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字花》組了一個「文學場與藝術消費小輯」,其中兩篇文章談論了布赫迪厄(Bourdieu)的「文學場」理論。布赫迪厄並不是華語世界的理論新貴,在九十年代的本地文化界,已有人討論(例如梁文道、王亥、劉建華等),只是當時的重點並非放在文學與消費的關係,而是放在藝術體制內部的權力問題。關鍵詞是權力,而非消費。當時,討論藝術與消費的問題,人們反而會引用阿多諾(Adorno)等的文化工業(Culture Industry)概念,但跟現在對創意文化產業(Creative Industry)的討論不同,文化工業往往被視為負面的東西。而且,文化工業常常被拿來討論普及文化或流行文化,而(精緻)藝術則被視為文化工業的對立面。
一、本文的書寫及其必要
《小說風》第六期第一特集為「情色小說」,事緣大抵如此。二零零八年九月雨希(註1)在facebook上發動「先有小說,後有會」的文學聚會(註2),與會者會後隨即動議於十月舉行「先有情色小說,後有情色小說會」。雖未知動議此文類者是誰,亦未知當時葉輝是否已決定把該會的討論作品選輯成集,但《小說風》第六期的情色特集,及筆者決定動筆撰寫首篇同志情色小說,必與雨希的努力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