訊更加充份的情況之下,詳盡評估造價、環境成本等成效優劣,讓立法會、市民真正得到選擇的機會,而不是「夾硬嚟」。

過去政府及建制派常以「發展vs保育」,責備民主派或反對政府方案的議員,掩飾專制發展制度的霸道。未來,立法會應帶頭打破這種假對立,以「民主發展 VS 專制發展」的原則之上,審議香港的城規發展、基建項目,把握機會爭取對市民、立法會和最好的民主監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