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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超修咸頓易手 外媒指中資商人勁蝕離場

【獨媒報導】英超球會修咸頓易手,原持股八成的內地商人高繼勝(Gao Ji Sheng) 已將股份全數出售予塞爾維亞投資公司持有的 Sport Rebublic。高繼勝在2017年8月入主修咸頓,當時作價高達2.1億英鎊,今次交易則未有公佈詳細金額,但英國 Skysports 則指今次交易僅為1億英鎊,即高繼勝勁蝕1億離場。

據外媒報道,高繼勝自去年一直有意賣盤,他在去年3月叫價2.5億英鎊但無人問津,在去年4月已減價至2億英鎊。

Sport Rebublic 的主要投資者為塞爾維亞商人Dragan Solak,他在2000年成立United Group,目前在歐洲包括塞爾維亞、波斯尼亞及克羅地亞等,擁有五間國營電視台,和多達50個收費電視頻道、8份報紙和5個電台等。

修咸頓的另外兩成股權則由來自瑞士的Katharine Libherr持有。Dragan Solak 透過球會發聲明,指United Group在體育和娛樂均有豐富的投資經驗,認為修咸頓有優秀的管理團隊和人才,形容今次入主屬擴展業務的第一步。

Sport Rebublic 則由前賓福特總監 Rasmussen Ankersen 和友人Henrik Kraft 創立,他是今次交易的主要推手。

《立場》前董事吳靄儀入稟要求警方歸還部分檢取資料 禁查閱取用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多名前高層捲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前董事吳靄儀被國安處拘捕並搜屋,被通宵扣查後暫准保釋。吳靄儀昨日入禀高等法院,要求警方交還檢走材料中,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以及法庭手令範圍無權檢走的資料。吳靄儀並要求禁制警方及其代理人,未經她同意下不得檢視及取用該些資料。

原告人為大律師吳靄儀,被告人為警務處處長。原告人在入稟狀指,警方在去年12月29日,手持一張由西九龍裁判法院簽法、根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43條申請的法庭手令,搜查原告人位於半山羅便臣道的住所。

原告人要求法庭頒令,若被檢走的資料中,有屬於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或者不屬於手令範圍,被告人須向原告人歸還資料。原告人又要求,法庭頒令臨時禁制被告人檢視,或以任何原因取用屬於上兩類的資料。

原告人又要求法庭頒下指示,決定警方檢取的資料中,是否有受爭議材料;若果確有受爭議材料,被告人必須交還正本以及副本;即使沒有受爭議材料,警方是否必須保留正本。原告人亦指,若警方搜查行動涉及任何侵權,她將要求被告人賠償。

案件編號:HCMP3/2022

疑爆三代傳播 國泰空姐傳染家人 再傳舞友與朋友外傭

【獨媒報導】第五波 Omicron 變種病毒疫情爆發,並疑爆「三代傳播」。衞生防護中心正調查兩宗與早前確診國泰空姐同住北角南天大廈家人(個案編號:12754)相關的個案。其中一名初步確診48歲家庭主婦曾與該空姐家人及20人跳舞,另一名初確外傭其僱主亦為舞友,並與空姐家人的另外8名密切接觸者一起參加郵輪公海遊,郵輪今提早返港,全船3,700人須強制檢測。

昨日新增36宗確診,全為輸入個案,其中3宗與早前已確診個案有關,累計確診個案12,690宗 。衞生防護中心指,一名居於銅鑼灣高威樓的48歲家庭主婦,曾於去年12月31日,與該國泰空姐的家人及約20人於維多利亞公園和銅鑼灣社區中心跳舞。她於1月2日出現頭痛、咳嗽及喉嚨痛,1月4日被送院,同日檢測結果呈初步陽性,CT值約20。她於8月20日及9月10日在內地接種兩劑國藥疫苗,潛伏期內沒有外遊。

初確外傭元旦翌日發病 僱主同日上郵輪公海遊

大圍明渠變臨時河道花園 上游設鐵絲網隔垃圾惟仍傳臭味

(獨媒報導)政府於2019年提出發展「河畔城市」,活化明渠,將渠道變成開放的公共空間。「大圍明渠活化項目」預計於2024年動工,而渠務署率先於大圍明渠興建示範作用的臨時河道花園,將於今日開放。《獨媒》記者今早到場視察,河道上流設有鐵絲網阻隔水中的垃圾,該處不時傳來臭味。有街坊表示,擔心明渠內的安全和水質,又形容河道為坑渠,不會讓孫兒走近河道「玩坑渠水」。

