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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性行為事件:個人空間的消費(!/?)

近日報章大發神威,報道嶺南學生在宿舍做愛「春光乍洩」,一來滿足讀者偷窺的凝視,社會上更有一些分享電影檔案的網頁開始有人徵求「嶺南學生做愛片段」希望有人提供檔案下載;另外報章亦與校方,師生(其實最主要的是讀者,即是消費者本身)共同推動道德機器的運作,消費者站在社會預設的道德高地得到個人充權,另外社會亦得以鞏固已有的道德(再)詮釋,文化生產的主導地位,兩者互有「著數」,大家開心。


有人則提出質疑:宿舍房間屬私人地方,我們在裡面作啥干卿底事﹖只要那兒是私人地方,任我在裡面翻雲覆雨也只是「閉門造車」,豈容你進入我的情慾禁區。於是討論則被轉移視線,「私人」和「公共」的定義戰爭開始,開窗簾是公共,房間裡是私人,在房間開窗簾就不知道是公共還是私人。但是這討論有一預設,就是當我們可以決定其為的公共/私人性質,而這公共/私人的定義是絕對二分時,一切問題都可以解決,是個人歡愉還是影響市容,立刻一錘定音。

然而個人/公共是否屬於一個完全可以分割的空間分類﹖為甚麼是「個人」的話我們就沒法干預﹖更深一層的討論就是:為什麼我們先把他們的歡愉定義為個人的事﹖又把道德教條先置於公共領域﹖

先分析各評論中媒體與讀者的道德互動。現今香港的社會生態繼續保留達爾文式的競爭邏輯,製造精英同時製造更多平庸(mediocrity),既訓練少數管理人才又訓練更多被管理奴隸,於是人在社會的生產層面上往往處於被去權力化的環境,管理人員在社會階梯上遠遠高於員工,員工階層被集體閹割。然而在個人消費主義的魅惑下,不論任何階層的人只要達到某種消費模式的要求,就會重新被社會認受,因此在生產上的被閹割的痛楚,就可在消費上得到的亢奮作補償。然而這魅惑背後隱藏的是消費與生產的互動角色:我們以某種指定的消費模式運作從而得到充權時,背後卻在進行另一種(文化)生產,在這生產模式底下,我們又同時對某種非主流生產(消費)模式排斥,原因是消費國度其實和生產國度同出一轍--它們都是倚仗不斷製造精英/平庸以鞏固同一權力,它們的服務對象由始至終都是同一階級的人,因此充權/閹割的歷史重演的確是可預期的。

但我們如何理解某些批評媒體的討論中極力爭取事主性行為的「私人性」的角度﹖這牽涉消費魅惑其表面呈現出和生產之間的矛盾。個人主義下的消費邏輯往往是將社會的不公抽離於自身以外,再將個人的消費模式置入:廣告中主角面對緊張的都市壓力,喝下某牌子的飲品,立刻舒緩情緒,在「無法改變」而又殘酷的外在社會中建立個人的,和平的世界;大長今的香港長今精神不是向國家說不,而是長今的不屈精神,逆境自強,其光輝也是個體的;電影的個人英雄再沒有其歷史面向,白人英雄法西斯式把阿拉伯壞人分屍棒打然後贏得美人歸。社會的階級/種族/性別/文化不公義沒有被列入討論範圍,文化主流的歡愉模式在個人化包裝底下出場,社會生產(也可以是社會消費)這範疇我們是「無法改變」的--面對社會不公義,我們通常說c’est la vie that’s life為兩餐而已;個人的(即被視為自主的)歡愉在消費文化底下被套上光暈,不論我在房間裡做甚麼都是我自己的事,我房間,我消費,我歡愉,我在。你有社會道德壓迫,我有個人空間消費,一拉一扯,就如消費與生產的表面張力般千絲萬縷,任我們把事情說得如何公共/私人,也看不清道德與歡愉之間的微妙關係:在這討論環境下,道理和個人禁慾拉上等號,只有個人慾望放縱才可挑戰道德。在這二分的邏輯下,衛道之士批評消費文化的無止盡個人慾望的把戲,反對者嘗試把所有事件納入「私人」的範圍下:只要事件是私人的,和社會完全沒有關係的,就可將對錯是非任意搬弄,公開討論﹖None of your business!兩者卻在扯貓尾遊戲底下和社會有著共謀的關係:社會不公,不及個人消費輕鬆。

由我們一開始介入該同學的討論時,事件已經不再是所謂「私人」的事情,然而這是否等於我們可以利用主流道德去消費這事件,筆者對此則予以保留。只是個人化的消費模式是否只有歡愉沒有批判﹖斷定他們的私人性質是否就可以大團圓happy ending﹖相反如果他們在公共地方做愛又是否死罪一條﹖我們如何面對主流的道德價值和現有傳媒生態﹖用剛才的個人消費邏輯進行主流道德批判又是否有效﹖

圖片來源

回應

私有產權的迷思

前陣子明記等道德保守人仕提出「逆向岐視」,私有產權是其中一個理據。舉例來說,我是業主就可以不將單位租給我心目中的「死基佬」,這是我的私有財產嘛!在榆林書店幹出其侵犯公共空間的惡行後,又有人以私有產權為他們開脫。

在另一邊廂,前衛人仕又會以同一個理由支持性的自由:在私人時間私人場所,我怎樣做愛又干卿底事?

