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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專訪蘇耀昌(阿蘇)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專訪蘇耀昌(阿蘇)

草根行動媒體】2018年5月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前言:路線之爭?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背景資料(甲部):有關街工運作機制的幾件事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背景資料(乙部):[街工疑似解散旺角勞工組事件]的各方記憶表
(由於事件一直發展中,我們這個時間表,就到5月18日,亦即事件發展到街工成立五人專責小組開第一次會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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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蘇耀昌(阿蘇)

蘇耀昌(阿蘇)是街坊工友服務處(下稱街工)創會時第一個職員。1993年是街工內部反對聲音的積極人物之一 ,因內部路線分歧拉隊離場,當時街工會員不見了一半(約30人),是為街工第一次大分裂。之後另立門戶,在荃灣成立基層社,實踐及探索合作社和社區勞工化的思考。後以把大學生接軌基層運動為己任,與部份基層社成員一起成立基層大學。2007年回到街工,在葵芳邨立法會議員辦事處(下稱葵芳辦)工作,主要工作任務為協調和內部培訓。在今次事件中,被旺角勞工組成員指為「保皇黨」。

問:一)請稍為介紹你在街工的簡單歷程(1)

1985年加入街工,1993年離開,2007年回來,當協調主任,後來自己改為協調幹事。之後調任勞工幹事、社區幹事。其實我什麼都做,近年我叫自己是幹事。為何1993年會走呢?當年炒大鑊,1991年立法會選舉,政綱無論如何無法共識到。到底吵什麼架吵得這麼兇?我2007年回來後,忠曾問我,說直至今日都不明白當年是在吵什麼。我就覺得,當時有好多朋友來助選,成立了一個史無前例的助選團。當然會引入當時最前衛的概念,像台灣的民間社會概念、民間議會、性別反省、環境運動與基層結合等等,我們很想把這些放入選舉政綱。這些新穎的思考,同街工一直以來那種不太宏觀的勞工視野,一時之間融合不到。梁當時指責我們講這些內容是出賣勞動階層,我們當然非常生氣。當時這類內容,1985年時非常先進,即使現在也還是前衛的。我今天看,不會理解當年是不可協調的矛盾,只是當時無足夠的時間把二者融合,於是搞到壁壘分明。我們要求梁接受綱領,但梁耀忠說,畢竟去選舉都是候選人的主張,他不明白或未認同,言不由衷講不出口就不可以。然後,我們沒有努力助選,當年他輸了, 我們當然會被埋怨。 本來我想調和矛盾, 但失敗。當年其實都傷感情,我們拉隊走,但是,我們沒有去損害個會的聲譽。以我們當時在會內的實力(與少壯派現在差不多),我們大可以要求開會員大會, 其至能運用動員能力不讓忠參選,當時來說,也不是無把握,有得鬥。然而,我們自己討論,覺得當時就算不同意路線,但忠對會的貢獻大,個人犧牲也多,所以我們決定自己走,走了一半人。我們走了,雙方都無在外面大肆張揚。反過來,忠有跟那邊同事講,說我們工作很勤力。有位工友,早幾年過了身的黃華興,他同忠意見好不同,但從來不會人身攻擊,他比我更早回街工。我們都認為,不該為意見分歧就打爛仔交。所以,那次分裂出來的人,大部份人都無和忠交惡。

問:二)基層/勞工/工人運動的各種路線

~你認為街工各路線有多大程度做到想做到的效果?做到或做不到,當中的契機或困難在什麼地方?

~街工一直強調勞工和街坊,點睇社區和勞工間有什麼關係?這些關係特點會如何影響勞工運動的不同面向嗎?

~街工不同成員對勞工工作的方向的意見相近嗎?抑或有不同意見?這些看法是基於對勞工狀況/勞工運動哪一方面的觀察?你的看法是怎樣?

什麼路線分歧呀?構成路線分歧要有完整論述,現在哪有?路什麼線分歧?路線就是比如認為運動應該怎樣做,覺得政府應有何種角色,理想社會的實踐方法等等,這些的完整論述都無,大家都無,怎樣路線分歧法?

