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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林鄭月娥:政府仍然認為修例是對社會「負責任的工作」

【逃犯條例】林鄭月娥:政府仍然認為修例是對社會「負責任的工作」

(獨媒特約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主持行政會議時見記者,再談《逃犯條例》,繼續重申明日將如期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而政府會提出一項早已公布的修訂,即將可引渡罪行的刑期提升至七年或以上,其餘六項「額外人權保障」則以政策聲明形式向立法會提交。林鄭月娥重申政策聲明具法律約束力,日後法庭在處理司法覆核時亦會予以考慮。

林鄭月娥指主事官員仍然認為修訂《逃犯條例》是對社會「負責任的工作」,會繼續盡最大的努力解說。對於有人「鼓吹激烈行為」,林鄭月娥稱日前事件涉及很多年輕人、小朋友,「甚至得十幾歲」,表示大家好擔心,指在如此重要的法律及政策議題,將青年人「推到前面做激烈行為」,是任何文明社會亦不能接受。她促任何組織如「鼓吹激烈行為」,要思考「對香港社會、青年人有咩好處」。

林鄭月娥又特別提到這幾年的激烈行動及法庭判決,違反法例「係有後果嘅」。她稱她們對年輕人特別關愛,望不要被政治化事件影響前途,重申作為兩個孩子的媽媽「唔想見到呢啲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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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