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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梁天琦認襲警 案情指致警員2%永久傷殘

【旺角騷亂案】梁天琦認襲警 案情指致警員2%永久傷殘

(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旺角騷亂案今早於高等法院繼續審訊,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控兩項暴動罪、一項煽惑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名。梁天琦承認襲警罪,另一被告黃家駒承認暴動罪名,在控方申請下,法庭宣佈取消兩人保䆁,需即時還押。

梁天琦今早於庭上承認襲警罪,但否認其餘控罪。有關襲警罪的案情撮要指,梁天琦於2016年2月8日及9日期間於旺角砵蘭街、上海街與亞皆老街交界,以垃圾筒、雪糕筒和卡板阻塞馬路交通,並向警方投擲玻璃樽。一名警員驅趕示威者時,突然感到左耳疼痛,其後昏倒在地上。傳媒當晚拍到的影片所見,梁用白色膠筒投擲、腳踢及以卡板打向該警員。該警員因膝頭擦傷及耳骨頭痛,得到4天病假,判傷結果顯示該警員永久失去2%工作能力。

另一被告黃家駒,則被控暴動及襲警共兩項罪名。他於庭上承認暴動罪,但否認襲警。有關暴動罪的案情撮要指,黃於2016年2月8日及9日於亞皆老街霸佔道路、衝擊警方防線及向警員投擲物品。案情又指他向警員投擲白色發泡膠箱,並從後箍頸,使警員跌倒。黃被捕後,向警員表示「啲人出來我就出來」。事件中共4名警員受傷,其中一名警員病假長達130天。

就黃家駒的襲警罪名,控方申請法庭將此記錄在案,不會檢控,直至法庭作出許可。法官因此分別正式裁定,梁天琦襲警和黃家駒暴動罪名成立。

控方律師向法庭申請取消兩名被告的保䆁,法官考慮到罪名嚴重,跟據以往案例,即時監禁是不可避免,於是宣佈取消兩名被告的擔保,改為即時還押。

梁天琦聞判後神情從容,隨即把背包及個人物品交予律師,被懲教人員帶走前向旁聽市民揮手告別。有市民大叫「梁天琦,頂住!」

同案其餘被告李諾文和盧建民分別被控一項暴動罪,林傲軒被控非法集結和暴動罪,林倫慶被控三項暴動罪,他們均不認罪。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