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早前缺席宣誓的民主黨北區區議員黃凱盈,今在Facebook表示自己已經離港,稱是為了讓孩子將來「能學習正確歷史,能自由發問 」,但未明言有否辭任。她曾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排新界東、民主黨林卓廷名單第二位。
黃凱盈指,自己過執兩年一直努力服務居民,惟紅線不斷收緊,發聲多了顧慮,自己為了讓孩子將來「能學習正確歷史,能自由發問 」,唯有選擇離開「熟悉又陌生的香港」。她感謝各人的支持和信任,指有這機會在這崗位服務大家,「是我畢生的光榮!」
在前年區議會選舉,黃凱盈在北區「粉嶺市」選區參選,取得五成六的得票率當選,擊敗建制派的彭振聲。她早前連續缺席兩次北區區議會大會會議,亦沒有參與10月的新界東區議員宣誓。當時當局指,她已提出未能出席的理由,並要求監誓人為其另作宣誓安排。
區議員宣誓過後,北區區議會剩下10人未被DQ,建制派佔多達7席。民主黨原本在北區區議會坐擁5席,但林卓廷、陳旭明、林子琼和郭㙟豐先後辭職,郭㙟豐亦被DQ,黃凱盈若被DQ,民主黨在北區的席數便會歸零。
(獨媒報導)Omicron 病毒首次出現本地傳播個案,一名國泰機組人員於檢疫期違規外出到又一城望月樓用膳,其父及同場另一食客之後確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預告」在農曆新年前會擴大疫苗氣泡範圍,市民進入食肆、戲院、美容院、健身室、體育館、圖書館、博物館、劇院等政府民康場地及公眾娛樂場所須至少接種一劑疫苗,員工則要完全接種兩劑疫苗。
被問及如不打針是否會有懲罰,陳肇始未有回應,僅稱只有未適齡及有醫生證明的人士才可豁免打針。至於會否再收緊社交距離及限制場所人數,陳亦未有詳細交代。
有記者質問是否強迫長者打針,陳肇始稱,疫苗氣泡只是其中一項增加接種率的手段,強調政府早前舉辦疫苗社區講座及活動「成績係有上升」,「只不過係太慢」,鼓勵市民儘快打針。
【獨媒報導】近日連續4名國泰航空機組人員確診,其中1人違犯檢疫規定,到訪人群聚集地點,包括光顧又一城「望月樓」餐廳,感染同枱用膳的父親,以及1名不同枱、相隔約10米的食客,亦成為首宗 Omicron 變種病毒本地傳播。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在記者會上表示,懷疑望月樓有「超級傳播」情況。
變種病毒 Omicron 出現本地傳播群組,今日新增19宗確診,全部均帶有 Omicron 病毒,其中17宗是輸入個案,累計12,655宗;另有16初步陽性個案。
望月樓群組暫時有兩名確診者,其中一人是被指違規的國泰空少的76歲父親,兩人同住在石硤尾澤安邨榮澤樓。父親周一(27日)在望月樓與兒子及友人用膳後,曾到訪又一城 Apple Store、石硤尾邨大快活和南昌中心日本城,前日檢測結果為陽性;暫時同枱進食的友人檢測結果為陰性。
(獨媒報導)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今(3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12次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過鄒的陳詞後,拒絕批出保釋,也拒絕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條對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鄒須繼續還柙,將於明年1月10日與同案被告李卓人和何俊仁一併提堂,屆時鄒將再作保釋覆核。
當鄒幸彤陳詞完畢,旁聽人士紛紛鼓掌支持,但當羅官宣布拒絕保釋的理由時,有人叫道:「講過好多次喇!」散庭後,鄒向眾人說:「新年快樂!」
支聯會、李卓人(64歲)、何俊仁(69歲)和鄒幸彤(36歲)共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將於明年1月10日再提堂。
控罪指他們違反《國安法》第22及23條,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
(獨媒報導)41歲物業管理經理涉先後6次於上水一間幼稚園及高等法院張貼有關唐英傑案的海報,被捕時另被指藏有海報,合共被控6項「展示煽動刊物」及2項「管有煽動刊物」罪,自8月提堂起還柙至今。案件今午(3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律師指上周才收到控方共250頁文件,需更多時間研究案情及與控方商討,申請押後至明年1月26日才答辯,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由於被告無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被告蔣頌生(41歲,物業管理經理),共被控8罪。其中6項為「展示煽動刊物罪」,指稱他分別於2021年6月11日、6月12日、6月23日、7月28日,在上水東華三院徐展堂幼稚園,共5次展示煽動刊物,即一張海報;及於7月29日,在高等法院大樓展示煽動刊物,即一張海報。另2項「管有煽動刊物罪」,指他於8月6日在粉嶺馬會道北區公園外管有48張數碼檔形式海報;及同日在粉嶺粉嶺圍馬會道停車場的私家車管有28張海報,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司法機構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煽動刊物。
案件編號:WKCC3129/2021
(獨媒報導) 警方國安處前日拘捕多名《立場新聞》高層或前高層,立場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的案件已經提堂,兩人被拒保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發表網誌,不點名《立場》案,指海外政各或機構針對拘捕行動的指控「全然出於無知」,她又指新聞從業員要「準確事實為基礎,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才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權利保障。
對要求放人感震驚
鄭若驊的網誌以「新聞自由在香港備受尊重」為題,提到「警方在最近一宗案件中採取拘捕行動」,海外政政客及機構提出毫無理據的批評,甚至有人公開要求立即釋放被捕者,她對此感到震驚。鄭若驊表示相關案件的法律程序已經展開,任何人都不應再作評論。
鄭若驊不評論《立場》案,但花大篇幅提及言論和新聞自由「並非絕對」,又指「很多人都經常忘記,權利伴隨義務」,她特別提到《香港人權法案》第十六(三)條,指,發表自由權利之行使,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
她引伸至傳媒行業,指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包括刑事法。新聞從業員必須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地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並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權利保障。報章出版人和編輯亦同樣須遵從新聞活動中的特別責任及義務。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昨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二人被拒保釋,昨留院未能到庭的林紹桐今(31日)再於西九龍法院提訊。
數十名前《立場》員工今再坐滿公眾席。上午約10時40分,留院一天的林紹桐身穿黑色羽絨、手抱一疊文件進庭,不少前同事甫見他已落淚,向他揮手、做出加油和心心手勢,林微笑坐下,向旁聽席做出「OK」。
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處理先問林「身體狀況可以?」,林回答「可以嘅法官閣下」。
法庭書記繼而向林紹桐讀出控罪,林聽取控罪時不住望向旁聽席,有前員工忍不住拭淚,林向他們微笑點頭。林的親屬向他舉起一個女嬰娃娃公仔。
羅官其後向林確認,他同意代表律師在他缺席聆訊下申請保釋,又解釋昨日提訊內容。期間林一直注視旁聽席的前同事。
羅官最後問林有沒有其他事項補充,林說「冇啦唔該哂」,又再次確認:「律師有詳細話返畀我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