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聖經的龐大隊伍中有一個渺小的我。我沒有宗教信仰,就算我對宗教中的一些觀點有不同的意見,但我并不反宗教。我只反邪教。說起來,我還曾經為宗教中的某些話語辯護過。
我不敢完全否認參與這次投訴的逾千人中可能有人會別有目的,但這不能抹煞大部分人所針對的真正目標是淫審處。五一的澳門游行,何厚鏵說,個別人士別有用心。八九年的六四事件,共產黨說,個別人士別有用心。這些都只是藉口。這樣的藉口往往讓大部分人真正的目的給忽視了。而企圖用這樣的藉口來轉移視線的,都會顯得很傻逼。
投訴聖經一事,我最早是從紫草那里收到的風,後來才看到「令人戰栗的聖經」網站。看到這個網站,我就知道一定會有人說投訴聖經是「別有用心」。所以我的投訴信不是經那個網站發出去的,而是復制了紫草修改的版本再自己手動寄出去的。聖經不送審的結果早就在預料之中,我對這樣的結果沒有不滿,因為我的目的不在於要打倒聖經,而是要凸顯淫審處不合理的處理手法。聖經要是送審了,反而不利於達到我的目的--他媽的怎麼就一視同仁了呢。我相信,聖經就算送審了,最後也沒可能被裁定為「二級不雅」的,淫審處人員沒有這種膽量。他們只敢對大學生、明報下手。他們只是明光社手中的棋子。
眾所周知,聖經要是送審了,一定變成國際笑話。事實上,聖經不送審,和對中大學生報的處理手法比較起來,已經是一個國際笑話。
名不正則言不順,中大學生報不能討論亂倫、人獸交,是因為中大學生報沒有聖經的地位,而且香港的大學生似乎早已經「臭名昭著」(中大迎新營等事件),所以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一傳出,就有很多人大罵編輯是色情狂、變態狂--這其實也是一種思維慣性。反而聖經就不會,因為聖經早已樹立了「導人向善」的良好形象,早已名正言順了,所以不管聖經的內容多麼「淫褻」都可以忽略不計了。
占占質疑『一般人接觸聖經後,包括看過該章節後,心理上產生了甚麼顯著效果?當中有否包括「提起了亂倫的興趣」或「對該故事感到噁心」?』假設一般人看過之後的確沒有「提起了亂倫的興趣」或「對該故事感到噁心」,但這并不能否定描述亂倫的事實存在。歸根到底,為甚麼同樣的內容,看完聖經後沒有「感覺」,那便是我前面說的名正言順的原因。如果沒有人告訴你那是聖經,沒有人告訴你聖經是「導人向善」的,你再去看聖經的有關章節,你真的會毫無感覺嗎?五師兄的意見正合我意:
我有一個 friendly sharing:我從小就的確會在看雅歌時會面紅。亦會常暗地裡去偷看襲人與寶玉親熱的那一段,因為這幾段文字的確會挑起淫慾之念。
我相信挑起淫慾之念不是一定要同時是噁心,但對我來說的確從小就覺得有點淫褻和不雅。
我們將聖經和紅樓夢等重要著作的地位放在高位,就想當然要用另一種眼光去對待它們。但撫心自問,如果大家不知道那本書叫聖經或那本書叫紅樓夢,那當大家讀到雅歌或襲人那段時,一定會有另一種心情把!
之後,占占說:「單抽出一句或一小段,是會給人不同的感覺。」這一句恰恰違反了占占之前的邏輯。之前占占認為,評論一碗粥并不需要喝完整碗粥。那為何喝聖經這碗粥的時候,就要整碗地喝呢?於是我說:單抽起一段不是甚麼問題。如果單抽出一段,人們還是知道那是聖經、紅樓夢或者金瓶梅,那人們就不會覺得有問題。而這是它們的權威地位。占占對「權威地位」的理解是,聖經是文獻。但我說的「權威地位」還包括它早就根植於普通人心中的「導人向善」的形象。
有人質疑,為何投訴的只是聖經而沒有紅樓夢、金瓶梅?正因為我們的目的不在於要打倒任何一本書,所以哪一本書其實并不是最重要,只要能達到我們反淫審處的目的。當然,它們的影響力還是有分別的。相比之下,投訴聖經所能造成的反響必定更大,也能令淫審處更尷尬。當初,面對中大學生報所受的指控,也有些人提出類似的質疑,為何只針對中大學生報?反對這種質疑的人說,其他報刊沒有被投訴不代表中大學生報就可以這樣做。用同樣的論調,沒有投訴紅樓夢、金瓶梅不代表不可以投訴聖經。
有評論指「對《聖經》的投訴屬於無理取鬧或瑣屑無聊」。那為何對中大學生報的投訴就不是無理取鬧?有甚麼判斷的依據嗎?我承認我投訴聖經是「取鬧」,但并非「無理」。沒有試圖去理解人家背後的理念,就批評是「無理取鬧」,這才是真正的「無理取鬧」。如果日後處理投訴都可以用「無理取鬧」來回避,那麼這個世界很快就會達到「和諧社會」的境界。很多人已經習慣了只有自己是「有理」的世界,所以別人永遠都是無理的,都是情緒化的,所以有一班年輕人出來阻止拆天星碼頭,也會有人出來說他們是無理取鬧。同一篇評論亦指出聖經所記載的亂倫、食人肉等等,「心智正常的人讀之,不會視為不雅,也不會有仿效之想」。此一觀點我深表認同,和我之前為中大學生報所辨基本無異。所以我不禁要問,那中大學生報呢?
還有人批評此次投訴聖經行為體現了羊群心理,我也只有冷笑一聲。2003年盛夏的五十幾萬人敢情都是羊群吧。我們不如盛贊明光社的「特立獨行」和「獨立思考」吧。
聖經沒能送審,但下一步行動已展開,那就是投訴影視處。
http://cowcfj.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586103
回應
有趣
今次你們發動的行動,我覺得非常有趣,
我並不關心聖經是否真的不雅,即使它不雅,它也有具大的價值.
我關心的是那些信聖經的人有何反應.
所有人都為了自己的信念而辯護,當價值受到侵犯,便竭力辯護,所為何事呢?不是為了聖經,便是為了什麼人的理論,什麼ism...如果有特別目的,則另當別論, 但一般都是為了地盤.地盤的合法性..
為何常常有人說聖經送審會成國際笑話呢?
告聖經並非史無前例,許多地方都有人試過告聖經,有些地方甚至有禁聖經的先例,真正的國際笑話應是審裁處的評審制度
由馬丁路德質疑教宗權力開始,基督教批判便已經存在,從來基督教批判就是一個嚴肅和認真的課題,是次投訴聖經事件竟被許多人認為是惡作劇、開玩笑之舉,實是見識小之故
有關是次投訴聖經事件前因後果,可參考:
http://evchk.wikia.com/wiki/網民集體投訴聖經不雅事件
On the saying "真正的國際笑話應是審裁處的評審制度"
"真正的國際笑話應是審裁處的評審制度" (hardys, see supra) is a statement much repeated of late. Perhaps many people are inclined to think that way, more or less, given the Student Press incident. But I should like to point out, that the very same people had probably not taken so strong a position when 審裁處 intervened, justly these people might think, in the 李蘊事件 some months ago. Power used to one's liking, be it power groundless, will for the most part be well received; only when the same groundless power is used against one's inclination, will that power be condemned categorically. So much for our bedtime refl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