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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則令人氣結的新聞

明光社逢週一於《明報》
刊登性傾向歧視專題
(7月26日消息)

明光社為引起社會人士關注《性傾向歧視條例》,並了解當中涉及的問題,特於昨日(7月25日)起一連多個週一,於《明報》新聞版刊登有關該條例的資訊,昨日的主題為「性傾向誤解與澄清」,刊於《明報》A22版,適合家長、老師及青少年導師剪存作教育之用。

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每日快拍,2005.7.26)


浸聯會《明報》刊全版聲明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
(7月26日消息)

代表全港98間浸信教會、43所福音堂、19間機構及超過65000名會友的香港浸信會聯會,於今日(7月26日)在《明報》A19版刊登全版聲明,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

聲明指同性戀不合聖經的創造秩序,且引起個人健康、公共衛生、倫理道德等問題,而性傾向亦僅為後天的選擇,因此立法將反對同性戀者標籤為「歧視」將造成不公平的「逆向歧視」。

該會全部160間堂會、福音堂、機構均有聯署聲明,而以個人名義職署的信徒亦有超過1400位,當中包括香港浸信教會主任牧師劉少康、九龍城浸信會主任牧師張慕皚、香港浸信會神學院院長江耀全牧師、浸信會聯會總幹事朱活平牧師等等。

(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每日快拍,2005.7.26)

影像串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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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投訴機制

若認為以上的廣告內容對同性戀有不盡不實的宣傳,可以向民政事務局的「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小組」反映或投訴(參http://www.hab.gov.hk/file_manager/tc/documents/publications_and_press_releases/20050704_equal_gender_c.pdf):

性別認同及性傾向查詢/ 投訴熱線將投入服務

* * * * * * * * * * * * * * * * * * * * *

民政事務局宣布一條專責處理有關性別認同及性傾向歧視問題的查詢和投訴熱線, 將於七月七日投入服務。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今日( 七月四日)表示,熱線( 28351565)服務是該局轄下的「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小組」提供的其中一項服務。小組於今年五月成立,目的是促進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

發言人說:「政府致力消除歧視及加強社會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包容和尊重。」

發言人說:「民政事務局於二零零四年九月成立了少數性傾向論壇, 為政府、少數性傾向人士組織及人權團體建立正式溝通渠道。」

「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小組」現有兩名職員。除提供查詢/ 投訴熱線服務外, 小組亦為少數性傾向論壇提供秘書處服務。

此外,小組亦會舉辦宣傳和教育工作、管理和監察平等機會( 性傾向) 資助計劃, 以及就有關性別認同及性傾向的事宜進行研究。

歡迎市民使用熱線。市民亦可透過傳真( 21211716)和電郵( gisou@hab.gov.hk)與小組聯絡。

二○○五年七月四日( 星期一)

不要投訴! 不要中計!

向民政事務署熱線投訴, 你就上當了.

明/家/性的如意算盤是, 刊登一連數週的專欄, 除了宣揚他們的基督教圍內觀點 (同性戀心理較多創傷等) 外, 另一目的是引你們上釣, 向民政事務處投訴, 到時他們便大條道理曰, 拿, 早就話立法就無言論自由啦, 現在只設條熱線, 政府已經不准我講, 要是立了法, 豈不拉人封艇? 人黎呀, 救命呀, 外國牧師被告單 case, 香港重演呀... 明/家/性此著, 正是進可攻, 退可守, 而且更應了之前明光社賣旗之聲明: 我等籌款登報之經費, 有餘者將繼續拿來登報, 並無私吞. 真是一舉 N 得. 你們班友直腸直肚, 豈能跟老奸巨滑之明/家/性等人爭一日之長.

要投訴的話, 倒不如當一般失實廣告, 向有關方面投訴好了... 香港有處理失實廣告的報門嗎?

投訴的作用

向民政事務局投訴,極其量是備案性質,或了解有關事情而已,不用期望政府會有任何行動,更不用希望可以阻止明X社繼續出廣告;然而這類投訴累積後,就會成為有力的歧視個案,成為支持立法的重要根據。

退一步

事已至此,我覺得在這種反對聲音下,立法的機會微乎其微。現在該是當輸了來打,所以打的時候,立場可以退一步來打,如:

1. 我們是反對立法的,但睇唔順明光社的所作所為
2. 我們是認為同志有違道德的,但支持立法
3. 我們是覺得可以走中間路線的,但睇唔順明光社

總之,現時的目的唔係要再推立法,而是要盡可能的情況下,去DISCREDIT明光社,就是他們贏也是贏得身敗名裂(談何容易).....

同埋,就是推不到立法,都要爭到其它的嘢,例如政府去設立同志的社會工作,又或者收集受歧視個案的統計數字等等,又或者要成立基金鼓勵反歧視的教育等等。

下一步,該如何走下去?