原來不論是保守還是前衛人仕,都是私有產權的忠實信眾。表面上大家各有不同的信仰,骨子裡都是布爾喬亞。

全景敞視監獄

Recole曝露了私人空間不是大哂,與公共空間區隔模糊,也與社會的不公義隨時有著共謀的關係,的確很重要。但私人空間卻又不是和公共空間完全沒有區隔,私人空間可以徹徹底底地公共化。至少,我自瀆的時候,真的不想被人看見,保留一些私隱,也不太過份吧?

在這次嶺南事件中,私人空間的確是被侵犯。又套用我膚淺的傅柯理論,被匿名地觀看,是一種權力的施加,規訓著每個人要「循規蹈矩」,不准做愛,不准自瀆,不准劈酒,甚至只是不准喧鬧。假如沒有了可以逃過被凝視的窗簾布,權力將更容易透過令每個人心中自覺被觀看而自動去自律。在這次事件中,沒有對私人空間的保障,嶺南宿舍頓成了全景敞視監獄,嶺南宿生過的也將是囚犯生活。

個人感覺去政治化

本文其中一個重點是提出現在的去政治化個人主義心態如何在公共/私人的空間討論中重現。

其實我對尋求"私隱"一事沒有甚麼特定的立場,古羅馬時期的廁所是開放式的,廁所成了大家social熱點。
而我亦聽聞在香港男校裡有不少學生會進行集體自瀆。

我覺得大家討論性的時候,往往先將其私人化(而個人消費又是去政治的),某程度上這只導致性解放變成個人消費慾望的解放,而沒有在社會的政治層面上作正面對抗。
個人消費社會又著重區公共/私人,但是為什麼這是公共,那是私人﹖我們卻沒有清晰的系譜分析。

的確圓形監獄在討論私人/公共討論時會有很大的幫助。我不懂傅柯(小弟才疏~),但我也很有興趣想了解下學生會曾會長如何在自我規訓的環境下說出"擔心影響學校風氣"一話。

權力的眼睛

如果你有興趣的話,可以讀一讀上海人民出版社的福柯訪談錄中的一篇「權力的眼睛」。

我完全同意你抗拒的是以私人空間為藉口,忽視社會因素的去政治化個人行為,在自以為只涉個人行為而逃避社會之下,成為強化社會建制的共犯,所以你認為要考慮的是拆解公共 vs 私人的二元邏輯。但我疑惑的是,私人空間可以徹底被取消嗎?(可能你沒有這個意思)

但可能是我們的著眼點不同。在你關注個人去社會化時,我關注的是社會上權力的施行方法,抗拒空間設計上的互相監視式權力施加。而開放的空間設計,至少是帶有強化自我規訓,透過可視性,以最少的成本做到令每個人「循規蹈矩」(私隱的確沒有自有永有的定義,但這裡「循規蹈矩」指的並不只是杜絕「性」,更泛指所有社會上認為「不好」的行為)的作用。而為了抗拒這種權力作用,窗簾布是其中一種可能的保衛。曾會長在受訪問時的自我規訓,可能是面對無數匿名的社會人仕(報紙讀者)時,想像他們對道德的要求而產生。

私人空間在排拒社會對個人監控的功能,的確可能只是流於個人層面,沒有對社會機制作重新的反思。但如果將私人空間徹底地公共化,我的設想是,可能會出現法國大革命時圓形監獄背後的夢想︰「夢想一個透明的社會,每一部分都清晰可見,夢想一個沒有任何黑暗區域的社會……那是夢想每一個人,無論其地位如何,都能洞察整個社會,人的心靈可以溝通,他們的視覺不受任何阻礙,公眾的觀點互相作用。」於是,「每一個同志都變成了監視者」,「每一個監查者都會變成同志」。(權力的眼睛,頁155)

可能扯遠了,我估計你未必有徹底地取消私人空間的意思,我也認同個人去政治化會缺乏社會層面上的抗爭,亦認同私人和公共空間並非截然二分,但兩者的二分是不截然到什麼地步,我不清楚。

Can we not only see it from this angle?

It is just being considerate not to let people see something they can't accept. In some Islamic countries, even kissing on the street would make people feel disgusting.

I really don't think it is time to discuss about 'whether this value judgement is correct'. I frankly think that this incident is not strongly linked to 'morality' or 'ethics'. EVEN IF the people involved didn't mind being watched, so they didn't think it was a matter of 'privacy', the others in HK, as a common reaction, would not like to see it, except some porno-maniacs (which really exists in this incident, nasty enough).

Of course, I don't mean that I disagree with this article by saying so, just for me, the focus of this particular discussion, about this particular incident is something else.

多謝堅哥介紹

我真的不太懂傅柯,不過我也開始明白我們的公共/私人討論是因為處於不同的語境中(或許兩者仍有關係的,不過要靠我多多研究傅柯了)

Frostig:
其實事件中的女生住在我女友的隔鄰,近日看見她和她的男友也沒甚麼了,所以在人文關懷上我也放下了許多^^
只是在男孩背後仍有很多人對他們gossiping,又幫男孩起花名,這有少許令我嘆息

其實媒體的"gossiping,起花名"令我懷疑,究竟報章媒體和朋輩建立的私人媒介有甚麼分別。我們明知gossip不好,但gossip正正是消費空間,或對他人作權力監控的手段。
這樣我們都很犬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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