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12港人」去年涉偷越邊境罪被捕,其中從內地回港的9人,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涉案亦包括另外3人,李宇軒則疑會分案處理。案件今午(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6月18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往區院的文件。據悉,各被告被指回港後對警方作招認,有被告被指曾支付15萬元潛逃費用,其他人亦涉資助費用。另外,辯方律師投訴指今早仍未被知會案件會提堂,昨日見報導才得知,惟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唔係法庭安排,法庭係無角色嘅!」,並著他們向相關部門反映。
遭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的9人,包括廖子文(18歲)、鄭子豪(19歲)、張俊富(24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黃臨福(17歲)、黃偉然(30歲)、李子賢(31歲)及郭子麟(19歲)。
據悉被告被指支付15萬潛逃費
據悉,當日鄧棨然被指負責駕駛快艇,其後被內地水警截獲,各被告回港後被指在警誡下承認犯案。其中鄧棨然、廖子文與鄭子豪被指於2019年12月打算潛逃離港,並與「Benz姐姐」及「表哥」商量計劃,而兩人疑資助有關費用,一名稱「廢中」的人則涉安排計劃。鄧、廖及鄭被指於案發當日駕船往布袋澳接載其餘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