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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那些年 還未變質的丁屋

我哋嘅研究員近來駐守政府歷史檔案館,搜尋同複印有關70年代初政府制定丁屋政策時嘅政策文件,檔案入面一個吸引眼球嘅地方,係輯錄咗幾張丁屋政策實行初期,新界原居民係嚟自住嘅丁屋或普通村屋嘅相片(當年丁屋只係兩層高,係鄉議局不斷嘅壓力之下,先係70年代中後期逐漸放寬做兩層半,即係有閣樓,再變成今日三層高嘅規格)

圖中可以見到當年丁屋建築風格簡樸、每棟都有唔同特色,應該個別原居民分別起來自住,然後一代傳一代;同今日由地產商策劃、利用原居民嘅丁權、但起來只為變賣丁屋嘅大中小型套丁地產項目完全不同:今日原居民人口外流、農田盡毀,棕土處處嘅鄉村,簡直係兩個世界,滄海桑田。

丁屋政策實行已經接近46年,改善原居民居住環境嘅原意,被慢慢塑造成『尊重原居民傳統權益』,特權合理化不特止,一小撮鄉紳仲要打正旗號,視套丁為理所當然、視法紀如無物,將特權變成搖錢樹,毀鄉滅農,搵錢至上。

解密檔案唔會呃人,佢清楚記錄丁屋政策只是因應1970年代初,新界整體發展計劃之下,針對鄉郊生活環境惡劣嘅一小環節。

審查遍在(「中國的大腦」之二)

今年有機會見到兩個好久不見的內地文壇老友,這兩人一南一北,皆是名滿天下的編輯,也都寫得一手漂亮的好文章,是不少年輕編輯的偶像。有意思的是,他們都不約而同地跟我說起了最近一兩年出版自己散文集的問題,慨歎自己實在是老了,跟不上時代審查標準的步伐。照道理說,這兩人都在這行裏幹了幾十年,什麼字眼能用,什麼東西不能碰,那種在環境中鍛煉出來的敏感嗅覺早都成了第二本能,在大陸下筆成文肯定是不應該犯錯的。偏偏這兩個人的純文藝作品還是硬給人挑出了幾十處毛病,其中一個需要被修改的詞彙居然是「上個世紀」。難道「上個世紀」也是個敏感詞嗎?不是的,審查給回來的意見是「上個世紀」不夠精確,應該改成「二十世紀」。任誰都看得出來,這根本不是政治審查,而是小學老師批改作業,是對這等文壇前輩的最大羞辱,更是中國語文在「新時期發展」當中的鬧劇。為什麼審查人員能夠擁有這樣的權力?他們的審查究竟依據什麼標準?

尊重宗教自由  完整信仰生活  關注梵中簽署協議對教會的深遠影響

近日有消息傳出教廷即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簽署某些協議,我們雖對協議的確實內容一無所知,但本著對中國宗教自由的關心,特此懇請教廷在這關乎人權及大眾福祉的事務上,繼續堅守信仰原則,並敦促中國政府營造開放的公民社會,使中國人民獲享真正的宗教自由。

我們明白教廷期望藉著與中國政府對話,以及在若干宗教事務上達成協議,使教會能有效地在中國 大陸傳揚福音。然而,中國當局近月對基督宗教的打壓使我們非常擔憂,令人質疑中方是否有誠意保障中國教會的宗教自由。

大規模的強拆十字架運動自2014年在浙江省雷厲風行,並已蔓延至江西、河南、陝西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河南省政府打擊宗教發展更越見厲害,除了省內各地基督教堂十字架遭強拆,天主教安陽教區辛村教堂也難逃厄運,當局更威逼主教及神父回應教堂內的福傳印刷品由何處複印,要求他們清除堂內的福傳資料,甚至以不發放「農村養老補貼」來脅迫農村老人退教,還有公務員與教師,以至他們的家屬也是被迫退教的一群。

另外,新《宗教事務條例》自今年二月一日實施後,不獲政府認可的宗教聚會場所遭到取締。政府更同時嚴禁未成年人信教,要求多個省市的宗教場所貼出禁止他們入內的警告牌,河南及天津多個教區已不可舉辦夏令營,當局阻止未成年人接受信仰培育便見一斑。中國政府現在更準備立法,規管網上發布與宗教相關的信息,此舉將為「地下」教會團體的福傳帶來極大影響。

