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土地審裁處早前判決曉麗苑法團須於12月27日召開業主大會,現屆法團近日宣布將於限期最後一天在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開會重選法團。法團在通告更指為確保有效性,規定業主需使用管理公司印章的授權書。獨媒記者向民政事務總署查詢,署方指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業主不一定要使用法團提供的授權書,只需提交符合法定格式的授權書,法團亦不能純粹因為授權書並非法團提供而拒絕接受。另外,有居民指法團於宣佈開會後,已率先大派印有現屆主席名字的授權書。
居民指法團大派印有現屆主席名字授權書
曉麗苑法團一直被居民批評管理不善,現屆主席蘇麗珍已連任達13年。曉麗苑關注組今年4月收集業主簽名,要求重選法團,惟蘇一直以限聚令為由「逃避」開會。法團參選人兼曉麗苑關注組召集人李志輝,於今年6月入稟土地審裁處控告蘇麗珍,法庭於10月命令法團須於12月27日前召開會議,並最遲須於14天前,即12月13日張貼會議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