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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咪,我是 Gay!

一天晚上,如常的跟大兒子談天說地,阿德突然向我表白心?說:「媽咪,我是 Gay!」

首先湧上心頭的是一種憤怒,不知什麼時候,眼淚無聲的掉了下來,如雨滴下。那種憤怒,是因為所有我擔心的,包括阿德常常對我說他不會結婚的推測下最壞的打算,都一一兌現了。

我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大兒子阿德在航空公司任空中服務員,很快要升職考核;幼子阿衡也剛完成大學學業,踏入社會做事。看見眼前兩個孩子都長大成人,作為母親的我,當然有一種莫名的喜悅。但回想十年前,我跟阿德曾徘徊在母子決裂的邊緣,不禁令我感嘆不已。

噩夢終於成真
十年前的我,自問是一個幸福的女人,有疼惜自己的丈夫,有兩個聽話的兒子,他們的學業不過不失,最重要是一家人和睦相親。

但一天晚上,如常的跟大兒子談天說地,阿德突然向我表白心?說:「媽咪,我是 Gay!」

首先湧上心頭的是一種憤怒,不知什麼時候,眼淚無聲的掉了下來,如雨滴下。那種憤怒,是因為所有我擔心的,包括阿德常常對我說他不會結婚的推測下最壞的打算,都一一兌現了。

那種憤怒令我不知所措,頓時感到很無助;記憶都空白一片,只記得囫圇吞棗間,說了一句:「這麼大件事,我要告訴你爸!」

推醒了丈夫後,有一句沒一句的告訴他阿德的事情,甚少見到丈夫下淚,但連他也哭了。一直睡不?,直至欺騙自己說:

「這不是真的,是在做夢吧!」接下來是更多失眠的夜。

腦中不斷自問,是哪?出了錯---「是不是我年輕時頂撞我母親的報應?是不是阿德交了損友?現在如何是好?為什麼他會是同性戀?什麼是同性戀?同性戀是不是不正常?」

我不敢向親友求助,就只有往圖書館找有關的書籍,可以說連一本也沒有。找不到一個合理的解釋,又找不到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我每天如行屍走肉般生活,好幾次停在馬路中任由汽車向自己衝過來,好像人生沒什麼好依戀的;另一方面,我禁止阿德跟我幻想中的損友見面,以為軟禁他便可改變他。近乎絕望的他對我說:「媽,你這會逼死我的!」我心?何嘗不是這樣想?

在壓力的高峰,他爸爸想了辦法,就是送他到外國讀書,讓他遠離「損友」,讓他學習成熟,或許他會改變過來。百感交集的我目送他步入機場過關,躊躇盤算?---我會否就此失去了阿德?他走了後我天天在掛念他,間中也翻看他的東西,聊以慰藉。無意中,讓我找到一本周華山寫的書---《香港同志站出來》,結集了十多個像我一樣的故事,才知道承受兒子是同志的不止我一人,在書中我慢慢了解同志們的心路歷程,投入他們的世界,切身體驗他們及阿德的痛苦。

理解化解偏見

那本書不知是兒子有心抑或無意的留了下來,但卻是通往他內心深處的秘密通道,讓我從憤怒、否認到理解及接受兒子是同志的事實,了解他的掙扎、痛苦,若然我作為他的家人也不站在他身邊,誰會站在他身邊呢?慢慢的,我開始接受了事實,也跟兒子冰釋前嫌,關係改善了不少。當時兒子在遠方,那本書就成了我唯一的精神依靠,還有靠僅有的同志熱線(筆錄者按:亦即今天的啟同服務社)與我傾談開解我。

今日我和兩個兒子的關係都一樣親密,享受?天倫樂之餘,我想到同志的家庭?還有很多誤解,社會上對同志還有很多偏見;最近報章上有不少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討論,似乎很熱烈。我認為政府應該立法保障平等,因為同志跟其他人一樣有納稅、有工作、有貢獻社會,為何他們得不到平等對待?我的兒子很快便會考核升職,若然他因為性傾向而不能升職,我一定會很傷心,幸好兒子告訴我他的公司出了通告,說明已訂立反歧視政策,禁止任何因為他人性傾向而作出的不公對待,所以即使沒有反歧視法,他仍然受到保障;我覺得他非常幸運,能夠在這樣的公司工作,其他同志未必這樣幸運。

他也間中問我轉工或轉做地勤的意見,我勸他不要,因為不知道新公司會否歧視他,也害怕地勤工作會有較多辦公室政治,拿他的性傾向來作話柄。他也有朋友在旅遊公司做領隊工作,上司因知道朋友是同志,二話不說便把他辭退了。所以立法反歧視是很必要的,因為大家都是人,人人皆為平等。

另外,阿德也有朋友在公司被同事訕笑,問他是不是 Gay,是不是在 Gay Bar?「識人」,扮男抑或扮女,甚至問他的性生活;這令我覺得很憤怒,同樣的問題向異性戀者發問,可能已遭到拳頭侍奉,或者告官辦理。法例有必要禁止這種騷擾行為,人家的私生活又干卿底事?

教育立法並行
對於近日有基督教徒以同性戀為罪,強烈反對立法,我不以為意;我相信的佛教,對於任何(婚外)情慾皆視為孽,不見得佛教會跑出來防止他人獲得平等機會,因為眾生皆為平等,眾生皆負罪孽。往往批評別人是最輕易的,但不要忘記手指指?別人之時,有三隻指頭是指向自己的。當然批評的人有言論自由,但傷害同志的說話不應鼓勵。

就我認識的同志,很多是我的「契仔」,他們都是很友善、很上進、有正當工作及心腸好的人,詆譭同志的說話會令我這個異性戀者也覺很難受。

歧視生於偏見,偏見生於無知,若然沒有《香港同志站出來》那本書,可能我現在還會像一般人那樣以為同性戀是一種「變態」。故此,除了立法以外,教育亦很重要,在學時期的年輕人,應該對不同性傾向有認識,並應學會對不同性傾向者的尊重。對於說教育年輕人認識性傾向等於鼓吹同性戀,我絕不同意---我的小兒子在外國讀書三年,是與一位男同志分租房間的,不見得阿衡的性傾向會被那位同志所影響,同時,那同志房客也沒有因而變「直」;鼓吹之說對我來說只是天方夜譚罷了。

作為社會大多數的異性戀者,我深心體諒大家對同性戀的一知半解,但在未了解之前,切勿妄下斷語;我們的偏見可以毀掉同志一生人的幸福,甚至是我們自己的幸福。作為一個過來人,希望大家都放開 心懷,接受同志,因為她/他很可能是你 的至愛親人,只是你未察覺而已;到她/他因為你的抗拒而離開你之時,已是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