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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今日「去飲」的規模盛大,「去飲」的場地分佈香港和九龍,包括政總、金鐘、銅鑼灣及旺角。這個規模相信就連主事者也意想不到。為什麼佔中會發展至今時今日的現況呢?反思過去約半個月的時間,事件至今大致上可分三個階段:一、學生的罷課,二、黃之鋒動員佔領公民廣場到戴耀庭啟動佔中的稍後一段時間,三、警方使用武力清場至今。其實,事件發展至此,佔中運動的性質已有著微妙的轉變。

公民抗命大致上可分為三種類型,包括:正直型公民抗命、公義型公民抗命及政策型公民抗命。筆者認為首兩階段參與「去飲」的人士,按其動機而言,屬於第三種--認為政府將推行的高門檻提名方案有違普選的國際標準,視之為不公之政策,並以非法集會作手段進行抗爭。然而,觀近日「佔中三子」對群眾的影響力大減,在電視的訪問之中、在Facebook之上,筆者甚至見到有群眾反對「佔中三子」之意見或號召。筆者認為這正好反映了現有的參加者上街的初衷不一,使得原有的組織佔中團體難以駕馭。箇中原因,是出於第三階段始開始上街的群眾,其上街集會的動機勉強可分為第一種--正直型公民抗命。

所謂「正直型公民抗命」,是指參與抗命者出於道德的感召,而違反某條抗命者判斷為不正直的法律。為什麼筆者稱第三階段上街的群眾「勉強」可分為此類呢?原因是這一批群眾心目中甚至可能沒有他們認為不正直的法律,而僅是出於目睹警方對手無寸鐵(甚至沒有生果刀)的佔中人士使用了過大的武力,基於心中的同情或忿忿不平而走上街頭。由此可知,他們是甚至可以不同意「佔中三子」對政改的觀點。試問「佔中三子」又如何可以勸服這批人士聽從他們的意見或號召呢?

更甚者,由於第三階段的群眾是基於警方使用了過大武力而上街,他們是未必有一個明確的爭取目標。在新聞訪問的片段中可見,他們有些是指自己因聲援學生而來,他們有些是因為要保護婦女而來,他們有些是為監察警方再有沒有使用不當的武力而來。這樣的「軍隊」,心中志向不一,團結程度較低。尤其是第三階段的群眾,冒犯說句,如果警方肯出來承認自己曾使用不當暴力,並承諾之後不會再犯,公正地執法,第三階段的群眾必定各自歸家,人數大減。屆時,組織佔中團體及滿懷期望的參與者之談判籌碼勢必大減。

筆者認為「佔中三子」及發起組織應在佔中團體仍然團結的時候,採取機會主義的態度與政府及早展開磋商。不管「去飲」人士是基於甚麼原因聚集,現在的人數的確多得讓政府受壓。香港人的確不喜歡見到暴力行為,但暴力行為終究已發生,在資訊全球化之下,國際社會都對香港警方的做法頗有微言。這些都是談判的籌碼。但是,縱觀整體形勢,「去飲」的籌碼未大到可以叫回高門檻提名的方案。第一,我們見到政府在答應會面後,林鄭是找議員而非中聯辦磋商。第二,政府連日來的所有記者會都是公式地說「去飲」有多壞,似乎就不怕觸怒群眾,失民意。第三,中央政府的觀點從來未變,絲毫沒有軟化。

也許,佔中發起人應該要考慮一點,若然政府堅拒撤回方案,之後該怎樣。如果與林鄭會面時,對方仍以遊說「去飲」人士接受原有方案為主。那該如何呢?如果政府肯讓步,六折也好,七折也好,總之不完全是他們心中不理想的方案又是否可值得考慮呢?筆者認為發起人該採取機會主義的態度,能拿多少就拿多少。不然,熱血冷了,人群散了,國際關注沒了,就連籌碼都失去了。

也許,有人會覺得筆者沒有堅持,但是這場雨傘運動在內沒有如孫中山一樣的人物;在外又沒有可充援軍的盟友。連日來疑為黑幫人士及愛字頭人士用最卑劣的手法騷擾「去飲」人士,甚至以流血結束。港人曾向英美政府表達訴求,美國似乎因短期內會跟中國有一些的外交往來,不欲把腳踏進這趟渾水裡;英國才剛剛避過了分裂的危機,元氣未復。機會主義式的做法至少令各位「去飲」人士有一個美麗的理由「散席」,並可以呼喚群眾對政改作出長期的關注。畢竟這次「去飲」在筆者眼中,最大的功績在於把一向政治冷感的港人拍醒了。一個老套的說法「留得青山在」,這總比落得一個功虧一簣的下場要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