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最年長被告暴動罪成,還柙候判

最年長被告暴動罪成,還柙候判

2/5 西九龍裁判法院

2016 年旺角騷亂,當中十名被告一併受審,今有裁決。判決書厚達 382 頁,悉數暴動罪成,惟若干襲警等控罪得免。眾被告即時入獄,留待 23/5 視察背景報告和求情,再定刑期。

所有被告原已進入犯人欄候審,但法庭設備故障,他們得到意外的機會,最後一次步出法庭,與死黨碰拳;與朋友握手;與親人擁抱。

第六被告陳和祥一度單膝跪下,湊在家人耳邊低語良久。退庭後眾人被押走,聽審市民站立不散,陳亦向市民不住揮手。

陳是整場騷亂最年長的暴動罪被告,年逾 70 歲,大陸出生,13 歲來港。

他被控暴動兼襲警。郭偉健法官根據錄影,裁定陳確曾掟磚,暴動罪成;但報稱受襲的警員修改證供,法官亦根據錄影,肯定警員指控「不正確」,襲警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