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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9人暴動罪成 本月23日判刑

旺角騷亂9人暴動罪成 本月23日判刑

(資料圖片,攝:Alex Leung)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旺角騷亂案中,莫嘉濤、李倩怡、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及吳挺愷共11人被控暴動、刑事毀壞及襲警等罪名。吳挺愷早前在審訊其間承認一項暴動罪,還柙至今;李倩怡則棄保潛逃台灣,正被通緝。裁判官今日宣判,除早前認罪的吳挺愷外,其餘9名被告暴動罪名成立。其中第一被告莫嘉濤有兩項暴動及一項刑事毀壞罪名成立;陳和祥則被判襲警罪名不成立。

開庭前半小時已有約50人在法庭外排隊等候旁聽。庭內公眾座位爆滿,另有數十人需留在大堂範圍。由於法院需臨時安排直播設備,開庭時間比原定時間延遲20分鐘。開庭前有不少市民向年紀最大的被告陳和祥握手及搭膊頭。

各被告的代表律師要求法官先取得被告的背景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教導所報告等,才作出判刑。案件押後至5月23日早上判刑,在等候報告期間9名被告需還柙看守,有辯方律師表明知道案件嚴重,即時監禁無可厚非。

被告們被懲教署職員帶離犯人欄前,旁聽市民向他們揮手,有人大叫:「你哋係冇罪嘅,我哋支持你。」被告們亦揮手回應。

在庭外約有逾30人,包括譚文豪、黃浩銘、譚凱邦及陳浩天等;庭內則有張秀賢、黃之鋒及梁頌恆。正於高等法院接受暴動罪審訊的被告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和林倫慶,及即將於7月進行暴動罪案件預審的「美國隊長」容偉業,均有到場旁聽。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