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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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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就改劃粉嶺高爾夫球場作住宅一事再引起熱烈討論,巧合地此時政府公開於2017年12月完成的《發展新界北部地區初步可行性研究》的行政摘要。研究報告中更有獨立講述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的附件,並提出了「部份發展」和「全面發展」兩個方案。最教人摸不著頭腦的就是為何發展高爾夫球場用地可以有兩個方案,有人立即提出為何其他具爭議性的發展項目不提供多於一個方案讓市民選擇。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已表明會將兩個方案放進公眾諮詢中,這是否代表了日後其他發展都可以有不同方案讓公眾選擇?


政府就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提出兩個方案,上圖為「部份發展方案」

政府就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提出兩個方案,上圖為「全面發展方案」。此方案中南部部份地方被建議作「旅遊/消閒」之用,唯報告的行政摘要沒有詳細交待

退一步想,這是否亦代表了公眾有權知道發展項目的所有方案?現時政府做事模式便是就發展項目找顧問公司作研究,然後由顧問公司「一鎚定音」的選擇他們認為最合適的方案。公眾諮詢亦只流於對顧問公司選擇好的方案,就該方案提出意見並小修小補。顧問公司作決定當然是建基於其專業角度,但有時候這並不等於市民所需要的。

「小蠔灣填海既技術性研究」中顧問表示曾考慮「純住宅發展」、「旅遊及教育混合發展」及「住宅及教育混合發展」三個方案,最後選擇了「住宅及教育混合發展」。但並無提供其餘兩個曾經考慮方案的詳情,與粉嶺高爾夫球場發展截然不同

因此政府應要求顧問公司公開所有方案供市民討論,不然在粉嶺高爾夫球場發展一事上就會顯得「特事特辦」。同時不要再抱著「精英心態」、「你聽我講就啱架啦」、「你識啲咩?我先係專業」的念頭,應與民共議達至最理想的規劃。此舉關係到整體規劃,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