傳教士與人類學者

如果說分歧,若說是路線,無寧說是性情吧。我用一個比喻,可能大家不同意,但這種分歧,我認為是傳教士和人類學者的分別。

可能旺角勞工組同事覺得:「你坐擁那麼多資源你唔傾理念點得!」這種是宗教性的問題。把理念作為最重要的問題,我尊重,但人不能將自己相信的理念真理化,去凌駕所有人。忠的帶領只有現實路線:對他來言,如果個會不存在,我們這些人就會煙消雲散,這個是他這麼多年來給自己的任務和底線。但運動是要為了什麼?我覺得他真的講不清楚。除了民主、工人、基層這些基本概念外,多年我都未聽過他回答過任何這種問題。其實我和忠都有非常多的分歧,有些街工創會的大原則我仍堅守,他都差不多放棄。

勞工工作上的態度分別是什麼? 我自己都曾覺得:「街工的理想如此偉大,當然要找多些人加入啦!」這種是宗教式的情感做法。

然而另一態度,我稱之為人類學的做法,並不是說無價值判斷, 但不是這麼快想去改變別人,而是先了解別人有什麼思考模式,看看有何分別,思考為何有分別。做勞工工作, 旺角勞工組以外的同事,大都不急於令工友認同自己的政治判斷。更想的,是了解工人是怎樣想的。旺角勞工組三位,好急於想將工人團結成某個方向同步伐一齊爭取。我們是另一種取向,想多聽聽工人有何不同的想法。我們葵芳同事做個案成日被忠罵,嫌我們一兩個鐘頭才做一個個案,救到一個其他九個怎辦?忠成天叫我們:「傾短啲啦,15—30分鐘一個可以嗎?」不過我們沒有聽他講,我們也都享受與工友溝通,不想輕易去改變他,也不會輕易叫工友去參與示威遊行。

舉個例子,社會上有好多人反對新移民,我雖不認同,但我不喜歡罵那些人是法西斯。好多反對新移民的基層自己都水深火熱。要先了解人家想什麼,連別人想甚麼都不知道就先標籤人,我不贊成。又譬如說,我好有興趣想知道藍絲反對什麼,佔中我都有去。最近,來港演講的Guy Standing便研究極右運動與就業零散化的關係。題外話,當年工運界一些朋友提出外傭居港權,會內意見紛紜,所以街工不就此向外表態(2)。時值選舉期,阿人(李卓人)就是日日被攻擊支持外傭居港權而被工聯會小花擊敗。

議會資源有辣有唔辣,隔幾年就有一年好頭痕, 選舉雖勞累但也好緊要,不得不去玩。風險好大,人家財雄勢大的團體要搶,事實上會搶到。然而,議員是好多街坊會去找的人,有議辦,街坊打開門就走進來,議辦其實是個了解基層社會的好好的途徑。街工不是一個政黨,而是一個基層勞工團體,這些途徑要好好運用。

但政治團體呢,就是一個仝人組織,只找志同道合之人,談得來就近親繁殖,慢慢會變成一種好意識形態化的群體。 如果他們近親繁殖太多,每天都只見差不多的人,慢慢還會以為自己代表社會多數,慢慢就會不了解社會,聽不到不同聲音。議員地區辦事處就有這個作用:日日都有街坊請你食西餅,日日都有街坊走進來罵你。這些責罵,有時是誤會,有時是無理,有時是針對真的缺點。地區辦事處可以是一個自我檢討機制的載體。

具體處境的具體處理:正規工和零散工

性情和人生態度的分歧,當然會涉及政治路線,講到底大家都不清楚:工人運動?真的有人識搞就好啦。

打個比方,你想食什麼早餐,都要 :第一,看看荷包有無錢;二,看看哪裡有你想吃的東西。最重要是在具體的處境裡面,可以走出怎樣的一步?連那個處境都不知是什麼,都是亂講而已。比如街工,阿忠以前長年累月想做到好似基督教工業委員會或職工盟那樣。嘥氣! 這個包袱未免太大。我認為好早我們就已應該放棄工會,面向窮社區。這些社區中,大部份都是工人和他們的家人。處理勞工問題應社區化,不是以工會作為一個組織的途徑/載體。勞工社區化的方向會帶出非常不同的東西。

