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西布朗護級形勢危殆,讀者 @Cryptomeria Lau 投稿指出了部份問題所在。無論西布朗最後奇跡護級成功也好,下屆降班英冠作賽也好,這些問題始終不容忽視。
以下為投稿文章。

每逢季尾,除了爭逐歐聯資格競爭激烈外,護級隊伍之間的戰況亦不容忽視。現時聯賽還剩下七輪(有補賽的則八輪),而排第十一位和排倒數第二的隊伍之間,也只有七分的分差,護級戰況比以往更為緊湊。咦,「排第十一位和排倒數第二的隊伍之間」?榜末那一隊呢?
西布朗(31戰 3勝11和17負, 20分, 24入球49失球)(餘下賽程: 般尼, 史雲斯, @曼聯, 利物浦, @紐卡素, 熱刺, @水晶宮)
題為編輯所擬。
古思堯前輩今天再度因挑戰《國旗及國徽條例》身陷囹圄。古先生寧願犧牲肉體的自由,也不願向強逼公民「尊重」的惡法低頭,不屈不撓的精神,令人欽佩。
古先生因《國旗及國徽條例》而再度入獄,更印證我們對「殺到埋身」的《國歌法》之憂慮。
我在上星期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國歌法》本地立法時已留意到,香港法庭曾對《國旗及國徽法》是否合憲存存:1998年吳恭劭和利建潤分別被控兩項侮辱國旗及區旗罪,原審被裁定罪名成立,上訴庭則認為條例禁絕了某一種表達手法,尤其是具政治性的、象徵意義的表達,不合理地限制了公民表達自由,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相抵觸,因而違反《基本法》第三十九條,改判二人無罪。
雖然終審法院最終再推翻上訴庭的判決,裁定條例合憲。但我們必須留意,終審法院並非認為只為「尊重國家」就可肆意限制表達自由。民間法律評論專頁《法夢》引述包致金法官在《吳恭劭案》判辭的總結,指《國旗及國徽條例》確實限制了表達自由,但限制範圍只包括特定一種表達手法,即焚燒國旗(註一);包致金法官認為「限制只能到此為止,因為它們已到了憲法所能容許的極限。」(註二)
當年終審法院就《吳恭劭案》表達出的訊息是:只有在條文極清晰亦十分克制的前提下,法庭才會某程度地接受對表達自由和言論自由的限制。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初一晚至初二凌晨的旺角騷亂,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控方今日傳召現職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督察的葉志成出庭,他作供時稱,從有關事件的新聞片段中認出一名男子,指對方曾在2015年漫畫展阻止他執法的一名男子,遂向警方舉報。
葉志成作供時提到,在2015年8月30日的漫畫展覽見過一名令他印象深刻的男子,當時葉準備向違規攤檔執法,惟該男子到場並高舉雙手阻止,期間雙方有對話約30秒,最近距離約2尺內。葉指,由於該男子身材健碩,約有6尺高,眼窩比較深,他對該男子印象特別深刻。
至2016年2月9日早上,葉在面書專頁「時聞香港」看到一則有關案發當晚的轉載新聞,從中認出一名男子為當天在漫畫展阻止他執法的男子。他遂將新聞截圖,並向警方舉報,並在7日後到警署錄取口供。
葉志成又稱,在2月14日的一個漫畫展再度遇見該男子,雙方對話只有十多秒。葉向該男子說:「差人搵緊你喎。」該男子不明所以:「差人搵緊我?」
(獨媒特約報導)浸大學生會正進行改選,候選內閣「漣翊」一反過往數屆學生會傾向本土派的立場,表明有意參與支聯會舉辦的六四晚會,以及會考慮是否重新加入學聯。候選內閣「漣翊」幹事長黃雅文接受獨媒訪問時指,會先觀察學聯表現再決定是否重新加入,又指如參與支聯會六四晚會是想將「新一代聲音」帶到晚會。
根據浸大編委會報道,在候選學生會諮詢大會上,多名去屆學生會及過往學生會成員對候選內閣擬重新加入學聯及擬參與支聯會六四晚會表示不滿。此外,候選內閣以「民主自決」為政治立場,與過往三屆浸大學生會內閣支持「香港獨立」有明顯不同。內閣成員具民主派政黨背景,亦惹起部份同學非議。
退聯公投 幹事長投反對票