政府於2019年《施政報告》提出發展「河畔城市」,活化大圍明渠、佐敦谷明渠和火炭明渠,為河道周邊的環境進行綠化,同時建立防洪人工湖、休憩空間和觀景台等設施,讓市民進行近水活動,藉此推廣「親水」文化。

無標題

新填地街熟食小販市場今年底關閉 有檔主稱不願搬遷

(獨媒報導)油麻地新填地街熟食小販市場於1976年落成,至今已有46年歷史。食環署表示將應審計署建議,於今年關閉市場。食環署昨日出席油尖旺區議會簡介,稱檔主對安排反應正面,不過《獨媒》記者實地訪問,有檔主表示不願搬遷,指「如果一定要走,咁我就唔玩啦」。

未知土地後續用途

新填地街熟食小販市場於1976年落成,原有12個熟食小販攤位,及後因興建暢通易達通道而取消一個,現時有四檔攤檔營業,空置率為64%。審計署在2015年的報告曾表示,經審視小販營運情況後,認為繼續營運新填地街熟食市場,未能合符成本效益,建議食環署整合鄰近的熟食市場。

食環署向油尖旺區議會食物環境衞生及工務委員會提交文件,表示不會與現有四位持牌人於2022年中到期的牌照續牌,只會按月發出臨時小販牌至2022年第四季。食環署將與小販商討離場安排,提出方案讓小販交回牌照領取特惠金,亦會視乎情況安排小販遷至海防道臨時熟食小販市場或吳松街臨時熟食小販市場,並將提供一筆過搬遷津貼。

區議員批食環署通知時間不足

16歲女涉攜士巴拿 指遭警威嚇「帶返差館慢慢玩」 成功認人控方始傳召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3日「七區行街」,16歲女生在沙田公園外被搜出士巴拿,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案件今(3日)在沙田法院續審。辯方昨指,案發當日有警員以強光照射被告眼睛,在被告兩度否認士巴拿屬她後,威嚇「而家就帶你返差館慢慢玩」;而士巴拿實來自該名警員,非從被告背包搜出。該名警員今出庭作供,否認曾以電筒照射和威嚇被告,辯方則透露,此警員原不在證人名單上,曾去信要求控方提供資料亦不果,直至去年往警署要求認人,被告於三人中成功認出警員,控方才提供相關資料及傳召該名警員做證人。

辯方:疑威嚇被告警原不在證人名單、被告成功認人才傳召

時任葵青反黑組偵緝警員15927饒家睿今作供。辯方昨指出,警方搜查被告期間,戴太陽眼鏡、身穿背心的饒在場拍攝,並手持長15厘米的涉案士巴拿走過來,問被告為何有士巴拿。被告否認屬於她,饒遂以強光近距離照射其面部及眼睛說:「好快啲講啦,我用部 cam(攝影機)錄住㗎!唔好講大話。」被告重申:「個士巴拿真係唔係我㗎!」惟饒回應:「唔好玩啦,你覺得我會信咩?你估我唔知你做咩呀?學人拆鐵欄係咪啊,我而家就帶你返差館慢慢玩!」

梁君彥:國徽照住我信心都大啲 稱兩徽並存更顯一國兩制

【獨媒報導】立法會議員昨日完成宣誓,因應《國旗及國徽條例》,立法會會議廳將區徽臨時更換成國徽,稍後將會同時懸掛國徽及區徽。連任立法會主席的梁君彥見記者時稱,國徽及區徽並存能更顯莊重,和實踐一國兩制,「我做主席有個國徽照住我,我信心都大啲。」

訂製合適比例區徽進度不理想 成功外借

梁君彥曾表示,在宣誓儀式完結後將換回區徽,但最後決定保留國徽。秘書處日前發稿稱,指該決定由第六屆行管會當然成員,即梁君彥、李慧琼及馬逢國「經諮詢有關方面的意見」後作出。

