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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知識民主的普選」

loong5按:在明報上閱覽孔憲中的「知識民主的普選」,對其中心思想不甚認同,且不說其具體提議了,故為文一則,聊備一格,重提一些民主政治的核心思想。

文中所倡議的「知識民主」,其實就是柏拉圖管治模式(即Guardianship)之變種而已。我們且不論精英管治是否會帶給人民最美好的生活,這已經是廣受質疑的了。這種模式的最大問題,是不把人與人之間的平等和互相尊重作為最重要的考慮,只以一種後果論式(Consequentialism)的思維來衡量管治模式之優劣。精英,不論是知識上的、文化上的、仰或是經濟上的,都不應該在管治的模式中擁有比大眾更多的權力,因為精英本身早已經比平民掌握更多討價還價的能力(Bargaining Power),他們在不同領域對其他人的影響比一般人大得多,我們又為何要再強化他們的優勢,進一步削弱平民在社會上的地位和影響力呢?我們應當可以看出,文化、知識又或是經濟上的精英都能夠利用他們手上的文化資本/資本轉化為政治權力,根本用不著我們把這種優勢加以制度化吧。

我們也不應該太過相信教授/知識精英,在目前知識高度分專的情況之下,知識精英與各式各樣的權力合流早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事情了。只消看看(比方說)科研方向是如何被研究經費所左右,而研究經費的撥發往往是各種利益團體(Interest Group)「拗手瓜」交鋒之下的博奕結果,我們就很難為學術的「獨善其身」辯解些什麼了。誰說他們「不是資本家,很少與大財團有任何關係」?這只是孔先生一廂情願的幻想。

要防止民粹(Tyranny of the Majority)問題並不意味在選舉之中為平民設立種種框框。我們在保障精英利益的同時,平民的利益也要兼顧。要做到「利益均沾」,我們需要的是權利觀的確立,以法治保障少數人的權益;自由確保每一個人都能實現自己的人生計劃,民主體現人們政治平等的精神。人權、法治、自由、民主,這些都是現代社會的重要要素,缺一不可。香港獨缺的,就是一個能體現政治平等、彰顯人性尊嚴的民主體制。

我理解現實政治與制度理想之間的矛盾,但全以教授組成提名委員會的建議不會比商人為主導的建議高出多少。

參考:孔憲中的「知識民主的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