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昨天大清早即收到一個電郵:「您好!我們是民間電台,經過個多月來得到不少朋友助,民間電台將在10月3日(星期一)晚上10時正至11時30分借用香港人民廣播電台(www.prhk.org ) ,並且使用FM102.8現場試播」,我心裏孤疑:「真的嗎?」帶著這個問號到人民台,反正我每星期一例牌都會上人民台做節目。
(2)民間電台在我節目之後十時正進行試播,本來慣性完了事就「嗱嗱聲」走,今次人民台台長王岸然卻笑眯眯地問我:「你不留下見証,這可是人民廣播的歷史時刻啊?」那時身在人民台的一眾義工目光如炬,大家心情都很緊張,一些人已預先到了時代廣場,一些則去了金鐘,另一些在高院部署,有些更上了計程車不固守單一地點,重要的是他們都人手一部收音機,一到十時立刻將頻道撥至FM102.8測試:「真的嗎?」「時間到了,仲未收到呀,如常開始好嗎?」其中一位「風波裡的龍門陣」主持人焦急的問道,另一位則說不好:「今次節目要同步進行」。突然,有人手執着收音機跑進來興奮的叫喊:「成功了,我在樓下地面街上都聽見了」,於是幾位主持才急急腳開始節目,節目嘉賓黃毓民這時才腰板挺直的行入人民台。
(3)由於技術問題,今次廣播範圍只能在灣仔區,但一想到王岸然那一句「你不留下見証,這可是人民廣播的歷史時刻啊」,我才驚覺,平日網上一百幾十的即時收聽仍然是窄播而非廣播,這也是支持獨立媒體如我們者必須共同面對的問題:你雖有講話的自由,但卻因為資源技術法例等諸種限制,聽見的人都不會多,那又算是何種意義下的言論自由?!在英國,有很多以社區為本的民間電台在運作,那裏的大氣電波資源沒有給高度壟斷,言論自由因而有豐富的體現方式。自言自語之際,一把久違了的沙啞聲已開始向政府發炮:「你們現在做節目的,其實是一種給予,系對社會的一種奉獻,警察要拉的不是你們,有賊佢哋唔去捉?」今次發起人曾健牛本來已遞表九月中申請大氣電波牌照,不過有關當局尚未回覆。據說,今次的非法試播,器材只需數千元,然後在一個隱蔽的地方發放網上電台節目。當然,地方愈高複蓋面就愈廣,而未來的日子,相信民間電台亦會在不同區域播放錄製節目。
(4)看來阿牛已有了公民抗命的準備,作為公民的一份子,我們又該如何自處呢?
回應
公民抗命?
在十月五日港台早上周融梁家永的節目裡,訪問阿牛
因為趕上班關係,我只聽了中途五分鐘
其實,我是可以再多聽一點,聽夠十分鐘的,但最後也支持不住要關機,因為我對阿牛的言詞,他的說話方式,有很強烈的反感。
當阿牛「一輪咀」說到要公民抗命時,
主持人便問他,為何有法不依,非要公民抗命不可
我很相信那是主持人的溫和發問,目的只是為了更深入地討論事情;而且阿牛大可以好好利用那機會向全香港聽眾解釋公民抗命的意義,本是一個很值得去教育大眾的時刻。
怎料,阿牛真的很牛,他便直斥兩位主持人說,「你地擁有電台就當然唔係咁諗啦!」兩位主持人問他的很多問題和回應,他可以完全不理會,自說自話,不斷地罵人(不知罵誰),連兩位主持都罵。主持人很有耐性,明知跟此人難以溝通也都很堅持的發問他們心中的疑問,但抱歉,我要為自己的耳朵著想,毅然關掉收音機。
今次,阿牛支持獨立電台的運作,我是嘉許的;只是,在公關的手段上他仍未成熟,在大眾面前不自覺地、也自以為是地表現出自己真的只是一頭沒有太多料子的牛,令「公民抗命」這本來意義深遠的手段卻被他敗落了形象,令人信服他的程度減低了。
面對公民抗命
公民透過違抗法律,身陷牢獄,來召喚其他公民關注不合理的法律。他沒有去偷去搶,沒有直接的利益,只是播放主流媒体缺乏的時事節目,法律要制裁他,除了因為此舉違法,此舉沒有行政長官批准外,還有什麼理由?在這個意義下,要解釋的又點止系阿牛?
