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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治和法治混合之後

當政治和法治混合之後

一直以來,我個人是較為固執,從來都不會將政治和法律混為一談,因為這個是一個非常之危險及非常之壞的做法和睇法。無奈今天也難避免兩者混談,這個就真的將香港推到一個「四不像」的社會,這個例子,在台灣一直出現緊,若果香港像台灣的出現法治和政治問題,後果是較台灣嚴重,因為我們背後有一個強大的國家的「宗主國」,到時也談不上像台灣般的任何所謂改革。

台灣自從九十年代開始,就有民主選舉,看到今天台灣的民主社會的氛圍,算是較為成功,但談到司法部份,就真的是強差人意,主要原因就是,台灣是政黨的天下,無論是軍人,警察,法官等,都會有政黨背景,因此,他們做事和處理問題時,很容易就離不開和政黨及政治有關,當然,政治中立也是國家要求。所以,多番被揭發所謂司法不公的情況。事實上,就算警察,也被指或者真正的幫了一些反政府的政黨和組織,便出問題。

香港和台灣不同,就是香港所謂政黨,看在很多人眼中只是利益團體,從來沒有執政的可能,因此,從沒有執政意志,只能在低層次中說話,所以,很多人會埋怨,政黨無用,這個和香港的「殖民」結構有關,所以,我們只看到民主倒退,一定不會向前行,我們從來沒有執政的能力和機會。然而,政府就可以運用所有資源和權力,作為政治組織和團體,就不會有機會正式提出政策上的改變,只能在認可的框架下發言。很多決定,完全和民意有著非常大的落差。

大約三年前,開始感覺到香港的法庭在審案和判決是有點「鬆羅絲」的感覺,因為,經過十多年的更替下,多了很多香港的本土人士擔任法官,這些人好大可能沒有太堅持的理念,主要是香港的變化。記得在港英年代,你從來看不到有法官會在公開場合出現,大家可以記下,你有多少親戚朋友是做法官,再想想你在什麼地方見過。因此,法官會沒有任何政治影響,就憑著法律常識和專業來判案。

當然,今天要講的就是赤化的問題,無論如何,未來十年左右,現時很多大法官會退下來,一些會從下級法院升上,一些會在外聘請,這個是基本法的規定,但當前年香港發生的宣誓風法,間接是提醒,法官都要「愛國愛港」,這個相信是很獨特的要求,層面也會很闊,這個改變就會像澳門一樣,更似台灣,法院會由某些人經營。

暫時算幸運的是,香港還能堅持用「普通法」審案,這個也算是較為公平的司法程序,法律不容易變,但人就會一夜之間改變。過去幾年,很多法官的判詞,量刑等,都令人有不安感覺,主要就是社會政治氣氛開始濃密起來,看到兩單觸目的警察案件,看到社運人士紛紛被判入獄,大家可以從中看到社會的看法,也開始走向,政治干預司法。在這兩年是非常之明顯。

「鬆羅絲」的後果就會令物件崩塌,當物件崩塌之後,覆水難收,就如一個決了堤的水庫,一發是不可收拾,到時怎樣談法治都是廢話。當然,大家還認為我是天真想法,一直以來都不希望香港法治有太大變化,不想像中國大陸的所謂「依法」,因為這兩個字,就是今天大陸崩壞的根源,「依法」,依誰人的法呢?相信明眼人都睇到,一切都以黨行先。記得我大約二十多年前,香港還未回歸,我報了一個短期的中國法律課程,這個就將你帶到另一個境界,讓你明白到,在大陸做律師是如何服務國家。記不起是第一課那個環節講到這一段。因此,和政府不合群的就稱之為維權律師,他們的遭遇,大家從媒體或者親身經歷是一清二楚。

今天,香港想什麼台灣式的民主肯定是夢話,若想回到英國佬管治時期的法治,也會漸變,因為,我們背後的大國那種法治模式,香港人能接受嗎?這個是無奈的決擇,因為,看到那些九官,奴才出來講話,香港真的已經沒有法治可言,就講記者被打,香港特首不加譴責,還提醒香港記者遵守大陸法律,更有狗奴才指記者是阻差辦公。幸好,這兩次事件完全暴露在陽光下,否則就只會像其他人士一樣,只能認錯,沒有辯駁。

是不是灰了一點?大家可以看看未來發展,若果法官都政治化的話,香港好大機會失去了真正法治社會,到時,國際間,香港的地位更難保。今天,還算是有人認定香港是和中國法律不一樣,若果將來混為一潭的話,外國人不來投資,只有講普通話的所謂商人半偷半搶的在港經營,想起都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