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性/別文化嘉年華將於2010年3月22日至3月26日假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紅磡灣校舍舉行。
承襲往年的理念,性/別文化嘉年華希望透過一連五日的活動,為參與者提供一個開放、多元的平台討論有關性/別的議題,並從中體現尊重、平等、自由、人權和理性等基本人文價值,以及重新檢視社會上被忽視和被邊緣化的性/別現象。
具體而言,是次活動目的旨在:(1)推廣性教育;(2)提高參與者的性/別平等意識;(3)培養學生以批判角度思考日常生活中的性/別議題。
是次活動由香港專上學院應用社會科學副學士課程同學主辦,並邀請紫藤、青鳥、午夜藍、香港彩虹及新婦女協進會協辦。
具體活動
3月22日(星期一)
開幕暨活動起動禮
題目:【挑情寶鑑】
嘉賓:姐姐仔、哥哥仔
語言: 廣東話
時間:6:00pm-8:00pm
地點:紅磡灣校園UG05
簡介:透過討論伴侶間的調情技巧,讓參與者學習如何尊重和平等地看待性。
3月23日(星期二)
電影放映及座談會
題目:【非禮勿動】
電影:North Country -英語配中文字幕
嘉 賓:新婦女協進會(Emy Law)、Anti-480代表及風雨蘭義工/案主
語言:廣東話
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_18.html
林鄭月娥以及一眾地產發展商,借馬頭圍道塌樓事件為例,抽死人水來為推行強拍護航,說降低強拍門檻,是為了舊區重建。
港台新聞:「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降底舊樓強拍門檻辯論中表示,在馬頭圍道塌樓事件後,重建舊樓的需要提高,更新香港舊區是整體社會要解決的問題。
她表示,討論重建問題時,不能因為感情,凌駕理性,她反對有議員將降低舊樓強制拍賣門檻解讀為強搶市民產業,亦不認同是官商勾結,亦非漠視私有產權。政府不能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真的嗎?林忌早在 2 月 11日的文章《塌樓多得特區政府》已經引述 1039 期壹周刊報導提過,倒塌的馬頭圍道 45J 業主,「唔係咩富豪有錢佬,只係一位九三年已經離婚,現年五十二歲的婦人,其前夫於 1991 年只以六百五十萬的價錢,已經購入全棟物業」。
林鄭口口聲聲以馬頭圍道塌樓為例,事實呢?馬頭圍道的塌樓,根本就和分散業權無關,也和甚麼《強拍條例》無關!全棟物業都由同一業主擁有,為甚麼沒有發展商向佢提出收購重建呢?
本雅明以廢墟形容歷史,錯失的機會及未圓的承諾散落廢墟現場。
有說七十年代是火紅的,八十年九十年代是前途問題八九六四後過渡期,千禧年後是零三七一反世貿皇后反高鐵——當然甚麼年代的「搞搞震」青年也有人說「不過是少數」,但世界卻也沒有如統治者所預言的明天會更好。
難道社會運動不正是在兩難下奮力開拓麼:目標雖然是群眾的支持與認同,現實畢竟是大眾的偏安與旁觀。代代都有社會運動,不同年代的社會行動者可如何對話?對思考香港的過去當下與未來會有甚麼意義?
二零一零年乃《70年代雙周刊》誕生的四十周年,「出一進」剛好出版了當年「70」分子侯萬雲先生的原著劇本《1970s:不為懷舊的文化政治重訪》。本分享會藉這機會,請來不同年代的社會行動者聚首對話。
賣領匯搞到民不聊生、人工低兼工種零散化;
政府唔夠競爭力,大學學額偏偏廿年冇加過,副學位搵笨就話之你;
年青人苦無出路,仲要負學債和養家責任;
政府財政有盈餘時就零前瞻改革視野,一味以派糖攏絡民心;
到金融海嘯席捲全球,政府又係救市唔救人;
香港榮登亞洲區貧富懸殊最嚴重城市,天價樓盤繼續炒,中下層市民齊齊望天打卦;
一個反高鐵運動突顯管治多重問題,政府一於標籤參與抗爭的市民作暴民了事……
一日冇民主,以上社會問題一日都未‧解‧決。
幾年前政府同保皇黨仲可以聯手以「經濟」、「民生」為名,拖慢民主改革步伐;
今時今日,人民已認清了政制的結構性不公義令到問題加劇:
被功能組別所代表的工商界利益集團壟斷的議會,自然維護官商勾結現狀,自然阻礙利民政策通過,自然不須顧社會長遠發展願景和本土需要……
我地仲要忍到幾時?
三月廿八號,請呼朋喚友,齊齊來遊行,踢走功能組別、打倒不公義議會、企硬2012雙普選!!!
