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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議皇后碼頭價值 古物諮詢委員會終於做對了事

今日在新聞搜尋網站上鍵入「皇后碼頭/queen's pier」,竟然有十三份本地報紙報道了昨日新一屆古物諮詢委員會的會議。

星島:古物諮詢委今決定進行評級 保留皇后碼頭露曙光
成報:皇后碼頭有望保留
信報:皇后碼頭有望原址保留
文匯:皇后碼頭列古蹟 古諮會要求評級
明報:古物諮委會要求 皇后碼頭再評級
東方:皇后碼頭作歷史評級
太陽:本月底交代規劃去向 皇后碼頭將評級
蘋果:皇后碼頭或免遷拆
商報:皇后碼頭擬列歷史建築物
經濟:荷李活舊警察宿舍 或存城隍廟遺
太公:古諮會商皇后碼頭重評級
都市:學會倡皇后碼頭列古蹟
南早:HKU opts to preserve historic water treatment works

昨天,古物諮詢委員會終於略盡了自己的職責,比較獨立地就社會關注的文化遺產的去留,表明自己的立場。委員會通過考慮為皇后碼頭重新評級,以及要求古物古蹟辦事處在中央書院遺址進行「地底勘探」,以確定有沒有城隍廟遺蹟。之前「當市民冇到」的主席何承天也來個大轉軚,據信報報道:「委員會主席何承天......強調,已認同皇后碼頭的歷史價值,如果當局決定清拆皇后碼頭,委員會會有所行動。」雖然,委員會離開容許公眾提出評級建議的紐約《地標保存法》及地標保存委員會還有一段距離;但從過去叫市民閉嘴到現在願意正面回應公眾壓力,確實有了進步。因此,昨天的會議是相當重要的,它代表着民間力量在香港政府的諮詢政治保壘中鑿開的一個缺口,市民對於委員會的監察必然會繼續加強,而被委任的人也不能再逃避向市民問責。

除了加快了對市民要求的反應外,古物諮詢委員會重新檢討皇后評級亦有另一重意義,就是令委員會擺脫「隨意」,認真地對應其他政府部門的決策。大家也記得,在之前舉行的一次有關古物諮詢委員會的論壇上,有前委員批評這個委員會連議程都定得不倫不類,「究竟甚麼應該談,甚麼不需談,好像沒有準則。例如,山頂某歷史建築現在是餐廳,每次易手皆要委員會討論,但是,禮賓府這個重要的歷史古蹟,曾蔭權要建一個魚池,委員會卻無從置喙。甚至哪一幢建築物應該被評級,也是由政府官員跟主席何承天一手包辦,難怪天星碼頭及皇后碼頭不會被評級。再加上內部會議甚多,公開會議只是那麼一點點,委員又被要求要對會議內容保密,這個諮詢委員會根本是個黑箱。」

在皇后碼頭的事件上,有市民出來反對,認為碼頭有歷史價值,應該保留。但奇怪的是,整個關於皇后碼頭去留的討論,一直由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負責,統領古物古蹟辦事處的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那段期間只管出席什麼古物政策諮詢會,對皇后碼頭這項真正有關古蹟保育的爭議卻撒手不管。結果,幾乎所有討論都跳到能否原地保留的「技術問題」,更根本的歷史價值問題卻懸空了。我們批評古物諮詢委員會的議程「亂來」,說的不單是它專門討論一些無關痛癢的事,也是說它沒有介入一些它理應介入的討論。這次古物諮詢委員會在最後關頭臨時討論了「皇后碼頭的歷史價值問題」,是令自己變得relevant,也令政府決策變得合理一點的重要一步。如果到頭來皇后碼頭單單是因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的政治決定而得以保存,卻沒有對碼頭歷史價值的適當評估作支持,那將會對於香港政府的文物保育工作立下極壞的先例,也將成為一個大笑話。﹝註一﹞

可惜,今日的報刊都沒有人看到會議的意義。唯一就此事發表社論的星島,仍然只會彈「平衡發展」的老調:「皇后碼頭背負的集體回憶,遠遜天星碼頭......今天多了人希望保留皇后碼頭,當中不排除是大家失去天星後欲找回一點心理補償......是否原址保留皇后碼頭,已經不是純粹文物保育問題,還牽涉到尊重合約的法治精神、整個區域的發展交通配套,如果撕毀或改動合約涉及的公帑賠償,大家要在不同考慮之間找尋一個平衡點。政府在考慮各項因素時,也要設計一個妥善照顧市民感情的安排。」﹝〈寂寞的皇后碼頭忽然熱鬧了〉﹞

冇眼睇。

註一:另外,委員會亦要對自己做出來的報告有起碼的尊重。古物古蹟辦事處在二零零一年曾委託專家撰寫報道,評估大會堂、天星碼頭及皇后碼頭的歷史價值。專家在報告的第十頁曾明確指出:「the (Queen's) pier and Edinburgh Place are not merely an ordinary public pier and public open space for community use. They have veen for many years two of the very few open spots suitable for breathing the sea air comfortably in Central and viewing the beautiful. To a certain dgree, they performed some civic and political functions in the colonial period of post-war Hong Kong after their completion in 1961. Their demolition for reclamation would scrap forever the concrete link to a brief past of local development. 」但根據報章報道,過去古物諮詢委員會未有深入地按報告討論過皇后碼頭的歷史價值,公眾亦無從得知委員會當年支持拆毀皇后碼頭的理據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