從1985年入職以來,我一直想,工會運動不是街工應走的方向,我們是一個區議員辦事處、一個地區的勞工小團體,面向的應是地區上的工友,所以後來就提出「勞工社區化」口號。我2007年回來,再提這口號,當時就業日益零散化,我建議放下組織工會的包袱,建立街工作為地區工人團體的定位。這改變沒有對街工有甚麽影響,因為街工三十年來從來都是這樣做,只是現在是更有意識這樣做而已了(過去是不情願地做)。這種地區或零散化工運,將僱傭關係重新定位(如自僱、家務勞動者包括入內),將勞工權益與社會福利結合。與傳統工會運動有點不同。

比如零散工,零散工不一定關心集體談判權。當然集體談判權是重要問題,工會可以去做。 但零散工就會好關心最低工資、交津、低津,傳統工運的視野是在與就業掛勾的權利相關的工作。為何我們民間團體、工會去爭取低收入津貼,卻不提出要取消申請時的工時限制?這個很矛盾,就是因為有工時限制,所以令好多低收入的人不合資格申請。社區裡最窮的,是連兼職都找不到的人,但很奇怪,香港的工會團體包括街工勞工幹事們,都支持和工時掛勾,因為這是勞工權益。我認為低津同時是社會保障,應與工時脫勾,或工時門檻應設到好低才對。

旺角勞工組跟隨了工盟路線,想用低津作為例子去界定標準工時有幾多個鐘。我覺得,視野太過放在正常就業工人的視野了。但我們面對的工人,最艱難不是formal worker。 就業零散失業浮沉,這是應有的重點,應用地區小組、居民小組或興趣、服務小組去做組織。

但我不是說這是香港工運的出路,只是我們在這個處境裡能做到的事。

旺角勞工組做不做到成績?他們用他們的方法做到一些事的,尤其是阿花,非常有成績。在某個意義上她做得好好的。但是,當你找到一個好積極的工友,是否同時也放下了好多一般的工友?

對工友政治化的看法

阿忠呢,就一定會說:「我無干涉無話唔好」。阿忠的路線就是實用路線,他讓大家用自己的方法去試,總之試什麼都好,不要令個會發展不到就可以,這才是他的底線。但現實上,錢真是越來越少。

誰做得好?阿忠不懂得稱讚人,我認識他廿年,他都無當面讚過我半句。而我會說,大家都做得不夠好,故要討論大家做成怎樣,這些討論昰必要的。可是,若要問,誰更接近真理,這種問題我就不懂得回答。

旺角那邊常說我們不討論問題,其實認識我的人都知我最喜歡討論問題。可是我不喜歡一些道德強烈的黑白分明的討論。我是比較模糊一些。在討論上, 一討論到某些位置他們就上火, 就會說些像:「咁都唔做,你仲點算係一個勞工運動」。意見不同你可以游說,但為何不先尊重別人有什麼看法?他們未搬出去旺角前,阿英、阿花,經常都和其他同事吵架,家嘈屋斃,更試過差點搞到打架。再甚至,也曾有次,有人說,只有自己做事的方法才算是組織幹事,其他葵芳的同事,不如都改職稱叫「支援幹事」。

如果要談分歧,就算現在留在葵芳內部的同事之間,分歧更大都說不定。但我不覺得是一個大問題,但對旺角勞工組的朋友來說,有分歧不講到底他們就放不下。我覺得葵芳同事做個案,天南地北,什麼方法都有。例如有個同事會扮官腔,而一些官員同他對台會不夠他辯,有些同事會像交朋友一樣慢慢個街坊交往...... 每個人都有不同風格。政治正確與否?阿英和阿花或會認為某些方式政治不正確,他們理解組織幹事是一個任務,將工友政治化是一個任務, 但我「包抝頸」, 什麼叫「政治化」? 政治化的過程,恰恰是在處理差異,而不是硬要有標準化,如果有標準化,其實就恰恰是反政治!