這年來的同志運動似顯得很被動,很冷清。印象中,除了一次反恐同遊行,性權會的一些遊說工作和青年公社朋友的一些文章,似乎無一些具體行動。面對道德同盟來勢兇兇的攻擊,似乎只有捱打的份兒。作為一個旁觀者,未必知道全貎,只能就著自己的一些觀察,拋磚引玉,如果有說錯或誤會的,請不要介意。

1. 我覺得明光社的十七個法律個案是有很大的殺傷力的。對一些不深入了解事情或支持平權的人,很容易因為這些案例而動搖。至今,仍未見到支持平權的朋友具體全面的回應,這些文章。這是極其需要的。

2. 不知如何,同運的媒介策略十分差,近月主動的媒體爆光好似無乜。有無可能聯絡相熟記者搞feature,找一些被歧視的同志個案又或同志家人做專訪。很多時說之以情,讓人人性化一點地認識同志遠較行動或說理更容易打動人。

3. 然後,是議題的定義和支持者的動員。繼續停留在同志及其支持者vs.教會的對立對運動極其不利。因為同志的動員能力極其有限,點搞都係輸成條街。應該多結連其它支持者,從他們的位置帶來思考的另一個角度。可能的盟友包括社運界、社工、老師(????)、律師。社運界和社工界是較容易做的。社運界可以發起團體聯署支持,開記召,我估自己友簽名都應該可以,但係可唔可以做到人多勢眾的效果就好難講。加上大部分社運團體又同是民陣成員,這時動員都有一定的敏感性。社工界就越來越保守,就算是上鋪單親綜援事件都係得一百個社工簽,有一點困難.... 當然啦,一拉其它界別落水,明光社亦例必會跟風,擴大戰線,不竟他們可以動員的專業人士一定較我們多。

4. 是教授的連結,揾文化研究、社會學、宗教學、道德哲學、法律的教授寫文,攻興論陣地,不過尼個好講個人交情,同埋班教授又惜身,未必會敢採入死水。
有點是可以我們自己做的,就是以同志、基督徒又或者同志家人的身份寫文。

比反歧視法更重要

是團結一致,阻止以明光社為首的基督教原教旨主義活動。原教旨主義的激進教導,令人難安枕!

回陳不染 : 再退一步?

對我而言,很難接受這個「退一步」的策略
就算成功打倒明光社以及相關的道德霸權勢力,難保不會有第二、第三個明光社出現
畢竟基督教資源充足,有心發起反同運動者,總能夠找到足夠人力物力東山再起

這一場仗,不會以打倒某一組織或立某一條法例而告終。只有當普羅大眾能夠對同志及非同志一視同仁,這場仗才算勝利
所以我認為,現時我們應採取以下幾項行動
1. 請人撰文公開駁斥明光社等組織的錯謬,避免大眾受其誤導
2. 聯絡基督教內與明光社立場不同的人士(包括中立人士),遊說他們多公開表態,讓教眾知道明光社等人的觀點,並非教內唯一的立場
3. 以個人為單位,向身邊的人指出SODO絕非明光社所恐嚇的那樣霸道,並宣揚同志應獲平等對待的訊息

還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現在未能想及,不過最重要的是認清一件事 : 我們不是要反基督教 / 反明光社,而是要提倡同志平權

明光社雖然勢力龐大,但它有兩個極大的弱點
1. 明光社舉起的群眾運動,往往要透過欺騙及煽動教眾而實行,所以明光社眾人對於SODO、對於同志的公開言論,多數都是片面而主觀的。而他們提出的論證,大部份都經不起實際考證
2. 明光社眾人反同的原動力,來自盲目的宗教絕對權威,所以他們行事的理性程度有限。諸如關啟文這樣的學者,在反同一事上亦失去理智,多篇言論均充滿矛盾、錯漏百出

所以,我不認為這樣一股宗教霸權勢力能夠獲得普遍民意支持。只要及時指出他們的錯處,假以時日,我相信市民及信眾必定能夠看清楚這些組織的真面目

我們(教徒)想要什麼?

我自己其實沒有一個十分完整的理念支持或反對有關立法的問題. 我找到一個website: http://www.cccicqm.com/homosexual.htm
唔知對大家有無幫助呢?
我希望日後我的理念清楚時再跟大家分享.
謝謝

用處不大

1. 相同的文章, 已經多次被各大小網路空間相互轉載.
2. 類似的論點, 亦多次被提出.
3. 而論點亦多次被回應了.
4. 那些回應, 亦每每得不到理會, 過一段時候, 一切又由 step 1 或 2 再開始. 可以是由另一個人進行, 甚至可能是同一個人進行. 如此循環不息, 沒完沒了...

