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埃及國家隊 X
賽事流暢的代價?
今屆賽事開始了幾天,已有一個明顯的跡象:球證對身體接觸,特別是守方攔截時所產生的身體接觸,是盡量容忍的。奇怪的是我未見(我見不到不等於不存在)到輿論有廣泛談論這一現象。
在今屆賽事中,我們不時可以見到,球員在對抗後倒地不起一段長時間,而如果有重播的話,多數都會顯示,那球員應該不是詐傷。撇除所謂的「補水時間」,今屆幾項新例無疑都令球賽更流暢。但我懷疑,球證的尺度也是比賽變得流暢的原因之一。事實上,上星期國際足協網站刊載了一篇由裁判委員會主席哥連拿所寫的文章,內容包括以下一句:「To increase the tempo of the match, referees were recommended not to punish normal football contact」。(譯:為了加快比賽節奏,球證獲建議不要懲罰足球運動中正常的身體接觸)。而大部分真球迷都應該知道,足球運動中有不少身體接觸根本就處於「可罰可不罰」的範圍中,最後是否判罰,就根據球證的主觀判斷。而哥連拿的指令或者建議,實際上就是令不少多數,甚至是一定會被判犯規的身體接觸,變成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