問:三) 勞工運動的資源來源問題

查找網上意見,其中有說法指,未來的議會的資源對任何非建制派而言,都會越來越難以取得,你認為勞工運動的資源來源,是否需要面對這個問題?如果以議員上繳薪金作為重要經濟支柱的模式,你認為是否繼續可行?將來打算如何面對這個問題?

窮團體都要盡辦法找資源,議會資源是其中一種,能取則取。有好有壞。但我們不要忽略地區議辦是個接觸不同街坊的途徑,你會知道街坊有甚麽不同的看法(小組則不同,多是同聲同氣) 。

而談到搵錢,我識鬼咩!寫小的計劃書申請funding,十單有九單「瓜」。事實上有好多葵芳的同事,整天都寫各種計劃書找錢回來維持運作。老實講,好多搞組織的人,都不擅長於理財,找錢,無辦法。唯有努力搞月捐,推阿忠去做囉,會內也有這分工。

(問:但這種分工會否產生一種危機,令會內有一個人掌握住最多資源,從而導致權力太不平衡?)

分散水源一定是最好, 但從結果來講,阿忠不是每次都好積極叫大家賣旗籌款,但事實上籌到的錢不多,再培訓開多些班無人報,有什麼辦法呢?講到朋友捐款,阿忠的朋友在這個年紀的經濟環境一定好過我們這些人好多,好過我們去劏我們的窮朋友啦。

我在葵芳辦自請加入裁員名單一起承擔財困,是因為我人工最高 (年資近廿年,有博士學位,月薪兩萬),裁員減薪無理由望住低薪員工。旺角三位勞工幹事薪水雖然不高,但在葵芳內,人工也不算低了,其他同事又低薪,又家境不好的大有人在,如何一起減薪凍薪?

問:四)勞工運動的團體內部民主(僱傭關係及不同路線之共存問題)

~如果不同路線共同存在,你認為需要有什麼條件?你認為自己和對方須做什麼才有可能有這個條件?各路線之間如何分配資源為合?
~一個健康的勞工團體,你認為該有怎樣的機制?街工現時的機制,距離你心目中的機制接近嗎?那麼,需要做什麼才能更接近這個機制?

關於民主機制、信任和小團體

民主是什麼?民主是大家同意有個群體,在裡面建立機制,若願接受規則,就一齊玩。問題在於,大家是否覺得自己是同一群人。大家看法和願意合作的程度有幾多?

我不反對改革,不改革,我們就失去動力,但我反對震盪療法。一個團體有它的歷史,有不同的意見,如何協調是一門很高難度的技巧。過去的街工比較成功,也許因為我們是個小團體。機制?過去,我們的機制簡單,現在訂了很多機制,因為互不信任了,便要靠機制維持。我一向非常尊重制度(以致有反對我的人笑我「平庸的惡」),但我不信制度可解決團結的問題。

如覺得目前的民主制度不夠完善,那就改善囉。最重要大家願意一齊做一齊承擔。然而,若大家無這種互信,民主制度就無得玩啦。舉例,如果會員大會中,大家知道錢不夠了,大家要求不要CUT旺角,應該CUT葵芳,如果這樣的話,那麼阿忠就可能會退出囉。是不健康的,但不健康不在於退出的動作,而在於失去共識和互信。共識和默契被破壞,不退出又有好結果嗎?在民主機制中,退出是民主機制中解決問題的最後方法。

如果要講機制,街工的日常最高決策機關是執委會。然而,執委會在這件事中做了什麼?事情已發酵兩個月,忠當然有他處理不善的地方,但執委會又做了什麼?執委會連旺角勞工組在外面說街工以後不打算繼續做勞工工作,如此大的失實指控,都不出來澄清幾句,說得過去嗎?至少執委都可以出來公開說,正在安排會議處理事情等等。同時,三月下旬財政爆發危機,執委會最遲四月已知道,而忠很早就提出籌款方案,執委會卻遲遲沒有籌款定案,又是何故?

