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警民衝突,其中港大畢業生杜啟華被指咬斷警長手指及揮傘導致高級警司骨折,被裁定蓄意傷人等罪成;另外3名襲擊警察的男子承認暴動罪。上述4人先後被法庭判監禁。律政司周二(8日)入稟區域法院,代警務處向4人追討因事件而須向受襲警務人員支付的工傷賠償及額外退休金。其中兩宗索償案件合共涉款逾208萬元。
第一案的被告為杜啟華。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律政司在入稟狀指,2019年7月14日高級警司70206梁子健和偵緝警長54112梁啟業在執勤期間,杜導致二人受工傷。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25條和《退休金利益條例》第15條,政府須向二人支付工傷僱員補償及額外退休金。律政司現向杜追討有關款項、利息和訟費等,惟未有列明金額。
第二案的被告為梁柏添和李文謙,原告律政司在入稟狀指,2019年7月14日晚上9時55至56分,政府的僱員、偵緝警員張歷恆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第一期執勤期間,因兩名被告而遭受人身傷害。律政司現向兩名被告追討有關工傷僱員補償金額、額外退休金、利息和訟費等,金額約為$1,980,35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