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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清場】警長指拒聽指示續逗留 影片顯示被告要求離開

【佔旺清場】警長指拒聽指示續逗留 影片顯示被告要求離開

(獨媒特約報導)2014年雨傘運動,警方於旺角清場,20人被控告藐視法庭,當中9人不認罪,案件今日(7月28日)續審。控方傳召最後5名警員出庭作證,分別是在當日拘捕被告郭陽煜、趙志深及陳寶瑩的警員。控方證人全部完成作供,控方提出申請修改被告朱佩欣的事實陳述書,法官批准辯方於下周三回覆,並要求辯方於周一提供證人名單。

控方傳召拘捕郭陽煜的警長程英偉,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播放警方拍攝片段,要求程確認郭當時所在位置及衣著。播放數段影片後,程均表示不能確認,只可說出大概位置,而且當時各人衣著相若,又戴著口罩,難以辨認。法官陳慶偉中途提出:「唔好嘥時間,我話你知,呢個(指螢光幕上)就係郭陽煜。」控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一度反對繼續播放影片,認為無需要從片段中辨認被告,因大家都同意該人即為郭。法官表示認同辯方論點,有可能因警察阻塞通道令郭未能離開現場,但駱應淦以「希望打好證據基礎」為由繼續播放片段。

呈堂片段中程英偉曾經向被告郭陽煜表示「你可以走」,遭法官質疑與程口供中指郭「繼續逗留於上址」 的描述不同。而根據警方拍攝的影片,郭陽煜於被捕前曾提及「我好合作,想離開」。駱應淦總結盤問時形容郭的表現「好合作」。

控方傳召拘捕郭陽煜的警員陳國寶(音譯)作供,駱應淦透露郭陽煜曾在警車上向陳稱「試過想走,亦都想走,但走唔到」,惟陳對此沒有印象。

負責拘捕趙志深的警員梁家傑在供詞中指趙不肯離開,故進行拘捕。但代表趙的大律師潘熙於庭上播放的片段顯示,趙當時有按警方指示向尖沙咀方向後退,而梁家傑亦同意。

潘熙要求梁在地圖上標記出看見以及拘捕趙志深的位置時,梁稱「唔記得」。潘指當事人無意衝擊警方,將於陳詞時詳述。

警長姚嘉莉當日拘捕被告陳寶瑩。辯方代表播放影片要求證人協助確認案情,姚承認陳寶瑩因被推,而一度接近封鎖線,她亦同意當時另一被告趙志深在陳的附近。

傳召探員陳宏博後,控方已傳召所有證人。控方提出申請修改其中一名被告朱佩欣的事實陳述書,當中包括增加圖像附件,顯示朱於當日早上8時47分至10時29分期間,反覆出現於禁制令範圍內。

代表朱佩欣的駱應淦指,修改事實陳述或影響對他當事人的指控,要求法庭准許於星期三作回覆,或會提出反對。法官批准,並要求辯方最遲於星期一提供所需證人名單。

記者:林俊謙、鄧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