關於多元與立場

街工是個鬆散的基層勞工團體,不是政黨。關於這一點阿英不同意,認為若是這樣就喪失鮮明旗幟立場,不願意承擔組織任務。

舉一例,幾年前阿忠想加入工黨,阿花突然在例會要求投票,阿忠還避席不參加投票,結果阿忠入工黨事被否決,所以直至現在,阿忠都不是工黨會員。但街工與梁辦的立場不一定完全相同,事實上,街工的其它議辦都可以決定在某事上是否跟隨街工意見

然而,正因為我們是一個鬆散的基層勞工團體,我們容納了不同的人,我們內部有民協有社民連有工黨有社區前進...什麼都有。舉例阿英(旺角勞工組譚亮英)都不是街工會員,而是工黨副主席。

我不傾向個會有一個太鮮明的立場,太過鮮明可能會無了這種多元。講真,93年退會之前,我做職員,日日都幾份聲明、聯署,有時自己都不知簽了什麼,對這種義正辭嚴、鮮明立場的東西感到很厭倦。

事實上,立場是很難得出共識的東西,我又不想舉手(少數服從多數)。為何要急於表態呢?

關於傳承問題

(問:由很多人的口中都聽到你有到處說年青人奪權,為何這樣講?難道年青人主動參與傳承,是不對的嗎?)

我都無說所有人都有這個奪權意識,我只是說某些人有。而這些人絕對不包括阿英和阿花(更不可能是billy ,billy從來不會像阿英和阿花那樣罵同事),他們都不是如此複雜的人。

團體老化,要有年青人傳承,是一定的,但我們也不是明天就會死,把傳承做好是要用時間。阿忠想要傳承,會內人人都知啦。別人家政黨的年青人都爭住出來選,但街工呢,你求會員都未必求到人肯參選。

其實,你要接班,就要將你的生命全部投放,大家都怕。好像阿忠這樣,家都散了,以前為個會籌錢解決財困,曾試過按了層樓出來。為了街工,背了一身的債,誰願意呢?

傳承當然可以啦,但大家要問自己有幾認真。當年我上工, 1985我本打算做兩年,見工時,阿忠說:「唔可以咁架,勞工運動係一生一世架。」有幾多人聽完之後唔係笑呀!以前我在職時,有個三三三一的說法:每周洗樓3次、街站3次、還有3次什麼1次什麼我都不記得。個個都叫苦連天,只有阿忠可以堅持到。大家想接班,就是要接到一個領導、推動人的角色。

將最重要的權力開放, 這個一定會好慢。有無合適的人,都係問題,就算有,當事人都有猶疑。首先是因為阿忠真的好難頂,找不到人就會一直打電話,好煩。第二是,會內確有緊張關係,這幾年都有,自從主持事件開始,社會的矛盾帶了入會,要找一個大家都信服的人有難度。

今日街工無了阿忠就不行,因為下一個經濟危機一到馬上會執笠。阿忠是我們成員中投入得最多精神時間的人,我們有人的投放及得他?越過他取代他可以?都可以的。然而,理性上, 最好不要。理性就是要衡量對會造成的影響。有人可能覺得,無議席就無議席,對,必要時都是這樣,有人就有機會,但不要輕易就走這一步。

(問:傳承應該不是只是在講傳承領導權?)

參與年輕化一直都想做,事實正在做但我們過去太過於把帶領的任務交了給阿忠,而我們其他人都不太去著意思考如果無錢怎麼辦這類問題,最多在阿忠催迫下寫多兩個計劃書而已,或再培訓發展一下新課程。其實好少有人背起整體的規劃去做。

傳承不單指狹義的領導權,還有當初使命,三十年正反經驗。阿忠仿似嚴肅的禪宗和尚,不立文字(文字真的很奢侈),你要做好斬柴擔水刻苦耐勞,否則其餘免問,還隨時被當頭棒喝。我們都是在這種臨濟宗式訓練下成長。明顯地,這種傳承已不受新一代歡迎。如何尋找更好方法,我還在思考。我是比較頑固的。

關於「僱傭」關係

我從不覺我來街工是「打份工」,我來是實踐理想。所以我對同事組織「街工職工會」有保留,我認為大家索性加入做街工會員更好。但我尊重那些「打份工」的同事(「打份工」是某些同事對另一些同事不友善的稱謂,指後者缺乏「進步」的意識形態。我套用在這裡,完全沒有貶意。否則,我們如何看待其他工人?)

