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 一幅位於亞皆老街的《Stop Animal Abuse 弱小亦有尊嚴 生命不容傷害》的廣告牌引起網民熱議。事源於6月28日廣東揭陽市發生了一宗狗媽「旺旺」及三隻幼犬被虐殺事件,相關影片引起推動動物保護立法的關注。據《動物專訊》報導,狗媽及幼犬被4名少年擊打,並用汽油火燒狗媽,令人關心如何教育下一代培養同理心。旺角廣告牌已下架,緊接有民間人士自發「旺旺遊車河」電車宣傳,眾籌已完結並待電車公司審批(編按:已被電車公司拒絕刊登)。
筆者不熟悉廣東省的動物保護立法程序及相關條例;而若專注於保障本港動物的生命,現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有落後之處。
港府曾於2019年4月就提升動物福利議題進行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共接獲2,507份書面意見書,並進行了5場公眾諮詢;上屆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於2021年4月19日再次討論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進展——當時食物及環境衛生局表示正「積極」草擬法例,及就草案細節徵詢律政司。直至2026年7月,相隔7年後,修訂仍未有具體條例草案。