日期:三月二十八日(日)
時間:下午2:30集合
遊行路線:港大黃克競平台國殤之柱集合->中聯辦->政府總部
(註:不便前往港大集合的參加者可在15:00於西區警署前與遊行隊伍會合)
《咔》攝影文化誌籌辦已久,當中曾經歷無數的方向摸索才得以面世,內容的細節也經過精心編排。本書第一期內容涵蓋
層面廣闊,表面上在社會裡搜羅各種被我們所忽視的影像和有關的現象,內裡卻其實潛藏一個命題,就是「攝影作為資訊
詮譯的工具」。影像的意義在時代演變中一直在變化,在今天已涉及生活的各個層面。到底於今天我們被影像資訊轟炸的
年代中,我們會對多少的影像有所反應?我們有否思考我們所視?攝影本身作為資訊傳達的方法又能如何幫助我們?《咔》
攝影文化誌相信,大眾都需要有分析影像及影像文化的能力,以至我們不會盲目地相信所見或單一地使用相機作為捕捉影
像及所謂「真實」的工具。
《咔》攝影文化誌創刊分享會除了會與讀者分享創刊號當中的視野及角度,更會以今期的命題方向與觀眾互動。是次分享
會邀請了不同背景的嘉賓一同對我們於城市所發現的有趣影像作出即場回應,延伸照片的討論空間,更歡迎觀眾帶同自己
所搜集到的奇趣影像同場分享。
日期:2010.3.20 (Sat)
時間:3:00pm - 4:30pm
地點:油麻地 Kubrick, 油麻地眾坊街3號駿發花園H2地舖
電話:34838570 (Tina)
供完一世都仲要強制拍賣
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_16.html
1998 年的葉國謙於臨時立法會:「強制一些小部分業權業主出售其土地,某程度上是侵犯了他們的權利。故此,堅持在充分兼顧小業主利益的前提下,才能作出強制收購,這是民建聯審議條例草案的原則。民建聯認由於舊區重建的主要障礙是來自“ 棺材釘” 及下落不明的業主,為數應不太多,故若申請的業權份數過分低,對小業主並不公平。故此,民建聯堅持發展商只能在擁有九成或以上不可分割份數的情況下才能申請,而遇特殊情況,須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方可將要求降至八成。」
看看臨時立法會的發言紀錄,當可清楚民建聯的一貫手法--於 1998 年時,他們為求通過「強拍條例」--即香港法例第 545 章《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就以上述的發言應付市民,說通過條例的目的,是為了「為數應不太多」的「主要障礙」--「棺材釘及下落不明的業主」。
可是才不過 12 年,難道香港人突然多了很多「棺材釘」嗎?難道香港的業主突然大量下落不明嗎?為甚麼民建聯今日居然要支持政府的議案,把強拍的門檻由九成下降到八成?
我們是一群關心財政預算案的年輕人,希望藉本系列訪問一眾本地學者,評論今次財政預算案,帶出歷史脈絡和未來展望。我們已在上周刊出〈蘇偉文:我們有沒有財政預算案?〉,並在上週六舉行「誰偷走了我城的公共財?」研討會,有關錄影將上載及發佈。
我們感謝多年來關心香港公共財政政策的香港浸會大學經濟系前主任鄧樹雄教授。鄧教授特意為本系列惠賜文章,從特區政府自設的政策目標,及公共財政的設定原則評論特區預算案設計的各個問題;他又建議特區政府要設立財政研究所,仔細研究我城獨特的需要,以提升預算案水平。
––-------------
簡評2010/11年度財政預算案
鄧樹雄 香港浸會大學經濟系前系主任
本短文從下列三個方向評介2010/11年度財政預算案:
(一)預算案措施不易達成所揭櫫的目標
峯會原意
一個健全的公民社會,每一個團體都有權表達自己的意見。而青年作為社會上的未來棟樑,理應在公共事務上有更多的發言空間。而且在現今資訊發達的日子下,年青人就更去接觸社會不同的資訊,從而就有更多機會去發言,表達自己的感受。這在世界上已經成為了趨勢;而近年來香港的社會運動,如反高鐵,以及是五區公投爭取普選等,有更多的年青人擔當起主導的角色,在這些公共事務上則更為有影響力。
作為政府,若要進行更有效的管治,就理應花更多時間在面對青年人身上。不少國家地區,都會有更多的渠道讓年青人與政府溝通,除了透過網上,如youtube或facebook外,更有不少正面交流的機會。而香港的青年高峯會,經過三年的停辨,現得以重辨,表面看來,似乎是一個良性的交流機會;但實際上,真正交流的成分又有多少呢?
森嚴的守衛.封閉的會議
當年誤信市建局話支持高密度發展, 才有合理補償, 誰不知, 市建局給的補償, 只夠蘇伯由觀塘搬到荃灣, 而且只能搬廿多年樓齡的樓宇, 後期有其他區街坊知道這件事, 在電視上講, 市建局還敢投訴那個電視節目......
日期: 2010年3月14日
時間: 11:00 - 13:30
地點: 深水埗楓樹街足球場
最低工資立法在即,在本年年中更將宣佈時薪水平。近日政府及商界紛紛出口術,一方面特首早在施政報告表示最低工資不保證能保障家庭生活,一方面商界大做「調查」,表示最低工資過高將引致失率業上升,影響競爭力等等。有關言論,只表示政商合力,意圖訂立一個不能保障基本家庭生活水平的最低工資。
香港的供養系數為一比二,即一個人工作,養活兩個人。如果辛苦賺取的工資不能保障家庭的生活,那剩下的開支由誰負責?由誰承擔?
最低工資運動爭取多年,現時的「戰場」已移至工資水平。各界勞工建議的不少於時薪$33,到商界曾提出的時薪$22或$24,便是這個戰場的拉鋸戰。戰鼓正式敲響,將一直持續至今年年中,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公佈有關水平。這個關鍵時候,我們必須吼出工人的訴求,逼使委員會不敢傾斜商界,壓低最低工資水平。
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於三月進行第十一年「春鬥」遊行,希望各界友好團體積極參與,使最低工資能夠訂立在保障家庭生活的水平上。
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強烈要求:
1. 立法最低工資不少於時薪33元,本會更建議時薪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