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為《雙妹嘜 十宰身體慶團緣》單張原本的封面圖片)
去年七一遊行,適逢香港回歸十周年,獨立媒體以「十年來言論空間收窄」為主題,出版特刊,一盡媒體的本份,好為香港的言論自由生態,作一回顧。言論空間愈見收窄,固然跟回歸後主流媒體的右轉、保守政黨政團的當道、部分右翼激進宗教團體的大動作,有著莫大的關係,至於警察、淫審等有牌國家機器,就更令危危乎的言論自由雪上加霜。不無吊詭的是,在西九的創意轉向年代中,足夠的言論與創作空間顯然是不可或缺的,但奇就奇在香港的文化體制似乎還停在殖民年代,有形無形的審查仍然像癌細胞一樣,制度性地蠶食保貴的言論與創作的空間,而今次的主角不是別的,正是控制了本地大部分文化資源的公家部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以下簡稱康文署)。
一個「操」字都不能出
事緣本地知名舞蹈團體「雙妹嘜舞蹈劇場」將於本月推出全新作品《雙妹嘜 十宰身體慶團緣》,但在二月底,當有關宣傳單張最後差不多要拿去付印之時(由於演出在三月十一日開始公開售票,所以三月頭是確定所有宣傳物品的最後死線),卻突然收到主辦單位康文署的負責是次節目的助理經理通知,說由於上頭認為她們所提交的設計含有erotic(色情)成份(見圖),所以需要修改設計。《雙妹嘜 十宰身體慶團緣》的主題是社會風氣、潮流文化、公共空間與個體身份(尤其是中年女性)和身體之間的關係,雖然主題正氣,卻採取了風趣幽默的戲謔手法,演出的監制鄭煥美指出,康文署是帶了有色的眼鏡,才會認為單章原來所採用的圖像含有erotic成份。
創作自由被無理審查,藝術家自然反撲。鄭煥美指出,她們原本是希望企硬的,但在演出的主要創作人之一楊惠美跟康文署負責的高級經理作直接溝通後,由於康文署堅持,恐怕對方會取消演出,所以最後還是屈服了。結果,她們惟有換走單張原來封面的圖像。但鄭煥美指出,康文署並沒有就此罷手,還是步步進逼,而這一次要修改的對象,是單張的宣傳文字。她指出,宣傳單章的一段以身體部位玩食字的菜單,原本有「操妞振肛骨」一句,但由於康文署那邊認為「操」字具有erotic(色情)意函,不能用。後來,她們把句子改成「操扭振肛骨」,還是不成,康文署那邊負責的經理說,上頭仍然認為「操」字不能用。由於接獲通知之時,已臨近宣傳單章付印的死線,她們惟有把句子改成「燥妞振肛骨」。由「操妞」被逼改成「操扭」,又再改成「燥妞」,你又怎可能不變成「燥妞」呢?此外,康文署那邊更曾建議單章加入類似「本節目可能含有成人成份」等字句! 鄭煥美認為,康文署跟她們的溝通一直都是單向的,而且不透明,每次問及為什麼不成時,答案就只是「上頭話唔得」。
連媒體的報導也要過冷河?
然而,今次的審查並不止於此。事緣本地刊物U-Magazine,曾經就是次演出進行了專訪。鄭煥美指出,專訪是她安排媒體做的,事後當她知會康文署的負責是次節目的助理經理採訪的事,並著對方安排戲票予該記者時,對方竟問她該記者可否在報導刊出之前,先把文章的草稿傳過來,讓康文署過目。鄭煥美指出,她當然沒有答應,而對方見狀則稱只是複查演出的基本資料,叫鄭不用太敏感。
後來,負責是次節目的經理則致電鄭煥美,解釋道負責的助理經理是新同事,不知道她們部門的慣例。她稱,由於她們過去一直有跟U-Magazine合作,對方會刊登她們的節目的鱔稿,文章刊登之前,她們都會先查証一次演出的基本資料。她向鄭解釋,這次大概是新來的同事誤會了,用了一向習慣的做法,是無心之失。
個隔支窩有一點點,唔靚,(又)要轉相
但是次風波並沒有就此終結,接著出事的是單張封底的照片。鄭煥美指出,上月十日,她們又接獲康文署那邊的通知,說要換掉單張原本的封底照片(見圖),理由卻是「個隔支窩有一點點,睇落污糟,唔靚」。鄭認為,對方其實是不喜歡原來照片中兩位演唱「咬嘢」的表情。看來,帶了有色的眼鏡,性真的是無處不在。
鄭煥美指出,吊詭的地,現在政府一方面提倡創意工業,大搞文化藝術區,另一方面卻愈來愈緊張藝術家的具體創作內容,怕比人閙,但求明哲保身,事事控制,連對影像的發放,也作控制,是一種倒退。她指出,政府口口聲聲說要把香港發展成為一個充滿創意、可以讓人發揮才華的地方,但事實上諸多拑制,創新的意念又怎能夠得以發揮呢?