海心公園拯救隊:執葉的跳舞大媽、義載斷樹的司機、不談政治的母親

(獨媒特約報導) 「慶祝國慶」的燈飾如常閃閃發光,然而土瓜灣海心公園再無法如常——「山竹」襲港導致多處嚴重塌樹,海心公園滿目瘡痍,兒童遊樂設施幾乎淹沒於枝葉之中。十多名土瓜灣街坊周四晚(20日)自發到來清理,當中,有借出「搵食車」、出錢出力為斷木來一趟「義載」的泥頭司機,有身體力行教育孩子愛護環境的母親。義工的努力吸引了「跳舞大媽」停下歌舞加入,揮汗清潔她們心愛的公園。他們大多素未謀面,平日對時事或社區事務沒有太多認識和興趣,一場超強颱風卻讓他們連結起來,實踐公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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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填海的環保人士

曾到過南北兩極和珠穆朗瑪峰的探險家李樂詩,一直有做環保大使的工作。近日她卻撰文力撐團結香港基金的填海大計,立場由倡議保育一下子轉為支持破壞自然生態,那種荒謬程度,比得上環保組織突轉軚贊同在北極開採石油。

筆者並非環保人士,未至於任何情況下都反對填海。但觀乎團結香港基金的東大嶼人工島填海方案,不單要耗費幾千億公帑,對環境造成無可修復的破壞,更重要的是,在其大量宣傳文稿和廣告片段中,都提供不到堅實理據,論證如此大規模填海之必要性。它反覆強調土地供應不足的論調,整套推銷術語已被不少學者和民間團體拆解(例如中大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教授伍美琴的《我們不缺土地 缺的是策略規劃》),今次由李樂詩出面加持,除了押上其公信力,說法了無新意。她在文中所持的理由,與團結香港基金的「香港土地不足問題人所共知」是同一樣貨色,都抽空了現實世界的脈絡,毋視政府縱容地產商囤地、惡霸佔地和熱錢炒賣樓房的行為,只是一味誘導人相信增加土地供應,便萬事大吉。

李樂詩以自己覓地建博物館的艱難經歷為例,對香港數以萬計文化藝術工作者缺乏發展空間感冤枉。所以她支持「強化東大嶼都會」計劃,透過填海增加2200公頃土地,期望日後人工島預留一定面積土地推動本地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她支持填海,但實際上填出來的土地怎樣用都只是訴諸個人的良好願望。

《在地說農》之九:農地是「土地供應」的好方案嗎?

土地大辯論諮詢期即將結束。由於當中的「公私營方案」建議,是利用發展商囤積的農地,令農業界被扯入這場辯論漩渦中。這一年來聽過不少關於發展農地的意見,有些頗具啟發,但順口胡謅的也不少。這次嘗試從農業角度回應部份坊間的爭議及盲點。

1. 荒廢農地是「浪費土地資源」?

許多時農地被閑置,被非沒有人想租,而是地主不想「農地農用」,有着農業以外的發展盤算。因此導致農地荒廢的,並非農民,而是發展商等土地持有人。

另外,也有不少農地是因為配套不足(如水源)而難以復耕。這應該從改善農業規劃、基建入手,而不是視之為「浪費土地」。

2. 四處都是荒廢農地,證明香港根本不需要這麼多農地!

的確,如果新界三、四千公頃農地一下子復耕,不可能會有這麼多人去耕田。但以此推論香港耕地供過於求,是表面而錯誤想法。稍為熟悉本土農業的人,都知道近十年香港農地租金水平不斷飈升,租約越來越短,有些更索性被收回。這對業界造成很大的困難。

為甚麼「荒廢農地」和「找地難」這兩個矛盾現象會同時出現﹖正是上一點所提出的「不合理期望」,地主寧願農地丟空也不肯租給農夫。

3. 人都沒地方住了,還要保住農地?

