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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巧文

從速修訂指引 所有襲警檢控需由律政司決定

香港人權監察得悉,陳巧文涉嫌襲警,被法庭裁定罪名不成立。陳巧文在庭外批評警方在證據不足下控告社運人士,是政治打壓。人權監察認為陳巧文的指控有強烈的理據支持。

現時本港法律有兩條內容相若、對襲警程度均無細緻分級、罰則輕重懸殊的襲警罪 (註1),讓律政司人員和警方有近乎毫無制約的酌情權、以至選擇性檢控的不當空檔,可以濫權,用來達至針對示威者和打壓表達活動的不當目的。

除陳巧文是被當局以《警隊條例》第63條檢控外,在本案之前的2007至2009年,共有24宗涉及示威表達活動的襲警檢控,無論案情如何,全數均被當局使用罰則較重的《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b)條的襲警罪檢控,無一例外,令當局的動機備受質疑,尤其是否警方正肆意以較重罰則的襲警罪檢控涉嫌襲警的示威者。

人權監察亦不希望見到警方在證據不足,沒有足夠定罪機會的情況下,可以逕行到法庭啟動的檢控程序,令被告受到不必要的纏訟。

原來有誰不配民主﹖

如果我們能從一個高度俯瞰平壤,應該會發現,它是多麼的平靜,多麼的有秩序,甚至岀乎意料地井井有條,你不會看到有人示威、遊行;它不可能亂,我們更絕不可能看到任何人公開(極可能更包括私下)敢批評政府一句。

無容置疑,這正符合許多人心中所謂理想城市的描述…一切井然有序,一切和諧至上。

於是,當社會岀現包圍立法會、死守皇后碼頭、留守政府總部等行動時,管理者施以暴力鎮壓,就很易被合理化了。

的確,新民主運動經已形成,但政府亦同樣成功把市民/暴民二元分化,將任何對反對聲音及不同意見都打成「激進的暴民」之後,政府就可肆意武力取締。

施以暴力的掌權者,更喜以殺雞儆猴的辦法侍候無知名度的普通市民,胡椒噴霧、強行拖走、滋擾民居、甚至誣告襲警,種種專門打擊個別人士之惡行今後只會更無日無之。

至此,我不能不想起陳巧文。

社會對陳巧文三番四次被警方暴力打壓、滋擾、拘控都幾乎完全漠視。 我不禁要問句Why。

我嘗試追尋陳巧文被不公平對待的理由,發現她被塑造成「能幫雜誌社賺錢」但「惹人討厭」的形象角色。她被雜誌偷拍,被記者用最下流的文字詆毀,讀者居然先質疑她是否想「搏岀位」,而非質疑雜誌記者為甚麼可隨便偷拍別人,為甚麼瞥伯偷窺隔籬屋豬女換衫是犯法﹖但拿著記者証的卻可合法偷拍﹖

任何人上了報章雜誌,就不再是個人,而是電視台的腦殘虛擬角色。

陳巧文意興闌珊!?

陳巧文預告自閉﹝《蘋果日報》2010年5月20日﹞

無良傳媒把一個關心社會的年青人欺凌至崩潰!於心何忍……社會再不能不公正地指責年青人不關心社會——至少有部份人排除萬難挺身而出﹝「80後」不過是繼承了「火紅年代」及「八九一代」的未竟之業﹞——試想像他們可要面對自身的憂慮、家人的擔憂、朋輩的不諒解、失學或失業的代價、社會的偏見、無良傳媒的欺凌……別忘記還有政治迫害﹝西方國家尚且無法倖免,更何況東方人的社會﹞……
無論對陳巧文有何評價,若她從此消聲匿跡,對此我們絕不能苛責,她絕沒有錯——試問有誰能體會她的處境——畢竟在旁搖旗吶喊是何等容易的事啊!!!

五十示威者「非法」遊行 公民抗命 聲援被捕示威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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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遊行人士由高等法院出發前往警總,高呼道路歸於人民,堅持在馬路遊行

參與一月一日在元旦遊行的兩名示威者陳巧文及梁穎禮,早前分別被警方拘捕,昨午須到警察總部報到。約50名示威者在兩人前往保釋之前,先到金鐘政府合署律政司辦公室外示威,抗議律政司黃仁龍及警方政治檢控參與社運人士,特別針對到中聯辦示威的人士。是次遊行及集會均未經申請,示威者表示,是次遊行是公民抗命,反對公安惡法,不認同遊行集會事前需向警方申請。

即時消息:西藏三十四事件兩週年,市民中聯辦門外示威與警衝突

23:49 消息:今日是西藏三一四事件兩週年前夕,一批市民於今晚七時三十分,在中聯辦外集會。當時中聯辦門外已架起鐵馬及一排警察。約八時許,示威者欲將雪山獅子旗及橫額,掛到中聯辦正門大閘,示威者扯開一重鐵馬,但被重重警察阻止。警方當時已立即警告會使用武力,包括胡椒噴霧。大約晚上十一時左右,示威者再次拉扯鐵馬,成功扯走兩隻鐵馬。惟警察人數眾多,達六十多人,為數約三十名的示威者仍然未能將標語貼到中聯辦大閘。目前仍在中聯辦門外。