其實貼個網址很簡單, 我也很輕鬆地就找來十個八個網址向大家分享. 只是, 隨便的貼個網址, 是沒有時間打字, 還是用其他人的頭腦代替自己的頭腦?

立性傾向歧視法 天主教區促考慮後果

【明報專訊】就教會擔心立法禁止歧視同性戀者,會影響宗教理念,天主教區秘書長李亮神父昨在電台稱,天主教支持人人平等,不應因任何性取向而被歧視。但他認為政府要考慮立法後果,並要關注傳統婚姻制度及家庭觀念會否受影響。他又質疑現時是否有迫切需要立法幫助維護同性戀人士。

李亮稱,外國有例子,有同性戀傾向的學生要求帶同性戀朋友到學校,在學校反對下引起訴訟,最後學生勝訴。他指教會不認同同性戀行為表現,他擔心若校內有同性戀學生,會影響校風及道德觀。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則希望找出平衡處理方法,聆聽各方意見。

投訴正義聯盟

這四個月來,反同機構不斷於報章刊登失實、有誤導成份及帶歧視性的廣告

本人將會向民政事務局 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小組 投訴 這三篇廣告(明報那些)
有意投訴者可以參與這(網上)聯署,本人會把)聯署遞交 民政事務局 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小組

詳情、投訴信及網上聯署表格於
http://lesandgay.hk.to
**一切資料只用作投訴用途,絕不公開**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絡發起人vice (lgbtlgbt@gmail.com)

聯署時亦可加上自己的感受或意見(如看報時感到受冒犯、教徒在教會中因此廣告而感到不安、因此廣告惡夢連連、因此廣告感到抑鬱或焦慮*……)

*若抑鬱或焦慮持續,請尋求協助:
姊妹同志 朋輩輔導熱線: 2314 4348 逢星期五晚 8:00 至 10:00
啟同服務社 輔導熱線: 2815 9268 逢星期二及四晚 8:30 至 10:30
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 : 2389-2222 每日24小時服務

若想自己獨立投訴,可在
http://www.hab.gov.hk/file_manager/tc/documents/public_forms/equal0506/C...
下載投訴表格

民政事務局 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小組 的聯絡方法:
熱線:(2835 1565)
傳真:(2121 1716)
電郵:gisou@hab.gov.hk
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樓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小組

by
性傾向討論區網主Vice

看了這兩篇恐同惡言

只有回應...賤格! 無恥! 廢柴! 衰格! 下流! 臭%#@*%^#

係唔用腦D 人先會支持D 賤格恐同論。

形勢初探

01
新教福音派連輸幾場,包括1991年維持男性肛交刑事化,2003年維持賭波刑事化,以及色情刊物等等等等,如果今仗打贏,絕對有助提高士氣,能唔能夠反擊就另計。

不過到而家為止,重未有人討論福音派o既衛道歷程,遑論整理箇中啟示。

02
福音派戰略相信以死守為主。至於立唔到法有乜問題?根本冇問題!真理社既然相信理論上人人皆可直,問題o既解決方法,固然係人人俱直,咁咪冇非直人囉。

03
用成個香港社會來睇,新教福音派同性小眾都係小眾,不過對比來講,福音派有錢請全職,性小眾冇,同其他社運團體一樣面臨冇錢冇乜人o既難題。資源唔夠,可能較易影響公關戰略。而福音派有宗教背景,較易入屋,至少有個自己友市場,真理社教材套係比較易入學校o架。

04
不過,福音派o係呢件事上有幾多盟友,真係木宰羊。羅馬天主教又嫌唔正宗,其他宗教都唔知當佢罪人定朋友好,況且佢o地「亢奮」程度遠不及各會社堂口添。其他人馬?唔多喎,好似。教育界又如何呢?

05
反性傾向歧視vs非異性戀是罪之爭,一不多涉錢銀,二不多涉政府或大財團,三好多市民都未必覺得關佢事,消極支持有之,話之你者恐怕更有之。呢一大個餅要唔要切一塊,或者敬而遠之,重質唔重量,都係要考量o架。

回 hkhijacker :

想了解真相,最好從幾個不同的source去尋找資料,只接觸單一方面的資訊的話,很難看清全部事實
例如 http://www.cccicqm.com/homosexual.htm 中的文章,對性傾向歧視法作出了一些誇張及不準確的描述
你可以嘗試找些其他觀點的文章來看 (例如黃繼忠或黃國棟就此事寫的文章),了解一下其他教內/教外人士對此事的看法,相信你會對整件事有比較透徹的了解

Thanks Gletscher

You are very nice.

不同立場

知己知彼:基督教社群對同性戀/性傾向歧視立法的不同立場
http://www.netcast-platform.org/what_they_say.html

基督宗教聖經立場

上傳一點聖經的話語,給大家了解解。基督宗教始終是按聖經的話語行。
利 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利 18:23 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他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
利 18:29 無論甚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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