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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達論「動物」

德里達論「動物」

在一次長達十小時的演講,法國哲人德里達(Jacques Derrida)也談論到題「故我在的動物」。熟悉哲學的讀者該知道這是個戲仿現代哲學—我思故我在—的題目。與一般人認為後現代理論都是虛無的有別,這位後現代思想家踏入晚年關注了很多迫切的倫理課題,諸如死刑、寬恕和當代民主等。這次以動物為題的演講也是那份關懷的一部份:揭露「動物」此一概念範疇得以成立、倚賴的前提和習見,藉以改變我們有關「動物」的思考習慣。

德里達問了一條很有趣的問題:憑什麽,人類可以用「動物」此一概念指稱所有活的「非人類物種」?就是說,從蟑螂到海豕到貓到飛鳥等等等等,根據什麼說牠們是相同的一個「類」?難道我們看不見牠們多種多樣(例如回應能力、進食習慣、生活環境、心理特質、主動性等)、無法歸一的差別嗎?誰賦予我們這個本質上粗魯的命名權力?正如德里達所說,只根據思維特征來分出物種地位的高低,表達出的不外是人類此一物種的魯莽。

容許筆者繼續使用「動物」這個字眼,為了我們可以方便的溝通下去。他主張人禽沒有分別嗎?當然不是。問題是,這種分別夠不夠充分,用來作維持「現狀」的借口:維持那麽一條人和「動物」之間充滿暴力、無比巨大的鴻溝。這鴻溝是史無前例的。和過去狩獵、畜牧時代絕對有別,「動物」未嚐過生活在這種有組織、大規模暴力的社會底下:無休止的基因雜交、大規模供動物肉品的消費和生產、化學催促繁殖、濫殺濫捕,等等。當然,「動物」們的恐怖經歷是不會搬出台前的,這都繞過了人類的同情之眼而殘暴地進行著。

關於「動物」命名的秘密,德里達引領他的聽眾重讀埾經「創世紀」,視之為一個暗含道德教訓的「動物」寓言。根據經文,「動物」比阿當更早地來臨這個地球,循此神話思路,「動物」是注視著人類這後來者降臨的(「動物」的這種優先意味什麽?)。本來人和「動物」赤身露體安然無恙共同生活。就在地球上首個女人--夏娃--也未被創造之前,「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 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 」(出自創世紀)。德里達著我們注意 「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這一句的「看他叫甚麼」。它意味著,在命名之前,連無所不能的神也不知將會發生什麽。換句話,人和「動物」的關係有太多的可能性。言則,今天的暴虐關係是從多種多樣的可能性中「偶然地」發生的一種。但現狀絕非理所當然。

在演講的後段,他再次回到邊泌,提出人和「動物」皆不能承受苦難,正視此一生命的脆弱性才是同情、團結的關健基礎。倫理正是從體悟這種生命無常的脆弱開始的。

後記:方塊篇幅有限,我未能談到德里達視「動物」為他者的主張:他人是別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