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逾60年歷史、有7,400個單位的彩虹邨,正式進入重建第一步,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表示,房委會小組開會後通過重建可行性研究,初步計劃分三期搬遷,首期將重置彩虹邨居民在「同區」九龍城美東邨,另外宏照道發展第二期變綠置居,彩虹邨居民欲購可獲優先權購買,當遷出的彩虹邨完成重建後,再安排下一批居民遷入,由搬遷至拆缷重建,估算需時15年。政府會按住戶人數提供搬遷津貼,明年農歷年後會派員收集居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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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逾60年歷史、有7,400個單位的彩虹邨,正式進入重建第一步,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表示,房委會小組開會後通過重建可行性研究,初步計劃分三期搬遷,首期將重置彩虹邨居民在「同區」九龍城美東邨,另外宏照道發展第二期變綠置居,彩虹邨居民欲購可獲優先權購買,當遷出的彩虹邨完成重建後,再安排下一批居民遷入,由搬遷至拆缷重建,估算需時15年。政府會按住戶人數提供搬遷津貼,明年農歷年後會派員收集居民意見。
【獨媒報導】2019年8.31太子站事件,一名休班男警被多人包圍要求刪相。事隔4年,一男一女被控非法禁錮罪,案件今(2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辯方結案陳詞指,男被告並非影片中的涉案男子,即使法庭裁定兩者為同一人,該男子只曾拉扯事主,不能作出唯一推論他有意圖禁錮事主。至於昨日親自供稱欲勸交的女被告,辯方指她的證供有可能是真,不應受到法律制裁,又形容「因為一顆好心,令事件擾攘咗4年」。裁判官陳志輝聽畢陳詞後,押後至明年1月30日裁決,期間准兩名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兩名被告為:屈君鵬(26歲,會計師)及梁靜雯(22歲,學生),同被控一項非法囚禁他人罪。
首被告否認影片中男子屬其本人 辯方:沒拿白色膠袋 、髮型不同
首被告屈君鵬否認新聞片段中的涉案男子為他本人。其代表大律師指,事主作供時稱當時看不到該片中男子的容貌和髮型,在庭上也沒有辨認出首被告就是該男子。
【獨媒報導】12名涉及反修例案件的港人,於2020年8月試圖潛逃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其中鄧棨然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在內地判監3年。他今年8月刑滿出獄移交香港,隨即就原本牽涉的串謀縱火案在區域法院提堂,並還柙至今。他另被加控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兩案今(21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透露,控辯雙方已達成協商,鄧擬承認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至於「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控方將申請存檔法庭。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2日答辯及求情。至於涉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辯方申請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原因是今日才收到控方的文件,故需時提供法律意見。法官練錦鴻批准上述申請。鄧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
【獨媒報導】私隱專員公署今發表調查報告,指網上買賣平台 Carousell 去年1月進行系統遷移出現資料外洩事故,當中牽涉260萬名用戶資料,包括32萬個香港帳戶資料,涉及用戶姓名、個人頭像、電郵地址、出生日期及流動電話號碼等,事隔8個月後才修復。個人私隱資料專員鍾麗玲形容事件嚴重:「揭示咗 Carousell 喺保障集團持有個人資料安全方面,係犯咗基本性失誤,實在令人非常失望。」
現時 Carousell 用戶註冊時需要提供電郵地址、所在地區及流動電話號碼,並可額外提供姓名、個人頭像、性別及出生日期。當中在公開版面只會顯示姓名、個人頭像及所在地區,私人帳戶才會進一步顯示電郵地址、電話、性別及出生日期等個人資料,平台亦允許用戶互相追蹤。
去年已發現黑網銷售260萬人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今早公佈兩項調查報告,個人私隱資料專員鍾麗玲表示,Carousell 的新加坡公司在2022年10月於一個網上論壇發現「暗網」的銷售訊息,聲稱可出售260萬名 Carousell 用戶的個人資料。在約一星期後,該公司發現260萬名用戶中包括32萬個香港帳戶資料,涉及用戶姓名、個人頭像、電郵地址、出生日期及流動電話號碼等資料。
【獨媒報導】通訊辦下周四(28日)起在電訊業實施「短訊發送人登記制」,由獲登記及認證電訊商發出的訊息,發送人名稱將加上「#」號,讓市民有所辨別。不過通訊辦助理總監湛兆仁今早在電台節目補充,若屬於「可回覆短訊」,即使是獲認證的電訊商,發送人名稱不會有「#」號,他解釋是「技術障礙」,並指如果收到這類沒有「#」號的訊息,市民要提高警覺。湛又表示登記制不適用於所有即時通訊平台,因為不屬於電訊服務。
【獨媒報導】的士業界昨日與政府會面商討打擊白牌車,政府晚上發出新聞稿表示計劃明年中就規管網約出租汽車平台的政策及法律意見,向議員及持份者溝通 。到底規管的方向是加重罰則,抑或放寬「出租汽車許可證」,暫時未有定案。香港無線電的士聯誼會主席黃羽庭今早在電台節目建議,政府應參考澳門的罰款水平,稱當地很短時間內已取締白牌車。根據澳門相關法律,非法白牌車司機被控罰款9萬澳門幣(約8.7萬港元);網約平台的違法行為,同樣每架罰9萬澳門幣。
【獨媒報導】警方於今年3月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至今未落案起訴。其胞妹鄧燕梨涉在警方前往鄧燕娥住所搜屋前,兩度進入單位拿走手機及手提電腦。她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今(2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6個月。裁判官曾慶東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取走電子器材後,曾經開啟、干擾或破壞證物,經警方檢查後,電腦內沒有任何犯罪證據,因此沒有對被告胞姊面對的控罪產生任何影響。被告聞判後向親友點頭微笑,並舉起拳頭狀似加油,其後又舉起拇指;被告胞姊則高呼「加油!」她其後在庭外表示:「希望佢(胞妹)撐住!」
被告鄧燕梨(63歲,無業),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其胞姊鄧燕娥今亦有到庭旁聽,她見被告出庭時舉起心心手勢,被告則對親友點頭微笑。
背景報告指被告年幼時喪失父母 在教會環境下成長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進一步求情指,背景報告顯示被告一生貢獻社會,本案只屬於個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