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黃之鋒等需要的公民課:公共空間是什麼?

黃之鋒等需要的公民課:公共空間是什麼?

黃之鋒等搞的「香港眾志」,日前在鰂魚涌搞「毛記電視台慶直播」,被一眾網民鬧爆,原因是錯判形勢,沒注意到播放《萬千呃 like賀台慶》的ViuTV,根本就是免費頻道。在家中歎著冷氣自行收看ViuTV,和在炎熱天氣下在戶外自行吹電風扇看熒幕,你會點揀?

香港眾志被網民鬧爆後,貼出一篇【屬於你我他的公共空間──於公共空間直播毛記電視台慶直播】,大談公共空間之道,提到《十年》的社區放映和直播港中足球大戰,誓要開闊「對於公共空間的想像」,教育香港中如何「自主」。結果,網民大呼「衝出黎柒」,大有「死雞撐飯蓋」之嫌。(註1)

從這事件,反映的不只是社區活動策劃的問題,更是不少讀書人對「公共空間」的錯誤理解。

鄂蘭(Hannah Arendt)在《人的條件》中描述了什麼是公共領域。她寫道:

在一個共同世界的種種條件下,那保證其實在性的,主要不是組成該世界的所有人的「共同性質」,而是因為雖然基於不同的立場以及由此得到不同觀點,每個人談論的,仍然是同一個對象。(《人的條件》,頁110-111)

公共域是跟私有域對立的。鄂蘭指出,私有域的特性是「面向和觀點延伸或複製一個人自己的立場」(頁110)。黃之鋒等的錯誤,是基本概念的錯誤,他們把「公共空間」看成一個先於活動的空間,因此才有以下的話:

一個理想的公共空間,應該是一個平台,能夠提供一個空間讓熟悉又或是素未謀面的人在同一個地方活動,同時亦不應受到種族、膚色又或是身份所限,繼而容納來自五湖四海的聲音和意見,提供一個讓不同人面對面交流的機會,以再普通不過的方式凝聚不同的人。而要凝聚不同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公共空間籌辦活動。

空間理論大師列斐伏爾(Henri Lefebvre),理應一眾左翼能對他倒背如流。這大師指出,空間不是先於活動的存在,而是由「空間實踐」(spatial practice)所生產(produce)的。他稱呼城巿種種政府規定的空間使用,是空間的再現符號(representations of space),但公民對給定的空間,會進行自己的解釋、挪用,這就是空間實踐。

但黃之鋒等卻把公共空間看成是一個實質的空間、平台,有他們的理想,用活動來填充。這裡清楚有兩種對「公共」的不同想像:一種是以「行動」(action)生產「空間」,一種是在「平台」搞「活動」(activities)。

鄂蘭的洞見是,「公共空間」的「公共感」,並非源於任何一個參與者的特性,而只因不同的人,竟然對同一件事情願意交流觀點,即使這些觀點不為自己所認同,仍然樂見它們存在,而且是用回應來維持它們存在(有別於今日流行的、對異見的懶理態度)。「公共感」其實來自無物,它不存在於指定事物之中,由始至終是一項「行動」(action):用行動來打開,用行動來完成;因而這種無私性可以得到額外的榮譽(有別於私人權勢成就的榮譽)

黃之鋒等的做法,剛好是把沒有實質的「公共性」實質化,要指認出它,要給它標貼,剛好這是做著政府一樣的事情:生產空間的「再現符號」(representations of space)。這種符號,是毋須個人實踐而自存的,它用規則和定義給出一個空間,而你來到這空間(鰂魚涌)參與活動(看直播),就是通過馴服規則,把自己形塑成為懂「自主」的「公民」(愚民開化)。

上述的過程,正是不少「社運分子」的主要活動:他們用「公民」活動(activities)取代公民行動(action)。公共空間被實質化:被指定(designated)、被再現(represented)、被認領(adopted)。為什麼呢?因為只有實質化的東西才能資本化,再在巿場標價放售。這些「社運分子」不喜歡真正的公共(不能佔用、由公民的差異性維持),卻喜歡把「公共」實質化,變成文化資本,才能佔有,套取漁利。試問,當網民「屌鳩你」,那為什麼不就是一種公民表態?

這些「社運分子」要拿取的,恰巧就是建制喜歡的、擁有交換價值的文化資本。但「真.公民」,卻用無私的空間實踐,創造不能被他佔有(他也不在乎)、卻造福社會的公利,榮譽由此而得。

註1:相關貼文:【屬於你我他的公共空間──於公共空間直播毛記電視台慶直播】

(轉自飄流製作,略經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