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議局主席 劉皇發:「你試下一次過拆晒佢吖!社會動盪都似呀!」
發展局局長 林鄭月娥:「你大我呀?」
(設計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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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皇發:勿一刀切處理僭建物 避免社會震盪>
香港電台 2011-06-13 HKT 12:22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與鄉議局會面,商討新界丁屋和村屋的僭建問題,主席劉皇發表示,對當局的原則表示支持,但希望不要一刀切執法,否則可能對社會造成震盪。
http://rthk.hk/rthk/news/expressnews/20110613/news_20110613_55_762035.htm
* 同時刊載於: 坪洲新聞 Peng Chau News BLOG
http://pengchaunews.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html
現在,但凡民間出現對富商不滿的聲音,就被主流媒體稱作「仇富」,認為那些人只是將個人「失敗」歸咎於富人的「成功」。民間隨之而來反駁:他們是不滿「特權階級」為富不仁,透過剝削底層人民,從而壟斷了香港的政經兩界利益。這種不滿是否達至仇恨程度,筆者無意在此討論,反而是想探討當中的「本質」。
最近,獨媒舉行了一個名為「『仇富』,改造社會的新力量?」的「離線沙龍」(註1)。會內,林藹雲提出:由於地產商操控了樓價,使到一些買家所持有之物業,不能為自己帶來更大的財富,因此他們希望能夠打倒「地產霸權」,從而使他們能夠攫取本來被壟斷的資本。另一個例子,則是有關雞巴男,她提出了一個問題:一個普通日本七人車車主,身上不見有甚麼高貴名牌,頂多只是一個中產或中上產,真的稱得上「富人」嗎?
對於第一個例子,譚駿賢認為一些自由主義者之所以「反特權」,是為了重建自由市場,恢復市場調控分配。「獅子山下精神」正正體現這種思想,它預設了香港是一個公平競爭的社會,只要個人有能力利用到社會上的資源,就能向上爬升。縱使,香港政府的重商政策在近年浮現問題起來,還有一批港人並沒有放棄當年的「獅子山下夢」,認為只要剷除特權階級,就能恢復真正的自由市場。

[按:其實這篇文有點東拉西扯,沒有特別主題,只是回應近期對所謂仇富又仇福利風氣,見諒。]
前天獨媒搞離線沙龍,主題是討論「仇富」心態會否帶來新希望,引來了約五十位朋友參加,包括小弟。討論內容等候搞手稍後整理。印象深刻是譚駿賢的提醒,以及隨後跟一位朋友的對談。
譚駿賢認同仇富是「正常」,民眾的勞動成果在港式資本主義下幾乎歸入財團的口袋內,前者理應不滿後者。但仇恨的結果不一定是推動社會公義,一來社會可能停留於仇恨,二來右派可能會藉機利用仇恨情緒完成政治目的,例如保守主義和排外。
普世性普選定義 不容歪曲
人權公約下責任 不容否定
人權監察就「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之意見書
二零一零年二月
1. 早前,有政府官員指「《基本法》並沒說一定要取消功能組別,未來普選立法會,只要所有人有兩票,都是公平平等的 」[1],有親中人士更說普選定義由中央詮釋和決定[2],企圖否定國際人權公約中普世性的普選定義,將中國自行簽訂的《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抛諸腦後,無視其中有關普選的國際人權標準,指鹿為馬,硬說甚麼普選都可以有功能組別,甚麼《基本法》只講均衡參與[3],普選的定義似乎與《公約》無關,而可以由中央當局隨著它的政治需要而任意界定。
2. 人權監察認為,歪曲普選定義的言論漠視了國際人權法,與國際對普選及平等原則完全相悖的。歪曲普選定義的目的,不過是拖延香港政制發展,阻礙落實真正普選的民主,剝奪港人平等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用「均衡參與」的包裝宣傳,欺瞞公眾,以延續不公平的功能組別制度,服務特權份子和反對民主改革的權勢,讓他們繼續壟斷在政治、經濟和社會各方面的權力,以保護他們的特權和利益。在這種不民主的特權政制下,受損的是無權無勢、對公共政策無影響力的普通市民。
香港人權監察:判決未反映聯合國權威意見 期望上訴能更維護民主人權
2009年12月10日聲明
香港人權監察發表聲明,對今天法庭就功能組別公司票(又稱團體票)選舉辦法的判決,未能反映聯合國監察機構對功能組別選舉辦法違反人權的權威性意見,因而表示質疑。我們期望該案上訴時,更高級的法庭能按照憲制中的民主普選和無所歧視等國際人權標準,推翻公司票和功能組別小圈子特權選舉制度。
儘管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屢次強烈批評香港的功能組別選舉違反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多項條文,充滿了無理限制,違反了普及而平等的原則,給予商界過大影響,以及無理地歧視不同階層的選民[1] ,可是,社民連兩名成員,就立法會功能組別的公司票是否違反基本法提出的司法覆核,今早卻仍被高等法院駁回。
法官張舉能在判辭中雖確認《基本法》第廿六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憲法規定,卻沒有堅決加以維護。香港人權監察對此表示失望,認為判決有不足的地方,並期望有關人士就此判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