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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李天命的「撲克喻」

香港著名哲學家李天命先生曾向學生論述其自創的名為「撲克喻」的比喻, 用以解釋佛家思想中「法身」的觀念, 並自稱「最清晰、能解說得最通透」, 筆者在本文將對「撲克喻」加以剖析及對其不足之處作出批判。

首先看看李氏解釋何為「撲克喻」:  

......

以下訪問擇錄於香港電台「李天命網上思考 」:

http://rthk27.rthk.org.hk/php/leetm2/message.php?forum_id=2&topic_id=11&page_no=1&order=asc&subpage_no=1&order=asc&suborder=asc

詳細內容請參考以下網誌 :
http://darkok.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424100

筆者按:

//佛教所說的三身 法身、報身、化身 最主要的是法身,大致相當於哲學所講的本體。依襌宗六祖之見,徹悟法身,就是悟道。用牌局喻(撲克牌喻)可了解什麼是法身。「撲克牌本身」非眼所能見,我們能看見的都是牌局︰新買的撲克牌有四條青龍(A、2、3……J、Q、K),是一個局;洗亂之後又是一個局,再洗亂之後也還是一個局。我們看不見「撲克牌本身」,但知道撲克牌存在。我以「撲克牌本身」比喻法身(本體),以牌局比喻山河大地 (現象)。//

法身(本體)看不見, 看得見的只是山河大地 (現象),但甚麼是「撲克本身」?是撲克牌(實物)? 是牌局? 還是撲克牌這個概念?全部都不是! 但無論是哪一個這些依然是屬於現象界的,正如一個橙(實物)和橙這個概念都是屬於我們活著的現象界,那「撲克牌喻」和「海浪/氣泡-大海喻」本質上有甚麼不同?如果說不清楚「撲克牌本身」是甚麼意思,撲克牌喻又有甚麼優越性?又如何「澈而且徹」?

整個「撲克喻」的致命傷, 也是核心問題所在, 正正就是「撲克本身」這個李氏自創的term的意思根本不清不楚。「撲克本身」既非啤牌的實物也非牌局, 那它到底是甚麽呢?

其實要玩這樣的文字遊戲有何難哉? 不信的話我馬上示範一下給你看看:

「你起碼要在觀念上,知道有一樣叫做「橙本身」的事物,不過你永遠沒有辦法看得見;換言之,雖然我們所能看見的,只是橙皮、橙肉、橙汁,但我們在思想上卻能知道(肯定)有橙本身的存在。「橙本身」不只是概念,而是事實上有橙本身的存在的,因為如果沒有橙本身,那麼怎可能有橙皮、橙肉、橙汁的出現呢?雖然我們不能直接看見橙本身,但卻可以通過橙皮、橙肉、橙汁間接地了解橙本身的性質。譬如,不會有一杯橙汁,存在著「蘋果皮」,所以,其實我們可以通過橙皮、橙肉、橙汁,去了解橙本身。」

各位認為如何?

講來講去,那究竟「橙本身」是甚麼?

噢! 原來:有些事情,是要透過抽象的思維才能了解的,如果單憑我們的感官知覺,則永遠不可能了解。

用一個「不知是甚麼」的東西去比喻另一個「不知是甚麼」的東西,這就是「澈而且徹」?

「本體-現象」的關係是否更像「心念-行為」的關係?現象界的事物只是法身(本體)的某種顯現,正如行為是我們心念的顯現,我們看不到我們的心念(妒忌、貪、仇恨、愛慾),我們能看見的都是由心念所引發的各式各樣的行為,行為又可以反影出不同的心理狀態, 一為二, 二為一,所以我認為用「心念喻」可能比「海浪/氣泡-大海喻」更合適(注: 雖然如此, 但心念依然是屬於現象界的)。

總結:

既然我們活在現象界, 那麼要找尋非現象界的事物或東西來作喻體去比喻「法身/本體」根本就是緣木求魚, 況且「撲克喻」的核心部分:「撲克本身」的意思根本不清楚, 所以絕不能說是比「海浪/氣泡-大海喻」優勝, 更談不上甚麽「澈而且徹」。

至於α乃「宇宙萬物的終極根源」之類的說法, 我認為只是一些既空泛又「說了等如沒說」兼且「訊息內容接近零」的廢言罷了。  

<全文完>

詳細內容請參考以下網誌 :

http://darkok.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42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