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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東北8人獲高院批准上訴

反東北8人獲高院批准上訴

(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反新界東北發展案13人因律政司覆核刑期,被判入獄8至13個月。當中12名被告今日(11月14日)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上訴,希望上訴庭證明有關案件的決定,涉及重大而有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法庭下午頒下判詞,批准其中8人所提出的上訴理據到終院提出上訴,其餘被告亦將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申請。

獲高院批准上訴的包括梁曉暘、黃浩銘、梁穎禮、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郭耀昌、朱偉聰,劉國樑、林朗彥、黃根源和陳白山則不獲批准。13人包括招顯聰將一併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他們將在終審法院申請保釋上訴。

到法庭旁聽的人數眾多,迫爆旁聽席,有人更要站到出入口。旁聽的何式凝、黃莉莉向犯人欄點頭,林朗彥和朱偉聰微笑回應。黃浩銘、梁曉暘和何潔泓則向記者席上的記者微笑,其他人亦向旁聽席揮手打招呼。有多達12名懲教署人員在犯人欄,令旁聽人士不滿,指他們遮蓋著視線,未能看清被告的容貌。

在離開法庭前,黃浩銘高叫:「土地屬於人民,還我民主規劃,打倒官商勾結,反威權、反迫遷。」旁聽人士拍手打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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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庭前,社民連梁國雄、劉小麗、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前學聯常委鍾耀華、新界東北馬屎埔村民區晞旻和多名東北村民前來聲援及旁聽。他們高呼「土地屬於人民,反對東北規劃有理」及「立刻釋放十三子」等口號。

梁國雄表示上訴雖然未必成功,但形容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已掌摑了楊振權等三名法官,強調對三人沒有信心。 梁國雄眼睛一度通紅,斥政治檢控是不義,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上台後對土地的規劃和新界東北如出一轍,把土地當作搖錢樹及官商勾結的酬庸,「還我戰友,官商勾結可恥。」

2014年6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有示威者在立法會外抗議,部分人欲闖入立法會大樓,13人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罰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要求將13名被告收監,案件8月在高等法院審理,裁定被告黃根源認罪判監8個月,其餘12名被告判監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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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