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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禁制令】禁制令獲延續 已流出內容屬公眾領域豁免

【港大禁制令】禁制令獲延續 已流出內容屬公眾領域豁免

圖:(左)港大學苑總編劉以正、(右)港大政治及法律系二年級學生李熙信

(獨媒特約報導)高院原訟庭今日審議港大就商台禁制校委會會議錄音之禁制令,昨日商台已與港大方面達成共識,今日並無派代表出席。除商台外,禁制令亦大包圍禁制持有相關資料人士,共有五方申請作被告或介入人(intervener)或按禁制令第七條作有利害關係的各方(interested party),包括《蘋果日報》、港大校友關注組代表葉建源議員、港大政治及法律系二年級學生李熙信、香港記者協會及港大學苑總編劉以正。最終港大獲延續臨時禁制令,但已公佈的內容包括已經流出公眾領域的兩段錄音內容、錄音騰本,以及馮敬恩9月29日記者會內容屬公眾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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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代表Clifford Smith資深大律師稱由於申請禁制令過程趕急,禁制令內容難免有漏洞,「沒有東西是完美」,申請延長臨時禁制令14至28日,以便港大修改禁制令字眼,才進行完整審訊處理重大爭議。申請人又質疑各人的陳詞及傳票僅在昨晚辦公時間後或今早送達,他及其律師團體沒有足夠時間處理。

代表港大政法二年級生李熙信的潘熙資深大律師就質疑,禁制令大幅度的修改無疑是在申請新的禁制令,重申希望法官移除不法禁制令。代表葉建源的梁家傑資深大律師指禁制令是不義及具欺壓(unjust and oppressive),讓禁制令延續多一分鐘亦嫌多。

林雲浩法官同意港大代表陳詞,下令收窄禁制令範圍,並指示港大於11月18日前遞交陳述書,審訊押後至11月24日。法官指押後審訊的其中一個理由,指由於梁智鴻今日後將離任校委會主席,港大法律代表需逐一向24位校委會成員徵詢意見。代表《蘋果日報》的李柱銘大律師直斥安排不合理,促由主席一人決定的禁制令,應如港大校委會主席一職同時於今天起失效。反對一方可在17日就申請人文件再特別向法庭申請提交文件。

港大校友關注組代表葉建源議員在庭外質疑,梁智鴻不能代表港大校委會申請禁制令,同時要求校委會交代上次推翻物色委員會的決定。

林官續頒佈臨時臨時禁制令(就臨時的臨時禁制令)要點:

1)港大禁制令禁制包括2014年6月30日開始的所有會議內容;
2)公眾豁免包括已經流出公眾領域的兩段錄音內容、錄音騰本,以及馮敬恩9月29日記者會內容,但刪走原有禁令中「違反保密責任」條文;
3)此禁制令將於處理正式禁制令申請或法官有進一步命令後失效。

記者:方澍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