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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警員個人手機照片成呈堂證供

【旺角騷亂案】警員個人手機照片成呈堂證供

(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年初一旺角騷亂案今日繼續開案陳詞。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與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和林倫慶分別被控非法集結、襲警、暴動及煽惑暴動。控方提到盧建民的案情時,展示了一名警員當晚用個人手機拍到被告的照片。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早前已陳詞講述2016年2月8日晚至翌日凌晨期間,在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彌敦道和花園街一帶發生的事件,他其後就各被告的案情陳詞。

郭棟明形容被告李諾文當晚言行「出位」,令警方注意到他並將他拘捕。郭接著播放影片,指人群在砵蘭街與警方對峙期間,梁天琦呼籲警方離開,李和應並向警員大叫「聽到未呀戇鳩仔」。但影片聲音嘈雜,在庭上未能清晰聽見,控方表示稍後會有警員出庭作供詳細講述經過。

有關盧建民的案情指,有警員認識盧,並知道其花名為「光明」。該警員在當晚用個人手機拍下盧的容貌,照片獲法庭接納為可呈堂證據。郭棟明在庭上展示該照片,顯示當晚一男子身處砵蘭街,穿著黑、紅色風褸,頭戴鴨舌帽和口罩,是為盧建民。

其後控方播放《有線新聞》影片,顯示一名警員向示威者說話,控方指該警員正向盧建民大叫「光明,唔好掟!」,但是影片沒有拍到盧的身影,聲音亦不清晰。另一影片則拍到警員伸出手想捉住一名男子,但是被其他示威者阻止。接著播放的兩段影片,則拍到一名男子向前方投擲物品,控方指該男子為盧建民,並指示陪審團以警員個人手機照片比對盧的容貌。

有關林傲軒的案情,控方指他當晚衣著突出,令人很容易認出。控方又指他在2016年3月4日被拘捕時,被警方搜出電話內有事發當晚的相片,確立他當時在現場。影片顯示林向前方投擲物品,另一警方影片則顯示他在砵蘭街不時與穿著藍衫的本民前成員交談,當黃台仰示意示威者向前推進時,他跟著做。

有關林倫慶的案情指,有在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工作的人員在新聞片段中認出被告,警方遂於2016年3月4日作出拘捕。控方在庭上展示林在警署錄取口供時的影片截圖,並比對《明報》新聞影片中,在花園街以磚頭敲打路牌鐵柱的男子容貌。多段影片亦顯示林在山東街和亞皆老街向警員投擲物品。

控方代表郭棟明總結時指,已展示了「強而有力,而清晰的證據」,又指李諾文和林倫慶已在警誡下向警方承認做過相關行為,因此向陪審團表示應該判斷被告罪名成立。審訊明天繼續,將會傳召證人出庭作供。

梁天琦離開犯人欄時,用雙手向女友做出心形手勢,並向她微笑。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