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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行動:關注中文大學委任院長制

2006年12月13日,香港中文大學教務會通過,日後的學院院長產生方式,將由教師選舉改為校董會委任。作為關心中大校政以至大學教育之師生、校友及社會人士,我們對此重大改變,深感疑惑和憂慮。

中大自1963年成立以來,院長向由各學系教師一人一票選舉產生。此制度充分體現大學「學人自治」的精神,而且一直運作良好,乃中大最民主的制度。如今取消選舉制,實為大學體制及治校原則之根本更動,校方理應謹慎處理,並全面諮詢大學同仁,認真聆聽不同意見。在未有廣泛共識之前,萬萬不可強自推行。

遺憾的是,在整個改制過程中,直到教務會開會前三星期,校長始召集各學院院長、學系主任及課程主任出席並無議程之「非正式會議」,期間派發一份長兩頁半之文告,極為簡單地宣佈改制建議,並請與會者向同事收集意見。而到了教務會開會前數天,校方始提供一份厚達廿二頁,長度與前述文告相差十倍的文件予教務委員,大部份教師則未得與聞。是次改制關乎所有中大教師的基本權利,並直接動搖大學的管治原則,大學當局卻在沒有任何正式諮詢的情況下,逕自以行政手段將建議匆匆通過,過程倉卒兒戲,欠缺對教師的基本信任和尊重,我們對此感到極度失望。

校方推出委任制的主要理據,乃2002年由教統局委任英國愛丁堡大學宋達能校長評估本港大學現況及發展後所作的建議。但宋校長在該報告第三章,卻諄諄告誡大學當局必須平衡學人自治與有效機構管治。可以預見,在推行委任制並賦予院長更大權力後,學人自治的理念將蕩然無存。而校方迄今依然未能清楚告訴我們,推行了數十年的民選院長制,到底有何不妥,以及將此民主制度徹底摧毀後,中大管治將如何變得更公平合理,使下情更能上達,以及能更好地實踐真正以人為本的教育。大學高層及那為數眾多投了贊成票的教務委員,亦欠大學社群及香港社會一個解釋:在香港努力步向民主化的今天,中大此舉,是否立下了極壞的榜樣?!
 

我們不反對改革,事實上,中大的人治作風,為師生詬病已久,但校政改善必須乎合民主參與、理性及高透明度的原則。因此,,我們謹向中大校董會作出兩點呼籲:

(一)    校董會應擱置院長委任制,並就該等建議進行廣泛深入的公開諮詢。在未得到大多數教師的同意下,大學應繼續維持一人一票的民主選舉制度。

(二)    校董會應公開大學管治專責小組於2003及2005年呈交之改革建議。據悉該等建議除主張院長委任制外,亦涉及校董會改革、教務會及院務會之組成及職能重新界定等,對大學發展影響深遠。校董會應就此等建議作公開諮詢,並尊重「學人自治」的精神,不要為了所謂的「管治效率」,不惜將大學變成一個中央集權、層級分明、喪失教育理念的機構。

發起團體
大學教育關注組 (聯絡人:蔡寶瓊 [email protected]
香港中文大學員工總會(聯絡人:吳曉真 [email protected])   

如欲聯署,請將閣下姓名及身份(中大教職員;非中大教職員;中大學生;非中大大專生;中大校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