在街工「打工」絕不輕鬆,犧牲很大。你問團體內部民主與僱傭關係。街工是勞工團體,所以它一直有很好的勞工福利(但工作辛苦、人工低);同時它也是個很窮的基層團體,要靠籌款,甚至會員的捐獻,才能維持不斷的擴展及填補赤字,騰出人手做基層工作。至於不同路線如何協調,能夠實踐民主的前題是團隊。有時,沒有了互信及默契(團不了隊),便該分手(這是民主的最後做法)。我想提1993年的那次大分裂。當年我和一批會員,與另一批會員(包括梁耀忠)就如何參選發生分歧,有一半人(我們這邊)都退會了,我自己另組了一個團體。我們走,是因為我們這邊人(包括大部份職員)覺得,梁耀忠留下對街工的發展會好些。因分手後,沒有互相攻擊,所以後來,相見亦是朋友,很多人仍樂意支持街工及阿忠。我也在2007年再回來幫手。

今次這事,也是奇怪。他們(旺角勞工組)搬出旺角,透過葵芳辦出糧,但卻幾乎從無向這邊交代工作,反而他們認為街工執委才是交待對象,不過也只是有時向執委交代一下。如果如大家所講,街工不是屬於梁耀忠,那麼,到底他們心目中的老闆是誰?如果是梁耀忠,為何要去街工的五一遊行踩場?如果是街工,為何他們狙擊的目標不是責成執委會催迫梁耀忠出糧?如果是梁耀忠,那為何工作交代是向執委?

自有會員發出要求梁耀忠道歉以來,引起會員激烈反彈,每天罵戰。今次要解決這場危機,個人認為需解決以下問題,(1) 立即回到會內解決,(2) 立即落實籌款計劃,(3) 解決旺角勞工組從屬問題,可由從屬葵芳議辦改隸街工其它中心或分支,(4) 立即修補會員間因今次事件造成的裂痕。

關於分工和配合

我是係搞培訓和學習的,做其他事都做得不好,那可分工給其他同事去做。不過,我不敢奢望, 一個團體要養一人只搞培訓,如果不是有很強的資金原始累積,有人專職搞培訓,就是其他同事犧牲。所以當葵芳辦6-7條電話線同時響起,好似流感大爆發,無人聽得及你不去聽嗎?我怎敢扭偈, 說我職責是做好培訓所以我不想做個案?事實上,我搞的學習組已經越來越馬虎, 以前搞基層大學時,一個工作坊,準備三個月實作兩個月,就做得好些,現在都做不到了。

也是老實,我們(葵芳辦)好多同事,都不擅長去感動或鼓勵基層市民參與社會行動,這是旺角同事擅長的,所以交給他們做。同時,由於性情的不同,看法都會有不同。旺角同事會好「俠士」,總覺得社會有不公義要去幫手,於是花好多時間在外面,但無論怎樣,都應該有自己的計劃和重點,互相之間有個配合。雖然全街工有幾十個同事,但專注做組織工作的幹事是較少,而葵芳辦只有十二人,少了三人就是四分一,沒有配合就很糟糕。

2014年前,為了加強默契,我推動成立了一個「會務會」,原意是加強不同區的議辦同事多討論,但後來變成阿英及阿花的動員會,不同意見互相開片,意興闌珊下越來越少人出席,現已沒再召開,變成各自工作,各有各做。

如果談改革,有何方向?

本人一直是本會的改革派,無人比我跟阿忠吵架吵得多。阿忠好多意見,我都不同意甚至反對。遞辭職信都兩次,想辭職就無日無之。無論如何有無這件事發生,都事實上有好多事要改。但怎樣改,需要思考,要在一個有說服有共識的情況下一齊去改。例如,如何吸引更多年青人參與?阿忠怎樣放下交給其他人?阿忠要放下他的固執(雖然也是一種認真),有些事情,唔死得人就應讓人家去試試嘛!

