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哋嘅研究員近來駐守政府歷史檔案館,搜尋同複印有關70年代初政府制定丁屋政策時嘅政策文件,檔案入面一個吸引眼球嘅地方,係輯錄咗幾張丁屋政策實行初期,新界原居民係嚟自住嘅丁屋或普通村屋嘅相片(當年丁屋只係兩層高,係鄉議局不斷嘅壓力之下,先係70年代中後期逐漸放寬做兩層半,即係有閣樓,再變成今日三層高嘅規格)
圖中可以見到當年丁屋建築風格簡樸、每棟都有唔同特色,應該個別原居民分別起來自住,然後一代傳一代;同今日由地產商策劃、利用原居民嘅丁權、但起來只為變賣丁屋嘅大中小型套丁地產項目完全不同:今日原居民人口外流、農田盡毀,棕土處處嘅鄉村,簡直係兩個世界,滄海桑田。
丁屋政策實行已經接近46年,改善原居民居住環境嘅原意,被慢慢塑造成『尊重原居民傳統權益』,特權合理化不特止,一小撮鄉紳仲要打正旗號,視套丁為理所當然、視法紀如無物,將特權變成搖錢樹,毀鄉滅農,搵錢至上。
解密檔案唔會呃人,佢清楚記錄丁屋政策只是因應1970年代初,新界整體發展計劃之下,針對鄉郊生活環境惡劣嘅一小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