(《雙妹嘜 十宰身體慶團緣》單張原本的封底圖片)
還有政治審查
或許,大家會以為是次事件只是個別事件,但事實上,康文署的創作審查早有前科。不要說遠的,本地知名劇場團體「瘋祭舞台」去年推出舞台作品《過渡》,回應程翔事件,便因為題材敏感,便曾經遭受過來自康文署的同樣審查。也是宣傳材料惹的禍,據「瘋祭舞台」的藝術總監何應豐所言,去年十一至十二月,接獲演出的主辦單位康文署的通知,說由於《過渡》含有「紅底黃星」的圖像,怕解犯法律,所有希望何能夠徹換圖像。對於康文署的要求,何應豐自然不從,但事件拖拖拉拉,直至宣傳材料付印的死線前夕,康文署還是沒有明確的進一步回應。所謂薑是愈老愈辣,結果何應豐決定發出最後通牒,說對方若對方二十四小時內不作出批判,便會徹回演出。結果,康文署惟有屈服,原本的宣傳材料得以放行。
何應豐指出,他也從facebook,得知「雙妹嘜舞蹈劇場」所遭遇的事件。他指出,以《過渡》事件為例,有關官員是過度敏感,因為怕孭鑊,而變得好像失去了常識。他認為,不管是雙妹嘜事件,還是《過渡》事件,相關的公務員處事官僚,忘了康文署與藝術家的關係應是伙伴關係,而歸根究底,正正是官僚使兩者的開誠對話難以開展。
此外,何應豐又指出,現在年青一輩的藝術家大容易投對方所好了,而這是值得被反省的。他又指出,大家應該堅持,尤其當現時政府差不多掌控了所有的演出場地與資源。
在西九的創意轉向年代中,不無吊詭地,我們的文化領域似乎回到了殖民的年代。
回應
含蓄地宣傳,大膽地演出來招來觀眾?
我在近日亦有一個類似經驗。
節目仍是由康文署主辦,是一項社區文化大使計劃,因應節目的設計特色,我們以尋人廣告作為整體設計的方向。在共識上,康文署與藝術家均沒有大的意見,但當到落實設計的階段時,種種問題便開始浮現出來,問題之一包括康文署對單張文字(甚至設計)的介入極為嚴重。在現行的藝術政策和機制下,作為藝術家,我們只好順應主辦機構的意見,一次又一次地更改設計,甚至到死線前的一刻仍在改動,至令首數場節目演出更單張的情況出現了。
回想整件事的過程,我想其中的一個原因,是康文署在面對前線人員相繼升遞和離職,以往助理經理的工作在資源重整下,由新增的節目助理擔任了主要的節目統籌工作,他們大多數是新畢業的大學生,相對的文化藝術行政工作經驗極為有限,惟因他們魄力十足,面對藝術家及節目監製,甚至在署方體制內的層層的追迫仍能展示他們對工作的熱情!據我所知,這些節目助理與新入職的文化事務副經理的新酬是有一定的距離,他們所從事的工作大致一樣,惟當中的是沒有決定權,大大少小少的決定權均要得到上司令或上司的上司的請示後才能得到知曉!
這種的機制無疑是希望讓問題出錯減到最少,但另一關鍵問題——效率則更需令人反思!例子之一是我曾經電郵邀請他們就上文提及單張設計給予意見,經過三數個工作天後仍沒有得到回覆,經電話跟進後方知原來仍在上司的桌子上!我並不是說那位上司的不是,或許他也在他的苦處!要對政治正確、不容有錯,甚至奇怪的署方決定,那上司也只是一位聽命行事的經理一名……
回歸問題的基本,香港的藝術行政人員一直沒有一個共同機制去參與和發展香港的文化願景!行政人員的分割(角色衝突)也是當中最大的潛台詞!香港的主要藝文行政人員是受顧於政府及官方機構(如藝術發展局),他們一向是位置是處於資源分配者角色(或許他們會以發展者自居,但回望過去20年,他們的角色仍是資源分配來發展和衡量香港藝術文化發展),與受顧於藝團的行政人員所扮演的直接用家角色,雙方矛盾顯而易見!
