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7日警方開始封鎖理大校園,示威者在校園對出的暢運道與警方對峙,至翌日凌晨約5時,19人被拘捕。6人否認暴動及蒙面罪,經早前審訊,其中4人被裁定罪成,連同開審前認罪的8人一併於今早(23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指,沒有證據顯示各人在暴動中擔當重要角色,亦不能把所有校園的破壞都算在被告頭上,考慮部份被告認罪、年輕等因素,判其中11人監禁26.5至35個月。餘下一名30歲翻譯文員另承認「搶犯」期間揮鎚襲擊警長,因此暴動及蓄意傷人兩罪合共入獄56個月3星期。
8名被告承認暴動罪,自今年4月起還柙至今,以下為各人判刑:
褟曉諾(案發時18歲理大學生,現22歲):監禁26個月2星期
李沛珊(案發時22歲旅行社職員,現26歲科技公司操作員):監禁28個月
溫皓忠(案發時26歲,現30歲,翻譯文員)
暴動:監禁28個月2星期
蓄意傷人罪:監禁47個月2星期
總刑期:監禁56個月3星期
譚俊輝(案發時18歲理大學生,現23歲):監禁26個月2星期
謝兆龍(案發時19歲嶺南學生,現23歲):監禁26個月2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