有記者追問詳情,梁君彥稱,早在三個月在訂製國徽外,已同時訂製區徽,指外間誤解「同時掛無問題」,但指慣常使用的區徽比例為1,000,而訂製的國徽比例同為1,000,遂要訂製另一比例為800的區徽同時懸掛,「訂到依㗎都未嚟。」

兩男非法集結罪成囚半年 官指攜單程車票為加刑因素:乘亂在逃脫後避過罪責

【獨媒報導】2019年8月11日,有示威者於太古站外集結,警方一度在扶手電梯口近距離發射胡椒球彈。5名男子於事發後兩年,即去年8月被控非法集結罪,其中兩名認罪的被告今(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各判囚半年。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指,兩名被告藏有工具,包括鐳射筆及扳手,物品在非法集結中均有相當高風險。另外兩人攜有單程車票及替換衣物,目的是乘亂逃脫後逃避罪責,這屬加刑因素,最後加刑2個月,以9個月量刑。

官:短時間內示威者有秩序地用地下鐵路交通到案發地點

第四被告陳啟康及第五被告程耀鞍早前各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裁定罪成,今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後,各囚半年。嚴官在判刑時指,雖然兩名被告背景及性格良好,亦關注社會議題,且案發後有深刻反省、知道自己用錯誤方式表達意見。但由於案情嚴重,案發短時間內示威者有秩序地利用地下鐵路交通到太古康山道,當中有人帶備鐵支及大型板塊,另有人叫囂及用鐳射筆照射警員,最後因警員在短時間內驅散,才令非法集結時間縮短。

地產經紀藏械上訴部分得直 法官反問控方:鎖匙也可插眼為何不告?

(獨媒報導)39歲地產經紀2019年8月途經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附近截停搜查,發現在腰包藏有卡片摺刀、萬用匙及一把圓頭剪刀,警方再在他住所搜出多把開信刀、廚房刀、剪刀及短刀。他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違禁武器、攻擊性武器、刑毀4罪罪成。地產經紀不服上訴,高院法官李運騰今宣判,兩項控罪原審時未有充分考慮對被告有利的情況,例如剪刀是圓頭,與急救物品一同放置;李官又反問,被告身上其他鎖匙也可以用作插眼,為何不列作「攻擊性武器」?李官撤銷兩項定罪,惟其餘控罪上訴失敗,總刑期由32個月,減至18個月監禁。

地產經紀蘇廣達(39歲)早前被裁定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1項管有違禁武器,及1項刑事損壞罪成。刑事損壞的控罪,指他在警方錄影會面期間,撕毀會面紀錄文件。

辯方在原審時提出,案發2019年8月5日,他兼職救護服務工作,及經營網上買賣。當晚他手持旅行喼,從公司徒步回家,途經被截查地點。他解釋萬用匙是兼職救護服務時搭設臨時工作坊使用,圓頭剪刀是攜帶作急救之用,卡片摺刀是用來收貨開箱檢查時使用的。

50把短刀屬「違禁武器」 維持原判

11.13西灣河堵路 25歲青年非法集結及蒙面罪成 囚6個月

(獨媒報導)前年11月網民一連數日發起「三罷」,25歲青年被指手持磚頭站在西灣河電車路軌上,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和使用蒙面物品罪成,今(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處監禁6個月。裁判官王證瑜指,雖然被告還柙期間撰寫的求情信可顯示真誠悔意,可惜他的「後悔來得比較遲」,不能作出任何刑期上的扣減。

劉志健(25歲)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西灣河地鐵站B出口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同案另一被告梁永誠(18歲)則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王證瑜指,被告的背景報告整體上正面,他在還柙期間額外撰寫一封求情信,承認參與案發時的示威及罪責,還柙後始知道自己行為的嚴重法律後果,對違法行為有深刻的反省,對自己令到父母失望痛心感到難過。

王官形容,此封是「法庭少見,好顯示到真誠悔意的求情信」,被告在信中表示「時刻自責、悔過,個人的不自律令親友擔心難過」,但他不打算藉詞推搪,社會風氣並不是作案的藉口,他明白自己的行為會鼓勵別人參與非法示威,耗費警方人手和資源。

王官指,被告有深刻反省是很難得,可惜的是他是經審訊後被定罪,「你的後悔來得比較遲」,法庭不會作出刑期扣減,即時監禁是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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