小記與現場一位示威者聯絡上,該示威者指,當時他只是旁觀,惟警方曾將落單的他包圍,不將之拘捕亦不讓他離開,有警員甚至把他的手捉著,放在腰間,然後向該示威者大喝「你唔好搶槍。」該示威者最終在多番要求下成功離開警方的包圍。

警方向傳媒表示,是收到中聯辦的要求,所以採取行動,要求示威者離開。運用的邏輯,仍然是街坊衝突式的說法,隔離屋打麻將,警察收到投訴到來叫你細聲d。

有線新聞片段

傳召拘捕民間團體人士香港警方被疑政治報復

傳召拘捕民間團體人士香港警方被疑政治報復
2010-03-12

曾到過印度會見達賴喇嘛並一直關注少數民族權益的香港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紋星期五向本台表示:“天天都有新的組織成立,但警方卻不會召見那些組織。警方只召見這個“香港藏漢友好協會”,所以我認為警方根本不想這個組織可以成立。”

星期四,香港港島區重案組警員突然行動,將一直堅持平反六四的香港市民支持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的五名常委,包括梁國華、李耀基、李卓人、蔡耀昌和梁國雄,以及一名活躍份子古思堯一一拘捕,指控他們在去年12月25日在中聯辦辦參與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五人將於3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在東區裁法院第一庭出庭。

當事人之一,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星期五向本台表示:“我們的人那一次是到中聯辦抗議劉曉波被判刑,對中聯辦來講,他們覺得自己很不高興,而且覺得是對中央政府的一個挑戰,那天的整個行動過程警方沒有拘捕任何人,往後也沒有找我們任何人去調查,反而已經過了兩個多月,突然才拘捕六個人而且起訴,很有政治的味道,總的來講這是一個政治起訴,是希望打壓支聯會。”

到東方新地要求對話被拒(行動相片及片段)

《東方新地》早前在反高鐵行動期間,將一輯偷拍陳巧文的圖片,作封面故事處理。一班來自不同背景和團體的社會人士起草了一篇公開信,內容指《東方新地》偷拍陳巧文的編採手法,已成為對所有參與公共事務的女性的威脅和挑釁,要求該刊高層公開道歉。示威者相約在三月六日到《東方新地》總部對話,該刊則於行動前夕,不以郵寄、電郵形式,而選擇鬼祟地在新婦女協進會網頁上留言當作回覆,回信中竟表示「陳巧文小姐村屋寓所設置一列落地大窗通向露台,露台欄柵空隙甚闊,而且四週貼近鄰居,由於不關窗簾,鄰居或樓下途人以肉眼亦可清楚觀看其窗戶及露台。實況是陳巧文小姐自我公開私穩。正如本為藝人的陳小姐亦曾經上載性感生活照上網」。

[明天行動] 聲討《東方新地》高層!! (去 青年高峰會的可以之後過來:東地的大廈也在柴灣)

日期: 
2010-03-06

大家可到請盡量到 --- 以此行動性質,多人好辦事.
(去青年高峰會的可以之後過來:東地的大廈也在柴灣)

時間:3:00pm
地點:柴灣利眾街14-16號德昌大廈

聯絡:Denny 98028349

為了回應早前《東方新地》對陳巧文的偷拍和報導,我們一
些朋友起草了一封公開信,並計劃在6/3下午三時到新傳媒總部要求《東方新地》公開回應。行動的目的,主要是警告類似《東方新地》這一類的小報,雖然現行法例無法阻止這類偷拍和報導,但我們也不是可以任他們為所欲為。事件雖然熱潮已過,但如果我們坐視不理,將來必然會繼續發生,甚至變本加厲。目前亟需人手,請大家可以來的都來吧。

公開信如下:

敬啟者:

貴刊第632期編造謊言污蔑陳巧文,並刊登偷拍得來的室內生活照,我們深感憤怒,並要求貴刊高層公開交代事件和道歉。

恐嚇公開表達意見人士

聲討《東方新地》高層污蔑陳巧文

日期: 
2010-03-06

為了回應早前《東方新地》對陳巧文的偷拍和報導,我們一些朋友起草了一封公開信,並計劃在6/3下午三時到新傳媒總部要求《東方新地》公開回應。行動的目的,主要是警告類似《東方新地》這一類的小報,雖然現行法例無法阻止這類偷拍和報導,但我們也不是可以任他們為所欲為。事件雖然熱潮已過,但如果我們坐視不理,將來必然會繼續發生,甚至變本加厲。目前亟需人手,請大家可以來的都來吧(聯絡:Denny 98028349)。公開信如下:

敬啟者:

貴刊第632期編造謊言污蔑陳巧文,並刊登偷拍得來的室內生活照,我們深感憤怒,並要求貴刊高層公開交代事件和道歉。

恐嚇公開表達意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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