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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料明年初交立法會 聶德權:尊重國家就不會誤墮法網

國歌法料明年初交立法會 聶德權:尊重國家就不會誤墮法網

(獨媒特約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11月8日)表示會透過本地立法,在香港實施《國歌法》。他拒絕正面回應會否進行公眾諮詢,只稱會聆聽公眾意見,按一般法例的立法程序進行。

多次被問到會否就《國歌法》立法進行廣泛的公眾諮詢,聶德權稱政府會先諮詢立法會,屆時有很多機會聽取公眾意見。他指明年第一季將立法建議提交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強調會小心聆聽及考慮公眾意見。

聶德權指出,國歌是國家的標誌和象徵,所以必須尊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和律政司等部門會在普通法及憲法層面上,研究本地立法的相應措施。

聶德權又表示,注意到近日有不少場景的討論,質疑在《國歌法》立法後會誤墮法網。他解釋稱,《國歌法》的原意是維護國歌尊嚴和尊重國家,「呢個就係背後嘅精神」,立法是要規範在奏唱國歌時表達尊重,侮辱國歌就是超越了規範,但相信絕大多數香港人都會尊重國家及國歌,「只要尊重國家就不會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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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