本身為浸大四年級生的候選幹事長黃雅文表示,自己在2015年浸大退聯公投時投下了反對票,她指站在當時的時局,理解學生不希望看到雨傘運動有「嗰個結局」,亦知道有不少人對學聯在雨傘期間表現不濟感到不滿,但她指自己設身處地思考,認為當時的學聯領袖已盡最大努力。她反指退聯三年後,民主運動、政制發展都沒有變得更好,而學界亦「跟甩」不少議題如學額回撥、自資院校問題等。黃雅文認為退聯潮後學界力量分散,認為若學界能有一個平台,能定期、定時、定地在有約束力的情況下讓不同院校討論,能使大家更團結應付不同院校以及政權對學生的打壓。
2015年,多個團體曾進入粉嶺高球場示威,要求收回建屋,替代新界東北發展計劃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今早討論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檢討,兩派議員均重兵出席。民主派議員在枱頭前放置「聽民意,不續約」粉嶺高爾夫球場的示威牌,要求收回該地建屋。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則稱,高球場對香港體育發展有貢獻。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在會上稱,市民珍惜體育用地,私人遊樂場地可補政府不足,年青人亦可在這些場地訓練。他稱現時的接近「零地價」政策不切合實際,故建議將來收取三分之一地價。劉江華稱未來考慮場地會否續約,要視乎該場地對體育政策精英化、盛事化及普及化的貢獻。
獨立攝影師蕭雲
(獨媒特約報導)在2014年雨傘運動,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被指違返法庭禁制令拒絕離開的人士,今日第二批共15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的被告上庭進行審前覆核,其中7人擬認罪。
15名被告包括蕭雲龍、文伙安、黎宇聲、羅慧茵、陳子勳、陳瑋鋒、歐煜鈞、朱瑞英、翁耀聲、黃嘉義、江金桃、陳遨天、陳柏陶、陳榮華、劉鐵民及梁翰林;其中陳瑋鋒、朱瑞英、黃嘉義、江金桃、陳遨天、陳榮華及梁翰林表示承認控罪。
在庭上,控方代表律師杜淦堃提到,現時有7名被告認罪,當中有5人已同意案情。法官陳慶偉建議安排在審訊第一個星期處理,辯方律師駱應淦則要求在完成審訊才處理剩餘2人的求情,但陳慶偉決定一次過處理7人。
四名被告沒律師代表,其中文伙安和劉鐵民缺席聆訊,因為後者沒有固定居所,所以警方未能聯絡告知上庭日期,控方表示如開審前未能聯絡,會要求法庭頒下其他指示。翁耀聲同樣沒有律師代表,他表示正在申請法援。黎宇聲則稱未有決定是否承認責任,表示在兩星期內決定:他曾申請法援被拒,但表明不打算聘請律師。陳慶偉要求他在4月9日作回覆。
Facebook 在2007年左右開始流行,那時候我們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時間,彷彿全世界都連結起來了,你的同學、朋友、同事、前度,通通都在FB上連結了,起初大家都覺得很過癮,因為你貼的相片會有很多like、寫的東西再無聊也有很多like (有時是愈無恥愈多like)、連更新個感情狀況也有很多like。一時間,我們就像Andy Warhol 講的那樣,每個人都有機會當15分鐘主角。
慢慢地,我們把Facebook 當作現實生活的延伸,甚至是把它當作現實生活。我們嘗試利用Facebook 來做我們想做的事,宏觀的如宣揚政治/環保/動保/宗教/教育/性別/法治理念、動員更多人參與行動、宣洩忿怒不滿,微觀一點的如宣傳個人創作、找生意、找有相同興趣的人、找另一半、八掛等等。
Facebook 這個平台,似乎有無限可能,我們甚至幻想過它能夠幫我們實現理想世界,例如動員更大的社會力量抵抗極權、形成更有力的公民社會、推動環保意識、幫助弱勢社群,或者至少讓自己的聲音被聽見。
得
這十年來,我們在Facebook上得到了什麼?我想至少在起步階段,即是2007到2015年左右,我們的確在Facebook 上見證過甚至參與過很多場政治動員、共同關注過很多不公義的事、鬧爆過很多虛偽小人和無恥官員,這是好的,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