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今日首讀及二讀《國歌條例草案》,香港眾志早上約十時突襲公民廣場抗議,在旗杆下掛上「不歌頌的自由」的橫額。政府於下午發聲明強烈譴責香港眾志的行動,並指行政署已報警。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回應指,公民廣場是開放予公眾集會及示威的地方,批評行政署職員濫權,搶奪示威者的道具。
政府:公民廣場旗桿平台非開放範圍
政府於下午一時發聲明,強烈譴責香港眾志成員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不理保安人員勸喻和警告,強行掛起示威標語,導致一名保安人員受傷,及部份植物受到破壞,行政署已報警處理,警方已派員跟進調查。聲明又指,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旗桿平台並不屬於開放予公眾進行集會及遊行的範圍。
黃之鋒指出,高等法院早前已裁定政府限制市民進入公民廣場違憲,而旗桿平台屬於公民廣場的一部分,理應可以讓市民自由表達意見。被問及為何不選擇公民廣場內其他地方示威,黃之鋒相信只有旗杆的位置可以掛橫額,該位置亦沒有標語告示「不可掛橫額」。他批評政府重開公民廣場是「假開放」,「中聯辦同公民廣場嘅花槽都係阻止人民示威,政治花槽一個都嫌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