鄭煥美和雙妹嘜舞蹈劇場與及助理經理、經理以至高級經理正正是用家和資源分配者之間的矛盾:用家希望把創作重點和內容,以至整個宣傳佈局均希望能整全規劃,而資源分配者以公幣為大前題,突顯了他們對文化藝術的失卻!別忘記這次是舞蹈演出,舞者身體是整個演出的靈魂,把身體放大一點的也未嘗不可?再者,既然以身體來作主題的一個舞蹈演出,為何要把身體收起來,莫非要含蓄地宣傳,大膽地演出來招來觀眾?
(別話:新一年度的社區文化大使又再邀請藝團遞交計劃書以讓康文署考慮來年度的合作隊伍,社區文化大使計劃發展至今,實需業界仝人是一起討論計劃的利弊)
令人汗顏
老實說個人對於和abby chan有關的作品都很有保留,上次看他與dick wong的演出實在令我反胃至今。但,今次康文署的做法實在不當,叫人汗顏。
又扯上殖民時代?
可能記錯, 但當年好像仲開明啲.
殖民時代好像仲開明啲,但其實同時有審查制度
在某意義上講,當年殖民時代的確好像仲開明啲。不過,如果大家不善忘,當年做劇場是有名正言順的劇本送審制的,而電影方面的審查制度,也會作政治審查。
討論「性」,絕對可以理直氣壯!
同意樓上的comment,康文署始終是處於「分餅」和「監控」的身份,而常常因此無法從藝團角度出發去解決問題.常常出現種種行政延誤和審查。自己以前也曾經試過,康文署職員一直沒有說 poster 是否獲批准,直至交至場地張貼的時候,才說我們漏了資料,因此沒有幫我們貼出,結果直至演出前一個星期,poster 才貼了出來,大大影響宣傳和票房。
但我不應同原文所講,說圖中的相片沒有色情的成份,起碼我看到都會聯想到「性」!既然你們是想討論「性」和「色情」,其實絕對可以大大方方的承認自己是想討論和「性」相關的主題,這絕對是理直氣壯,不必否認的。
真正的問題不是內容是否關乎「性」,而是 1.為甚麼我們不可以透過舞蹈、戲劇去討論「性」?我就是想討論性、討論色情,為何這個社會不容許?又或者社會其實很 open 很願意接受新事物,但康文署的「上司」卻低估了大家的智商,認為這些東西不應該被大眾看到? 2. 康文署有沒有權力以「色情」作為禁止張貼的理由?如果以淫審處的標準,這幅圖片沒有露點,到底他們會否評為不雅、還是可以出街呢?以現時制度來說,應該淫審處才有權去評價,(當然現時的淫審處評審制度也不見得好。)康文署卻充當了淫審處的功能,算不算越權?
LCSD應尊重創作自由
看罷海報,覺得是一貫雙妹嘜的幽默戲謔手法,表現出非一般的女性形象,若說是賣弄色情,便低貶了藝術家認真的創作,做法惹人反感。相信藝術家最知道甚麽海報形象最能表現她們的創作,若沒有違反法律,便應開綠燈。藝術行政人員應幫助而不是阻礙藝術創作,使藝術家的創作得到最大的發揮。現在的做法是違背康文署「創作無限」的信念,不鼓勵多元文化,亦不見得專業。
我幾年前在藝穗會看過Abby Chan和楊惠美的表演,不是單講求美和技巧的創作,作品精妙地融合了地道的文化,食腦之餘又活潑生鬼。她們能運用場地的空間特色加添作品的個性。有劇場感之餘,舞蹈肢體方面又有許多出人意表的表現。既玩弄傳統女性形象又有個性。看完之後很滿足和開心,相當期待看她們的新創作。
另一劇場案例 ...
1989年有一個劇場禁演的案例。載於陳尹瑩著的《餓虎狂年》(突破,1990)序言中有這樣一段:「我寫完《花近高樓》,只覺得還沒有寫完心中的痛。我突然記起這本十多年前看過的通俗小說(按:John Gordon Davis著"The Years of the Hungry Tiger"),立即跑去書局再買一冊,在去年初把它改編作舞台劇----《餓虎狂年》,列為香港話劇團去季主要演出之一。
劇目公佈了,戲票也賣了,舞台也設計好了,為什麼《餓虎狂年》終究沒有演成?
五月十七日我接到通知,製作被取消了。原來劇中主要配角,被認為有可能影射六十年代一位警務要員,上演這個劇會使政府面目無光。」
年頭時候~
今年年頭時候好戲量X朱凌凌的海報又是搞出了很多的事
那次是港鐵不容許這樣的廣告出街
之後很快就爆了淫照事件,人人都有一份淫照報紙上車睇
香港這個地方真的很他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