這是最膚淺的對立思維方法,甚麼事情都只有二元對立,非此即彼。

山竹過後工友搶修中大 學生職員送謝意

(獨媒特約報導)上周日超強颱風山竹來襲,造成嚴重破壞。風暴過後,由於倒塌的樹木阻塞了中文大學主要道路,癱瘓校園交通,中大宣佈周一停課,當日物業管理處、保安及交通組、以及宿舍職員回到滿目瘡痍的校園,進行搶修工作。為了答謝前線職員,中大員工總會及中大基層關注組周三至周五在校園內,向正在吃午飯的工友派發水果及涼茶券。負責組織今次活動、不願公開姓名的職員表示,「雖然呢啲嘢微不足道,但我哋想表達個心意」。

網球教練為何不能臨場指導?現代網球初期的階級歧視

文:Wing

1933年,英格蘭網球隊教練Dan Maskell「帶」隊參加台維斯盃時,發現他被他的僱主——全英格蘭網球會——安排住在與球員不同的酒店。這小小的決定背後反映的,是當時網球界精英對職業教練的心態。簡單來說,他們是被看不起的,地位不應比球員高。所以他們其實沒有「帶領」球員的權力。

早前美國網球公開賽女單決賽的軒然大波,如果換成是在WTA巡迴賽事而非大滿貫賽,可能就不會發生。因為WTA的規例訂明,球員每盤可以要求教練到場邊指導。而大概是為了電視觀眾,如果賽事在電視直播的場地舉行,教練要帶著米高峯指導(所以我們才有幸聽見李娜用武漢話罵姜山)。但大滿貫賽事是不執行WTA賽例的,所以任何形式的coaching都是違規。

在當今的競技運動中,這條條例是十分奇怪的。在與網球玩法相似的運動中,都沒有禁止教練即場教導的規則,乒乓球、羽毛球等運動甚至容許叫暫停讓教練和運動員溝通。我沒有能力為網球這條奇怪規例的存在提供無懈可擊的解釋。但文首提過Dan Maskell的遭遇卻可能透露了為甚麼教練至今在大滿貫賽事比賽進行時仍然只能在看台上為球員打氣。

旺角家樂坊地盤泥水工示威 追討欠薪近百萬

(獨媒特約報導)旺角家樂坊地盤有30名泥水工工人遭拖欠薪金共80萬元,其中約20人今早示威一要求大判萬藪工程有限公司交代。工人負責維修恆隆地產的家樂坊外牆,遭三判鶴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薪金。他們高叫「冇錢過中秋,還我血汗錢」、「屋企等我養,還我血汗錢」,稱如果未能追回欠薪將不會離開,甚至將行動升級。

工人在9月5日下班時遭到解僱,有判頭對他們稱「明天不用上班」。工人指將會一併追討代通知金,涉及20萬元。

大判要求交銀行紀錄 談判膠著

職工盟屬會建築地盤職工總會代表和3名工人在中午12時和萬藪談判,萬藪開出條件,指工人只要提交大工牌、出入閘紀錄及銀行紀錄,交齊文件和經勞工處處理後,將會在一星期內出糧。但工人要求大判承認三判的工數表,即每日1,600元工資,亦「唔想拖咁耐」。

在第二次談判後,萬藪同意在工數上按地盤的出入閘紀錄計算,但仍堅持工人必須提交銀行出糧紀錄作證明,目前狀態膠著。

朱凱廸勝訴可以做村民 官斥反對人邏輯錯誤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今年登記為八鄉元崗新村鄉郊代表居民選民,遭村內鄉事反對。審裁官今早裁決反對不成立,指反對人邏輯錯誤及斷章取義,朱凱廸合資格登記為村民。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今年年中發起《綠色鄉村約章》,呼籲鄉村居民登記為鄉郊代表選舉選民。本身亦在今年登記的朱凱廸,遭四名同住元崗新村的居民,包括現任居民代表及原居民代表的兒子反對。審裁官彭亮廷昨日再聽取雙方陳詞後,今早裁決,裁定四人的反對全部不成立,朱凱廸擁有村民資格。

朱凱廸自2012年11月起居於八鄉元崗新村,而登記為居民代表的資格為需居住在鄉村至少三年。反對朱凱廸選民資格的四人包括馮啟念、楊金粦、楊敬文及莫鈞濠,楊金粦為元崗新村居民代表,楊敬文則為元崗新村原居民代表楊禮榮的兒子。

審裁官今早裁決,他指整個聆訊的爭議是朱凱廸是否在2018年6月25日前在報稱的地址居住了三年。審裁官認為出庭聆訊的三名反對人馮啟念、楊敬文及莫鈞濠均沒有客觀的證據和證物,三人證供亦存在多個問題、邏輯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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