嘮叨半天,不是說阿牛講得好恰當,我也同意公關很重要,不過,如阿牛般「粗野」的人很多,很多重要社會運動的受訪者都不會擁有像大律師般的口材,所以作為公民一分子的我們,如果認為今次事件值得嘉許(而非阿牛個人的事),那就應該用各種方式「召喚其他公民的關注」吧!
人民電台
本人只是一個大專生,懂得的不多,對阿牛的人民電台,有少許回應。
香港有很多公營和和私營的傳媒機構,其中大規模的,都是受人支助或有[靠山]作支柱。正所謂:[受人錢財,替人消災。],因此,某些傳媒在發表言論時,一定有所顧忌,不敢直言,更甚者討好支助者,扼殺市民的言論。
市民始終是傳媒的米飯班主,要迎合大眾,必須知道大眾口味。阿牛是粗人一個,說話方式必然有點直腸直肚,雖然本人不大喜歡他的言論,但是他的言語總能代表不少市民,說出不少市民的心聲,因此,他的電台會有一定的市場,也有其生存意義。
對於他為何不依法而行,我有另一番見介。以市民為中心將會成為未來傳媒必然的新方向,阿牛是其先鋒,隨他以後,其他的同仁必會湧現。難道他的牌照一日不發,其他人便不會跟他一樣的嗎?還是總要有人作出犠牲,是誰已經不重要了。
有博客有回應
請參考.我極度同意該博客的觀點.
http://blog.hoiking.org/2005/10/08/516/#comments
人地攞正牌交牌費, 比你條蠻牛明搶channel, air time, 仲係你啱?條數點計?
Nil
//人地攞正牌交牌費//
說得非常好!
數碼港同黎緊既西九項目D發展商都攞正牌的。
合法便合理,還用說?
了哥仔
我都唔輪順地產佬賺暴利, 咁唔通標佢蔘, 劫富濟貧咩? 明知地產佬暴利, 最好的做法係買地產股, 自己分番細份, 而唔係眼紅氣喘. dum 蹄 dum 爪.
合法不等如合理
呢個係常識啦, 正如七十年代初, 香港男人仲可以合法地納妾, 咁合唔合理先?但合法係人類在社會共同生活的最低行為標準, 連呢個標準都達唔到, 仲扮晒偉大, 唔該節省少少.
廣播不是一本生意 !
我完全不同意大家以生意和謀利的邏輯去討論這問題. 廣播所利用的是大氣電波, 同我們每天呼吸的空氣是一模一樣的.
在國外, 很多地方都是開放頻度的, 政府只負責協助和監管, 防止濫用和干擾, 所以有很多地區性的電台, 亦有很多服務小群體的. 如盲人教育台或專給家庭婦女電台.
香港的電台頻度管制, 是殖民統治留下來的暴力結果, 他令到人們不能透過大氣電波去表達意見.
前天跟北京來的朋友吃飯, 她聽到香港只有三間電台的時候, 即時噴飯, 高叫社會主義的優越性. 單就北京也有十多個電台.
Nil
合法便合理,是再合理不過的事,但......
如此一來,法律沒理由更改,最古老的法律應沿用至今才是,修改合理的法怎能合理?
廣播也可以是一盤生意
人民台如果辦得好, 也可以有錢賺, 當然我相信主事者不會太唯利是圖
其實我自己不會太反感, 畢竟這樣的一種公民抗命方式, 對社會無太大影響, 而且主事人同新城電台都清楚各自的權利和代價. 反而真的希望大家想想, 為何要對"合法"開辦民間電台的舉動諸多留難呢? 公道嗎?! 數碼廣播時代將至, 為何本地的數碼廣播籌備工作仍停滯不前?!
開放大氣電波
政府應開放部份FM頻道給民間任何組織作非商業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