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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學社春節勸喻

丁亥年年初三赤口之日,
女同學社正式向廣管局發出強烈勸喻,
廣管局裁決絕對惹人反感、不安及嘔心!

茲因廣管局的裁決一而再,再而三地偏袒異性戀者1,侵害小眾言論空間,扼殺創作及編輯自主,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公然漠視香港的法治精神及言論自由,損害香港國際都會形象。

因此女同學社向廣管局發出強烈勸喻,促請嚴格遵守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規定,日後公佈涉及同性戀者節目的裁決,必須加上以下警告字句:「以下裁決歧視全港七十多萬同性戀者及雙性戀者,?對會令所有重視言論自由及平等機會的市民反感、不安及嘔心,有辱香港國際聲譽,不適宜在大氣電波及全港報章雜誌上發佈。」

1a) 廣管局向《鏗鏘集》的「同志.戀人」節目發出強烈勸喻,指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並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卻沒有警戒異性戀節目不得偏袒異性戀,及產生鼓吹異性婚姻的效果。
b) 廣管局勸喻香港電台「自己人」節目須加上警告標語,卻沒有要求所有異性戀節目須加上「本節目包含異性戀內容」的警告。

請支持一人一信聲討廣管局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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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學社賀年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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