改革最主要就是要多些人,尤其年輕人的參與。阿忠太現實都是不行的,要有些理想、激情才有發展的。同時,阿忠有提過,搞運動和搞業務要分開,要有一個部份專搞業務課程等,搞課程等等其實可以接觸好多基層和個案,是與街坊交流的好途徑。 個案完了,不一定成選票,但為何這麼多案主投票給忠?因為你接觸到、幫到他,這是組織工作重要部份, 如有這樣的網絡,會有助發展權益工作。

(問:若不單想著選票,個案怎樣才能變成讓街坊充權的組織工作?如何凝聚成他們自己的自主互助的群體力量?)
這要靠小組工作。 長者組、工傷組、義工組等,不過現時我們都做得不好。

(問:如何介定做得好不好?)
例如看新聞,昨天邨中有事發生,其實是發生了什麼?於是你想到,問問街坊吧?如果你發現邨中無人會告訴你發生什麼事,就不好了。如果形成到有機的互動社區,不用你打電話,相熟街坊會主動來講,而你會想起出事的單位附近有沒有積極的街坊,便可邀請他們自發互助。

(問:做得不夠好的原因是什麼?)
過去幾年,街工發展得快,人手外調,議題過多。表面上成績不錯,但人手及資源拉得很緊,這是職員的情況。會員方面,隨著社會矛盾日益白熱化,社運界分歧亦是前所未有,這些矛盾都衝擊著街工。

問:五)就住街工是次的事件,你認為,有什麼你需要提醒其他民間團體,讓他們不經驗你們這個痛苦的呢?

(1) 不要發展得太快

不要發展太快,發展太快就是我們今日的局面。我記得我93一起走的人都只是三十人,但當時已是走了一半。而在我2007年尾回去時, 會員人數僅40人,這些人當中的理念有分歧,但信任和團隊關係是強的。今日會員人數超過80, 好多人是這五年入會的。好多人我見到面都不知是會員。現在的問題,是失去了共同性。以前少制度,因為大家互信。今日不可以了, 不建立制度不可以,因為不認識,無互信,但有制度而無互信,制度也不會有用。

(問:人多是不好的嗎?)

蘇:不是人多不好,重點是互信默契,人少無互信都一樣大鑊。

(問:那麼問題是什麼?)

都未有共識默契之前就做了會員,矛盾會很大。街工內什麼團體的人都有,將外面的紛爭都帶入來,街工不是一個習慣去討論這些事的團體,一時間會處理不到。一個小團體,內部若無信任,日日內耗,每出事就查案一樣又講證據又找證人,如此這般這個會還要如何運作?

(問:即你認為應認識多些才邀請加入?)

我曾專門負責見新人,然後向執委會提出建議,交執委會拍板是否接納該人為會員。我做時,無論誰來我都叫他不要急著入會,先用三個月時間參與例會互相認識一下先。過了三個月,若期間他都沒有來開會員月會,又無參與,那就再叫他試三個月。如果無問題,就推薦給執委通過。可是後來輪到其他人做,政策就完全不同了,幾乎是人一來就叫人入會。這個做法,老實講,除了我,人人都覺得好好。

(2) 搞運動和搞業務分開

一定要思考如何搵錢生存。社會行動會越來越激烈, 如果我們用申請FUNDING的身份搞社運, 未必申請到。事實上已發生了,且不是政府,而是民間團體不想同我們一起申請資助因為覺得我們是政黨。

(3) 軍人要尊重農夫

一個團可養到同事只是搞社運,那個團體裡面一定要有好多人耕田,但軍人看不起農夫, 嫌農夫意識不夠, 這是令人氣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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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粗斜體為訪問前已發給五位受訪者的問題,其他括弧內的問題乃為訪問時追問。
(2) 對此事的記憶,似乎人人有異。年青會員立行說當時未入會,但聽其他會員說是通過反對外傭居港權。做了12年街工執委主席的胡偉忠則表示,記得是通過若法庭最後判為外傭有居港權則依法給予居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