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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座談會記錄5】周博賢:業界一攞傳播權 點會仲同你哋傾?

【版權座談會記錄5】周博賢:業界一攞傳播權 點會仲同你哋傾?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2月18日,獨立媒體(香港)與香港大學傳媒研究中心合辦「香港《版權條例》修訂—— 網絡世代傳播權誰屬?」座談會,各講者分別回應現時社會就《版權條例》的討論。

周博賢:業界一攞傳播權 點會仲同你地傾?

填詞人周博賢表示,業界意見認為版權條例修訂遲遲未通過,嚴重損失利益。他引述IFPI指1997年業界收益是11億,2012年萎縮至3億,但周博賢反駁指自己曾在唱片公司工作,當年業界是有機會推行讓民眾合法下載音樂,有商討過iTunes如何在亞洲落地,卻因唱片公司保守而錯失機會。周博賢指業界不能把利益暴跌全盤推卸到非法下載,自己也有責任。

周博賢又認為網民改圖是常態,是可以行使的自由,應該置於業界酌情權之上,否則是本末倒置。「點解業界可以把持生殺大權,而市民日常生活要擔驚受怕?」

他更直指政府「先通過,後檢討」的說法,是天荒夜譚。周博賢認為業界一旦取得傳播權,政府與業界「點會仲同你地傾?」

就現時民間與政府、業界的膠著情況,周博賢指出,業界取得的傳播權範圍之大,與豁免範圍之窄,是不對等的。周博賢指其實民事法例中22D的「Making available copy」可替代版權條例修訂的功能,「你唔畀我開放式轄免,我咪唔畀你開放式權利。」

吳宗鑾:版權法概念非沒有限制

法政匯思代表吳宗鑾表示,版權持有人會指自己的創作被侵權,智慧心血不能得到回報,但他認為「版權由day 1起就唔係無限制嘅概念。」吳指諸如文學等經典其實不能完全納入版權概念,認為如果公有知識財產被限制,可能會影響人類文明進程。

吳宗鑾又指部份「侵權行為」反過來會幫助產品宣傳,如局長曾一再宣傳串流打機等屬豁免範圍,而同人誌創作某程度上會為傳統漫畫產業提供新血,「既然係咁,點解要將呢啲生殺大權放係政府手上?」,尤其目前民間大多不信任政府。

吳宗鑾亦解釋何謂「contract override」,他指版權持有人可以以合約形式,包括使用者條款,將使用者可以享受的豁免自動放棄。他指許多現時的標準合約一面倒保護版權持有人,版權持有人又可以新增條款,他指這種不平等合約的形式日日都會發生,合約凌駕背後所指的是版權持有人將條款大寫特寫,一有任何情況便以此反告網民。

最後吳補充指,條例本身內容複雜,連議員也未必完全了解。他希望政府暫緩立法工作,足夠諮詢市民意見,再決定如何修訂。他又認為政府以19年前的諮詢結果硬推版權條例,先通過後檢討是不合理,「在座咁多關心條例嘅參加者當年可能仲係中小學生。」

鍵盤戰線:不信任政府豁免

鍵盤戰線法律顧問蔡騏指出,2011年的版權條例修訂案無任何豁免,嚴重傾斜向版權持有人,對網民沒有保障,當時成立鍵盤戰線反對,政府才於2013年提出新增5項豁免,但他們認為創作自由仍受限制,因為網民的創作行為是不止於這5項豁免。鍵盤戰線於是提出參考加拿大的第四方案「個人用戶衍生豁免」(UGC),擴大對網民的保障。

蔡騏指鍵盤戰線參考國際條例,向政府提出建議,但政府當香港是「獨孤島」,「當網民提出一個國際性的建議與研究,告訴香港人國際是這樣發展的時候,政府就說不要,看回本土的生活吧。」然而政府本身對香港文化亦十分脫節,他以近日的「懶人包」為例,當中就公平處理提出的例子很「離地」。他指其中一條問題問Facebook分享是否犯法,「問題已是很得意,為何是Facebook呢?其實大家在用的不止Facebook,還有Twitter、Instagram」,分享的方法也很不一樣,於網絡世界的意義也不只是按一個制這般簡單,直播打機亦不一定是「評論」,而是一種溝通方式。

蔡騏指出政府其實不太了解網民生活,所以當政府說其豁免是「咩都包」時,是存有懷疑的。他指鍵盤戰線提出的方案經過認真研究過,希望泛民及開明建制派支持。

影片製作:朱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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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子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