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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順馨: 我們要不要這樣的“非禮” 論述﹖

6月5日, 香港12個婦女團體到平等機會委員會及廣播事務管理局抗議﹐指責商台節目「架勢堂」以「你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為題﹐邀請全港聽眾進行網上投票﹐在20名女藝人中選出誰是港人最想非禮的﹐是「公然踐踏女性尊嚴﹑鼓吹性暴力文化」﹐並要求商台「承諾採取嚴格的內部監管措施﹐為員工提供指引和培訓﹐監察電台節目是否出現歧視女性的內容及言論﹐杜絕此類事件在發生。」6月7日﹐在廣管局收到相關的投訴升到過百宗時﹐政府高層紛紛表態﹐提出「不排除懲處商台」的說法。6月8日﹐商台立刻宣佈「架勢堂」停播兩個月﹐節目監製及主持人森美及小儀亦停薪留職兩個月。當天﹐多個聯署抗議聲明的婦女團體馬上收到一些電子郵件﹑電話及傳真﹐被批評「雙重標準」﹐不去批評刊登色情資訊的報紙雜誌﹐反而針對只是「在語言表達上出錯」或只是為娛樂大眾的主持人﹐是「小題大造」﹐甚至被指責為﹑「迫害電台DJ」﹑「搏出位」﹑「輸打贏要」等。新婦協進會是參與行動的組織之一﹐也是被指責的對象之一。我認為一些批評除了有把對商台突然嚴厲處分員工的不滿﹐轉嫁到婦女團體身上之嫌外﹐某些觀點更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要指出的是﹐婦女團體只是要求商台及有關政府部門制定指引﹐(自我)監察節目出現歧視婦女的情況﹐並沒有要求當局封殺節目及解僱主持人。這是包括新婦女協進會在內一直有監察傳媒運作問題的婦女團體的一貫立場﹐我們甚至反對政府有太多的管制措施﹐以免影響資訊言論的自由。

其次﹐大部份針對我們的批評都講到一些報刊的色情資訊問題﹐認為這更需要我們去批評﹐因為這些資訊更「侮辱女性」或「荼毒青少年的心志」。我認為不能把「你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這類網上選舉節目與報刊上的色情資訊混為一談。

這類節目把女性放入一個看似不是真實(所謂“想”) 的可慾/侵犯的位置﹐但由于節目的運作方式是直接邀請聽眾投票﹐過程所產生對於“非禮” 女人的想像﹐是更容易聯繫到現實世界或日常生活中去的﹐而節目所選定的“高危”對象﹐大都是年輕性感的女藝人﹐正如張彩雲在“是「小題大造」還是「當頭棒喝」﹖”(獨立媒體11-6-06) 一文中說的﹐這類選舉所生產的客觀效果主要在觀念上的﹐即如果一個女性遭非禮﹐人們會認為因為她「太有吸引力」﹐不能怪非禮她的人﹐這種觀念其實跟主流的非禮論述是同出一徹﹐即怪女人穿得性感﹑出夜街﹑沒有男伴作護花使者等﹐非禮她的人只是「迫不得己」。對於社會大眾而言﹐由于節目以所謂“選舉” 形式包裝﹐聽眾更容易認受這種觀念的合理性﹐這與我們努力爭取女性在生活上免受壓制及在性上免受暴力對待的目標背道而馳。有人認為﹐這些節目只是為了娛樂聽眾﹐有錯也只在講法上的問題﹐聽了這些講法的人也不會真得去非禮女人。我們當然不會那麼天真﹐認為一個人的行為跟他/她看到或聽到的東西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但我們不能忽視這種講法本身的文化政治﹐即它是一種關於“非禮”的論述﹐在整套傳媒運作機器的支撐下﹐再生產了主流社會的性和性別觀念﹐以至兩性之間的不平等權力關係。

至于報刊的色情暴力資訊流通問題﹐我們承認﹐當中也可能包含性侵犯女性的描述或圖像﹐這也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但對於這些報刊﹐婦進一直只提傳媒自律﹐而不是通過政府進行管制。至于這些資訊更「荼毒青少年人」的說法﹐我也非常反對。正如上述討論到的﹐如果人不會因為聽到「你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這個節目而去性侵犯女人的話﹐那麼﹐我們也得相信﹐包括青少年在內﹐他們不會看了色情資訊之後便去非禮或強奸女人。如果「荼毒」青少年的意思是指他們閱讀色情資訊之後會對性產生好奇的話﹐那麼﹐這只說明負責管制年青人的成人對於性是如此的保守﹐不去改革我們貧乏和落伍的性教育﹐面對他們的正常需要﹐反而去指責這些以另一種方式為他們提供性資訊的刊物。至于這類色情資訊是否「侮辱女性」﹐更要具體分析這些資訊如何談性及是否涉及不平等的性別權力關係﹐而不是因為這些資訊公開地展示女性的身體及性而視之為對女性的侮辱﹐相反﹐一些女性友好的情色資訊﹐我會視之為能夠打開社會性禁忌的一個缺口。

在我看來﹐婦女團體之所以對 「你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選舉提出抗議﹐不是如一些人的錯誤批評那樣﹐只因為涉及女人﹐而是針對節目的主題和所採取的方式所生產的性別想像和“非禮” 論述﹐因為這些想象與論述強化了貶抑女性的觀念和性別制度。此外﹐婦女團體的行動﹐並不是維護保守的性道德﹐而是指出應該在一種沒有暴力和歧視之下公開談性﹐以及保護女性以至青少年在性方面的權益。

最後﹐我呼籲支持兩位主持人的年青聽眾﹐不要把矛盾指向婦女團體﹐針對的應該是商台的管理層﹐因為停播節目及懲罰主持人的是他們﹐而我認為這種做法是傳媒管理層一貫不負責任的做法﹐把全部責任推到主持人身上﹐將事件個人化﹐轉移了市民的視線﹐目的在於逃避檢討傳媒機構在推廣性別平等意識上的責任。

2006年6月12日 陳順馨 (新婦女協進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